《藥治通義》~ 卷十一 (9)
卷十一 (9)
1. 一藥兼主
陶隱居曰。藥性一物,兼主十餘病者,取其偏長為本。(本草黑字。)
按一物固不宜有數性,斯語片言居要,故王海藏既表章之,更據唐本草序例考之,則其意若謂藥有偏於治中風者,有偏於治傷寒者,名有所偏主,觸類長之,以主十餘病。然病雖一,而其證不均,倘啻云治某病,則淺學無所下手,殆為不便變通,故陷居又曰。藥之所主,止說病之一名。
假令中風乃有數十種,傷寒證候,亦有二十餘條,更復就中求其體例,大體歸其始終,以本性為根宗,繇是觀之,藥之為物,氣味相藉,必有一定不移之本性,於是其功乃有偏長,擴而充之,則兼主十餘病,其理昭然矣。唯每藥之下,白字黑字,俱蘊其秘,豈古人識識相因,
故敘事約雅,意在言外者乎。如麻黃苦溫,其功發陽,故能治邪氣表壅,亦能治肺冷喘咳,亦能治水濕外實。黃耆甘溫,其功托陽,故能治虛勞不足,亦能治癰疽膿潰,亦能治濕邪黏滯之類。其所主雖多端,要其指歸則一,蓋配合之宜,轉輾活用,皆本於一定之本性而已。仲景用藥,
理必如此。古本草之旨,亦復不外乎此矣。先兄紹翁有見於斯,深究古聖之微意,著藥雅一書,以闡揚兼主之秘,為後學變通之法門。惜其稿未完而沒,愚有志補續不能也。蘇東坡書篆髓後曰。余嘗論學者之有說文,如醫之有本草,雖草木金石,各有本性,而醫者用之,所配不同,
則寒溫補瀉之效,隨用各別,可謂知言矣。
又按聖濟經曰。物各有性,性各有材,材各有用,聖人窮天地之妙,通萬物之理,其於命藥,不特察草石之寒溫,順陰陽之常性而已。以謂物之性有盡也,制而用之,將使之無窮。物之用有窮也,變而通之,將使之無窮。夫唯性無盡,用無窮,故施於品劑,以佐佑斯民,其功用亦不一而足也。
吳氏注曰。溫涼寒熱,物之性也,可以去邪御疾,性之材也,因其材而施於治療之際,材之用也。此說於兼主之義,亦足互發。聖濟又曰。有因其性而為用者,有因其用而為使者,有因其所勝而為制者,其類不同,然通之皆有權,用之皆有法也。亦系得理之言。更舉諸僻藥,
以示其例,今不具錄。
白話文:
陶弘景說:「藥物的藥性,如果一種藥能同時治療十幾種病,那是因為它有特別突出的專長。」(這是本草書上用黑字標示的重點。)
按理說,一種藥不應該有多種不同的藥性。但這句話雖然簡短,卻點出了重點。所以王海藏不只強調這個觀點,還根據唐本草的序例來考證,發現它的意思是,有些藥偏重於治療中風,有些藥偏重於治療傷寒,藥名雖然有它偏重的治療方向,但可以根據這個專長,擴大應用來治療十幾種不同的疾病。然而,疾病雖然只有一種名稱,但病症卻不盡相同。如果只是說這個藥治療某種疾病,那麼淺學的人就不知道如何下手,這會讓應用上變得不方便。因此,陶弘景又說:「藥物的主要作用,只是指出它治療的疾病名稱。」
假設中風有幾十種不同的情況,傷寒也有二十幾種不同的症狀,更應該從中找出規律,大致歸納出它們的始末,並以藥物的基本藥性為根本。從這個角度來看,藥物這種東西,其氣味之間是互相作用的,必然有它固定不變的基本藥性。由於這個基本藥性,使得藥物的某些功效特別突出。擴大應用這種突出功效,就能同時治療十幾種病,這個道理就很清楚了。只是每一種藥的下方,用白字和黑字寫的內容都蘊藏著祕密,難道是古人互相傳承知識,所以敘述簡潔而雅致,真正的含義都隱藏在字裡行間嗎?比如麻黃,它的藥性是苦溫,功效是發散陽氣,所以能夠治療邪氣鬱積在體表,也能治療肺部寒冷引起的喘咳,還能治療水濕停留在體表而引起的疾病。黃耆的藥性是甘溫,功效是托舉陽氣,所以能夠治療虛勞不足,也能治療癰疽膿腫潰爛,還能治療濕邪黏滯的病症。它所治療的疾病雖然很多,但總歸只有一個方向,那就是配合藥物的宜忌,反覆靈活運用,都是基於它固有的基本藥性而已。張仲景用藥的道理,也必定是如此。古代本草的宗旨,也不外乎這個道理了。我的先兄紹翁看到了這個重點,深入研究古聖賢的微言大義,寫了《藥雅》這本書,來闡揚「一藥兼主」的奧秘,為後學者提供靈活變通的方法。可惜他的書稿還沒完成就去世了,我雖然有志於續寫,但力不從心。蘇東坡在《書篆髓》後說:「我曾經說過,學者之於說文解字,就像醫生之於本草一樣,雖然草木金石各有其基本藥性,但是醫生在使用時,不同的搭配,就會產生寒、熱、補、瀉等不同的效果。這可以說是懂得用藥的道理了。」
