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卷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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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1)

1. 方法大綱

程普明曰。論病之原。以內傷外感四字括之。論病之情。則以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字統之。而論治病之方。則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溫補八法盡之。蓋一法之中。八法備焉。八法之中。百法備焉。病變雖多。而法歸於一。此予數十年來。心領神會。歷試而不謬者。盡見於八篇中矣。學者誠熱讀而精思之。於以救濟蒼生。亦未必無小補云。(醫學心悟。)

按方法分類。諸說紛糅。但程氏析為八法。雖未能無疵。然稍屬約確。故茲舉其敘辭。以存梗概。如其詳義。具列在後。蓋陳藏器以藥之大體。定為十種。而後世目以十劑。或更蛇足數劑。(詳第十一卷中宜參。)至徐思鶴醫學全書。則又添調和解利寒溫暑火平奪安緩淡清。

白話文:

程普明說,探究疾病的根源,可以用「內傷外感」四個字概括。分析疾病的表現,則可以用「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個字統括。而治療疾病的方法,則可以用「汗和下消吐清溫補」八個方法來盡善盡美。其實一個方法中包含了八個方法,八個方法中又包含了百種方法。疾病變化雖然繁多,但方法歸根結底只有一個。這些是我多年來用心領悟、不斷試驗,從未失誤的經驗,都總結在八篇之中了。學習者只要用心研讀、仔細思考,用來救濟百姓,也未必沒有幫助。

按方法分類,各種說法混雜在一起。但程氏將方法分為八個,雖然可能不盡完善,但相對來說比較精確。所以在此引用他的敘述,以保留其概括性。至於詳細的含義,後面會有詳細的說明。陳藏器將藥物的大體分為十種,後世稱之為十劑,有些人又多加了一些。徐思鶴的《醫學全書》又增加了調和、解利、寒溫、暑火、平奪、安緩、淡清等等。

併為二十四方。煩雜最甚。此佗。劉河間立有輕清暑火解甘淡緩寒調奪濕補平榮澀和溫十八劑。(出朱好謙心印紺珠經。又王損庵證治準繩。李建齋醫學入門。並引之。)張戴人謂汗吐下三法。能兼眾法。二家之見繁省失當者也。吳雪窗醫學權衡。以戴人三法。而補之以利溫和方。

(見徐思鶴古今醫統。)亦未為盡。張景岳八陣。列為補和攻散寒熱固因。尤失新奇。而張石頑增有兼方。亦為冗設焉。又汪訒庵撰醫方集解。其部分頗佳。今拈例言於左。曰。蓋以治病之道。當治於未病。故先補養。及既受病。則有汗吐下三法。故次發表。湧吐。攻裡。若表症未除。

白話文:

將疾病分為二十四方,病症複雜繁多。針對這些病症,劉河間創立了輕清暑火、解甘淡緩寒、調奪濕補平榮、澀和溫十八種藥方。(出自朱好謙《心印紺珠經》、王損庵《證治準繩》、李建齋《醫學入門》,均引用此說。)張戴人認為汗、吐、下三法可以兼治多種病症,但這兩種觀點在繁簡程度上有所失當。吳雪窗在《醫學權衡》中採用了張戴人的三法,並補充了利、溫、和方。

(出自徐思鶴《古今醫統》)但這也並不完善。張景岳的八陣將疾病分為補、和、攻、散、寒、熱、固、因八種,過於繁複,缺乏新意。張石頑又增加了兼方,更是多餘。汪訒庵撰寫的《醫方集解》中部分內容較好。現舉例說明如下:治療疾病應當在未病時就開始,所以首先要補養身體。一旦生病,則可以使用汗、吐、下三法,因此其次要發表、湧吐、攻裡。如果表症未除,……

里證復急者。當表裡交治。故次發表攻裡。(按此說甚謬。辨見於次卷。)又有病在半表半裡。及在表而不宜汗。在裡而不宜下者。法當和解。故次和解。然人之一身。以氣血為主。故次理氣。理血。若受病之因。多本於六淫。故次風寒暑濕燥火。古云。百病皆從痰起。故次除痰。

若飲食不節。能致積滯。故次消導。又滑則氣脫。故次收澀。蟲能作病。故次殺蟲。至於眼目癰瘍婦人。各有專科。每科略取數方。以備採擇。末附救急良方。以應倉卒。

又按仲景治傷寒。大要亦不過八法。曰汗。曰清。曰下。曰溫。此為六病正證之治。曰吐。曰消。曰補。曰澀。此為兼變諸證之治。汗清下溫。兼變亦施。而吐消補澀。在正證所不須矣。如雜病之治。究竟亦不出於此八者範圍之外耳。但八法中。細目頗多。今論列於各款云。

白話文:

里症如果很急,就需要同時治療表症和里症,所以接下來談論發表攻裡。 (這個說法很錯誤,後面卷會有辨析。)還有一些病症,表裡兼夾,或表症不宜發汗,里症不宜下瀉,則需要和解治療,所以接下來談論和解。人體以氣血為根本,所以接下來談論理氣、理血。如果生病的原因主要來自六淫,所以接下來談論風寒暑濕燥火。古人說,百病都源於痰,所以接下來談論除痰。

如果飲食不節制,會導致積滯,所以接下來談論消導。另外,如果滑脫,就會氣虛,所以接下來談論收澀。蟲子也能致病,所以接下來談論殺蟲。至於眼目、癰瘍、婦科,這些都有專門的科別,每科都選取了一些方劑,供參考。最後附上一些急救良方,以備不時之需。

再說,仲景治療傷寒,主要也只有八個方法:發汗、清熱、下瀉、溫補。這是針對六種病症的正治方法。還有嘔吐、消食、補益、收澀,這些是針對兼症和變症的治療方法。發汗、清熱、下瀉、溫補,在兼變症中也可以使用。而嘔吐、消食、補益、收澀,則在正治中不需要使用。就好像雜病的治療,最終也不超出這八種方法的範圍。不過這八種方法中,細目很多,現在就把它們分列在各個條目中。

又嘗考前輩所辨析。有曰其治有四。因其輕而揚之。下者因而竭之。中滿者泄之。高者因而越之者。(劉河間保命集。)有曰大要無越乎汗吐下溫四法者。(戴九靈撰呂滄洲傳。)有分為汗吐下溫和解調六類者。(陸彥功傷寒類證便覽。)有曰不過汗吐下溫和解五法者。(王心春傷寒證治明條。

)有分為汗吐下滲和解溫補六類者。(李建齋醫學入門。)有分為汗吐下溫清補六法者。(張景岳類經。又景岳全書。每法有子目。)有分為發表解肌和解攻裡救里五法者。(陳長卿傷寒五法。)有分為發汗湧吐和解清熱攻血攻下者。(汪苓友傷寒辨注。引張憲公傷寒論類疏。

白話文:

古人對治療方法有不同的理解和分類。有人認為主要有四種方法:輕者揚之,下者竭之,中滿者泄之,高者越之。也有人認為治療方法主要包括汗、吐、下、溫四法。還有人將治療方法分為汗、吐、下、溫、和解、調六類,或汗、吐、下、溫、和解五法,或汗、吐、下、滲、和解、溫補六類,或汗、吐、下、溫、清、補六類,或發表解肌、和解、攻裡救里五法,或發汗、湧吐、和解、清熱、攻血、攻下等。

)有分為汗吐下和寒溫六方者。(柯韻伯傷寒論翼。王晉三古方選注。)有分為發解和清救五略者。(汪春圃孝慈備覽。)蓋此諸說。均皆有礙。所以不敢從也。

白話文:

在中醫領域,曾有學者將治療方法分為「汗、吐、下」和「寒、溫」的六種方針(柯韻伯在《傷寒論翼》及王晉三在《古方選注》中有提及),以及另一些學者則將其分為「發解」和「清救」的五種大致方向(汪春圃在《孝慈備覽》中有這樣表述)。然而,這些理論各有侷限性,因此我不敢輕易遵循。