另外,根據《聖濟經》所說:「萬物各有不同的屬性,屬性各有不同的資材,資材各有不同的用途。聖人窮究天地間的奧秘,通曉萬物的道理。他們在用藥時,不僅觀察草石的寒熱屬性,還順應陰陽的運行規律。認為萬物的屬性是有窮盡的,但經過加工應用,就可以使它發揮無窮的效用。萬物的用途是有窮盡的,但經過變化運用,也可以使它發揮無窮的效用。正因為屬性是無窮盡的,用途也是無窮盡的,所以才將藥物製作成各種不同的劑型,來輔助百姓,藥物的功效也因此非常廣泛。」
吳氏的註解說:「溫涼寒熱是萬物的屬性,可以驅除邪氣,抵禦疾病,這就是屬性的資材。根據資材來施加於治療的應用,這就是資材的用途。」這個解釋對於「一藥兼主」的意義,也起到了相互啟發的作用。《聖濟經》又說:「有些藥是根據它的屬性來使用,有些藥是根據它的用途來使用,有些藥是根據它的剋制關係來使用。雖然它們的用法各不相同,但通盤來看都有權變的方法,使用起來也都有一定的法則。」這也是很有道理的說法。還可以舉出一些比較偏門的藥物,來說明這個例子,但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
2. 功用大體
陳藏器曰。藥有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此十種者。是藥之大體。而本經都不言之。後人亦所未述。遂今調合湯丸。有昧於此者。至如宣可去壅。即姜橘之屬。是也。通可去滯。即通草防己之屬。是也。補可去弱。即人參羊肉之屬。是也。泄可去閉。即葶藶大黃之屬。是也。
輕可去實。即麻黃葛根之屬是也。重可去怯。即磁石鐵粉之屬。是也。澀可去脫。即牡蠣龍骨之屬。是也。滑可去著。即冬葵榆皮之屬。是也。燥可去濕。即桑白皮赤小豆之屬。是也。濕可去枯。即紫石英白石英之屬。是也。只如此體。皆有所屬。凡用藥者。審而詳之。則靡所遺失矣。
(本草。掌禹錫等。引本草拾遺。○按禹錫等曰。謹按徐之才藥對。孫思邈千金方。陳藏器本草拾遺序例如後。而其首節。千金方論處方。引藥對。第二節。至第九節。即千金文。仍知第十節。說藥之大體。第十一節。論五方之氣。即是陳氏之言。無可復疑。寇氏引為陶隱居。
誤不待辨。至本草綱目。則以首節為拾遺。以第十節為藥對。其失在不撿千金。近世諸家。一踵綱目之陋。稱以徐之才十劑。仍附訂於此。)
按陳氏所說。乃藥之大體。而不是合和之義。故列於斯。至聖濟經。添以劑字。而成聊攝明理論。稱為十劑。河間戴人。並宗其義。於是七方十劑。遂印定後人眼目矣。然諸家所演。亦概不外於功用。故並附載之。從其朔也。
又按李瀕湖曰。去閉。當作去實。去實。當作去閉。此說不必。又曰。濕。當作潤。又以石英為潤藥則偏矣。古人以服石為滋補故爾。為是。今更審之。通劑滑劑燥劑。俱是利水一途。而分之為三。未詳其意。湧吐一法。別無其目。河間隸之宣劑。然與姜橘之屬。性類殊異。
此他猶有可議者。要之陳氏之言。本不足為典型。而後人遵守。或補續之。或迴護之。無敢置辨者。未知其果何意也。
吳禔曰。五藏之氣。欲通而不閉也。故鬱而不散則為壅。壅得宣而發。故必宣劑以散之。如否滿之類。是也。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滿更虛。是為平氣。否滿不通。則其氣無自而升降矣。宣劑以散之。豈不宜哉。五藏之氣。欲運而不止也。故留而不行。則為滯。滯得通而達。
故必通利以行之。如水病痰癖之類。是也。水生於腎。病流於體。痰因於飲。癖聚於胃。水病痰癖。則其氣無自而流轉矣。通劑以行之。豈不宜哉。氣弱而不勝其食飲。形羸而不見其充盈。若此之類。不足為弱也。必補劑以扶之。則不足者壯矣。支滿膈寒。腹為䐜脹。浮澀相搏為脾約。
若此之類。有餘為閉也。必泄劑以逐之。則有餘者卻矣。實則氣壅者。外閉而中滿。如汗不發而腠密。八風客於玄府也。邪氣勝而中蘊。五氣傷而淫勝也。若此者。輕劑以揚之。則實者泄矣。怯則氣浮者。本虛而未盛。如神失守而驚悸。則心不持。而恐懼乘之。氣上厥而瘨疾。
白話文:
陳藏器說,藥物的作用大致可以分為宣、通、補、泄、輕、重、澀、滑、燥、濕這十種。這十種作用,是藥物的大體分類,但《本經》這本書都沒有提到,後人也沒有論述。所以,現在調配湯藥丸劑,如果對這十種作用不了解,就會搞不清楚。