2. 補瀉要領

孫真人曰。素問曰。實即瀉之。虛即補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此其大經也。凡有藏府積聚。則問少長。須瀉則瀉。凡有虛損。無問少長。須補即補。以意量度而用之。(千金方。)

陳延之曰。自有少盛之人。不避風涼。觸犯禁忌。暴竭津液。雖得微疾。皆不可輕以利藥下之。一利便竭其津液。因滯著床廗。(按千金。因。作困。無廗字。)動經年歲也。初始皆宜與平藥治也。宜利者。乃轉就下之耳。唯小兒不在此例。大法宜知如此也。夫長宿人病。

宜服利湯藥者。未必頓盡一劑也。皆視其利多少。且消息之。於一日之寬也。(千金。作候利之足則止。)病源未除者。明後更合一劑。(千金。明。作於。)不必服盡。但以前後利勢相成耳。氣力堪劑者。不制也。(千金。制。作論。)病源宜服利藥。治取除者。服湯之後。

白話文:

孫真人說,《素問》中提到,實則瀉之,虛則補之,不虛不實,以經調之,這就是主要的原則。凡是臟腑有積聚,就需要根據患者年齡詢問病情,需要瀉則瀉。凡是虛損,無論年齡,都需要補則補,用藥時要根據實際情況斟酌。

陳延之說,自古以來有些體質強壯的人,不忌諱風寒,觸犯禁忌,大量耗損津液,即使得了一些小病,也不能輕易使用利藥瀉下。一旦使用利藥,就會耗盡津液,導致病症停滯,卧床不起,甚至拖延好幾年。初期都應該使用平性藥物治療,只有病情需要瀉下時,才能轉而使用利藥。唯獨小孩不適用此例。這是治療疾病的普遍法則。

對於長期患病的人,適合服用利湯藥的,不一定需要一次喝完一劑。要根據瀉下多少和病情變化,觀察一天後再決定是否繼續服用。如果病根未除,第二天可以再服用一劑,不必全部喝完,只要根據前後瀉下情況調整即可。氣力能承受藥力的人,就不需要限制藥量。對於病根需要服用利藥治療的,服藥後,

宜將丸散也。時時服湯。助丸散耳。夫病是服利湯得差者。從此以後。慎不中服補湯也。得補。病勢則還覆成也。重就利之。其人則重弊也。若初差。氣力未展平復者。(千金。展。作甚。)當消息之。宜服藥者。當以平和藥。逐和之也。若垂平復。欲將補益丸散者。自可以意䶄量耳。

,夫有常患之人。不妨行走。氣力未衰。欲將補益。冷熱隨宜。丸散者。乃可先服利湯下。便除胸腹中瘀積痰實。然後可將補藥。復有虛人積服補藥。或中實食為害者。可止服利藥除之。復有平實之人。暴虛空竭者。亦宜以微補藥。止以和之。而不可頓補也。暴虛微補則易平也。

白話文:

應該要服用丸散,並且經常喝湯,以幫助丸散發揮功效。如果病患是服用利湯才好轉的,從此以後就要注意不要再服用補湯,因為補了之後病情可能又會復發。如果再次服用利湯,病患的病情就會更加嚴重。如果剛開始好轉,但體力尚未恢復,就要慢慢調養,應該服用平和的藥物,逐漸使身體恢復正常。如果快要恢復健康,想要服用補益丸散的話,就可以根據自己的狀況服用。

對於經常生病的人,只要體力沒有衰退,就可以適當活動。想要服用補益藥物的話,可以先服用利湯,清除胸腹中的瘀積痰實,然後再服用補藥。如果虛弱的人長期服用補藥,或是因為飲食不當造成身體不適,就應該先服用利藥去除病灶。對於身體原本健康,突然虛弱的人,也應該服用微補藥,慢慢調理,不要突然服用過量的補藥。突然虛弱的人,服用微補藥更容易恢復健康。

過補。喜否結為害也。夫極虛極勞病。應服補湯者。(千金。此下。有不過三劑即止。若治八字。非是。)風病。應服治風湯者。此皆非三五劑可治也。自有滯風洞虛。積服數十劑。及至百餘劑。乃可差者也。然應隨宜增損之。以逐其體。寒溫澀利耳。(家宿禰公醫心方。