例如,所謂「宣」,可以用來疏通阻塞,就像生薑、橘皮這類藥物。「通」可以用來消除停滯,就像通草、防己這類藥物。「補」可以用來治療虛弱,就像人參、羊肉這類藥物。「泄」可以用來疏通閉塞,就像葶藶子、大黃這類藥物。
「輕」可以用來消除實證,就像麻黃、葛根這類藥物。「重」可以用來鎮定怯弱,就像磁石、鐵粉這類藥物。「澀」可以用來治療脫泄,就像牡蠣、龍骨這類藥物。「滑」可以用來消除黏著,就像冬葵子、榆樹皮這類藥物。「燥」可以用來去除濕氣,就像桑白皮、赤小豆這類藥物。「濕」可以用來滋潤枯槁,就像紫石英、白石英這類藥物。以上這些分類,每種藥物都有其歸屬,凡是用藥的人,如果仔細審察這些作用,就不會有所遺漏了。
(《本草》這本書中,掌禹錫等人引用了《本草拾遺》的說法。考證後發現,徐之才的藥對、孫思邈的《千金方》、陳藏器的《本草拾遺序》等文獻,都是按照這個順序排列的。第一部分,《千金方》討論處方時引用了「藥對」的內容。第二部分到第九部分,是《千金方》的原文。第十部分,說的是藥物的大體分類。第十一部分,討論的是五方之氣,這部分確實是陳藏器的說法,毫無疑問。寇氏把這些說成是陶弘景的說法,是錯誤的,不值得辯解。《本草綱目》卻把第一部分當成《拾遺》的內容,把第十部分當成「藥對」的內容,這是因為他們沒有仔細研究《千金方》造成的錯誤。近代的許多醫家,都沿襲了《本草綱目》的錯誤,稱之為徐之才的「十劑」,並且把這些觀點附在書中。)
陳藏器所說的是藥物的作用大體分類,而不是藥物配伍的含義。所以,把它列在這裡。到了《聖濟經》這本書,加上了「劑」字,變成了「聊攝明理論」,稱為「十劑」。河間戴人也沿用了這個概念。於是,「七方十劑」就牢牢地印在了後人的腦海中。但後世醫家所發揮的理論,大體上都沒有超出藥物作用的範圍。所以,一併列在這裡,以追溯其源頭。
另外,李時珍說,「去閉」應該改成「去實」,「去實」應該改成「去閉」。這種說法沒有必要。他又說,「濕」應該改成「潤」。並且認為把石英當成潤藥是片面的,因為古人把服食石英當成滋補的方法。這些說法都是不對的。現在仔細審視這些說法,「通劑」、「滑劑」、「燥劑」都是通利小便的途徑,卻要分成三類,實在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湧吐這種方法,沒有單獨列出來,河間學派把它歸類到「宣劑」中,但是它和生薑、橘皮的藥性截然不同。
這些還有可以討論的地方。總之,陳藏器的說法,本來不足以當成標準,但後人卻都遵守它。有人補充,有人辯解,沒有人敢質疑它,不知道究竟是什麼原因。
吳禔說,五臟的氣,喜歡暢通而不喜歡閉塞。所以,鬱積而不能散開就會變成壅塞。壅塞得到疏通才能發散,所以必須用宣劑來疏散它,就像痞滿這類疾病。胃氣滿了,腸氣就會虛;腸氣滿了,胃氣就會虛。這樣一滿一虛,才能保持氣的平衡。如果痞滿不通,氣就不能正常升降了。用宣劑來疏散它,豈不是很好嗎?五臟的氣,喜歡運行而不喜歡停止。所以,停留而不運行就會變成滯塞。滯塞得到疏通才能暢達,所以必須用通利的方法來使它運行,就像水病、痰癖這類疾病。水病生於腎,卻流佈全身;痰飲由飲食引起,癖塊積聚於胃。如果水病和痰癖停滯,氣就無法正常流動了。用通劑來使它運行,豈不是很好嗎?氣虛弱而不能承受飲食的消化,形體瘦弱而不能充滿,像這樣的情況,不能算是真正的虛弱,必須用補劑來扶助它,才能使虛弱的身體強壯起來。支體脹滿,胸膈發冷,腹部臌脹,脈浮而澀相搏,是為脾約。像這樣的情況,是有餘而閉塞。必須用泄劑來驅逐它,才能使有餘的邪氣消除。所謂「實」,是指氣的壅塞。這種情況是外表閉塞而內部脹滿,就像汗液不能發散,皮膚腠理緻密,風邪侵入毛孔。或者邪氣強盛而積於內,五臟之氣受損而偏盛。像這樣的情況,用輕劑來宣散它,才能使邪氣消散。「怯」,是指氣的虛浮。這種情況是本體虛弱而沒有強盛起來,就像精神失守而心悸,這樣就會因為心神不能把持而產生恐懼。或者氣上逆而導致癲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