引小品方。)

按陳氏去仲景甚近。此說精邃剴切。非後世膚識之徒。所能道及。真醫家之典型。豈可不三複乎。

張景岳曰。治病之則。當知邪正。當權重輕。凡治實者。譬如耘禾。禾中生稗。禾之賊也。有一去一。有二去二。耘之善者也。若有一去二。傷一禾矣。有二去四。傷二禾矣。若識禾不的。俱認為稗。而計圖盡之。則無禾矣。此用攻之法。貴乎察得其真。不可過也。凡治虛者。

白話文:

過度進補,即使喜愛,也可能造成傷害。極度虛弱或勞累的病患,應該服用補湯,但一般服用不超過三劑即可,如果治療八個字的病症,則不適合使用補湯。風病應該服用治風湯,這類疾病也非三五劑就能治好,有些患者由於風邪停滯、身體虛弱,需要服用數十劑甚至百餘劑才能痊癒。但應根據病人的情況增減藥量,以驅除病邪,使其寒熱、澀利等症狀消失。

陳氏與仲景醫術相近,此說精闢而切合實際,不是後世膚淺之人所能理解的,是真正的醫家典範,值得反复研讀。

張景岳說,治療疾病的原則,要明辨邪正,權衡輕重。治療實證如同除草,禾田中長出稗草,是禾苗的敵人,拔除一株稗草就除掉一株,拔除兩株就除掉兩株,這就是除草的妙法。如果拔除一株卻傷了一株禾苗,拔除兩株卻傷了兩株禾苗,就會造成損失。如果辨別不清禾苗和稗草,將它們都當成稗草,想要全部除掉,那麼禾苗就全部毀了。這就是用攻邪之法的道理,必須謹慎觀察,不可過度。治療虛證,則...

譬之給餉。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餉足矣。若百人一斗。千人一斛。而三軍之眾。又豈擔石之糧。所能活哉。一餉不繼。將並前餉而棄之。而況於從中克減乎。此用補之法。貴乎輕重有度。難從簡也。(景岳全書。)

按景岳又曰。攻但可用於暫。不可以收緩功。補乃可用於常。不可以求速效。此概論也。(前卷既有詳辨。宜參。)又曰。凡臨證治病。不必論其有虛證無虛證。但無實證可據。而為病者。便當兼補以調營衛精血之氣。亦不必論其有火證無火證。但無熱證可據。而為病者。便當兼溫以培命門脾胃之氣。

斯說似精。然病有雖無實不受補者。有雖無熱不必溫者。則亦是不免拘墟之見矣。李念莪本草通玄曰。凡用滋補藥。病不增。即是減。內已受補故也。用克伐藥。病不減。即是增。內已受伐故也。馮楚瞻錦囊秘錄曰。邪重於本。則以瀉為補。本重於邪。則以補為瀉。並是。

白話文:

就像發放軍餉,一個人一升,十個人一斗,每天的糧食就夠了。但如果一百個人只有一斗,一千個人只有一斛,那麼三軍將士怎麼可能靠這些米糧生存呢?如果軍餉供應不上,士兵就會把之前的糧食也扔掉,更何況從中克扣呢?所以用補法,關鍵在於輕重有度,不能輕易簡化。

景岳又說,攻法只能用於短時間,不能用來緩慢取得功效;補法可以用於常態,不能追求快速效果。這是一個概括性的說法。之前已經有詳細的論述,可以參考。他又說,臨證治病時,不一定要看有沒有虛證,只要沒有實證可以依據,就應該兼用補法來調節營衛精血之氣。同樣的,不一定要看有沒有火證,只要沒有熱證可以依據,就應該兼用溫法來培育命門脾胃之氣。

這些說法看似精妙,但有些病即使沒有實證,也不適合補,有些病即使沒有熱證,也不一定需要溫補,這就顯得過於拘泥了。李念莪在《本草通玄》中說,凡是用滋補藥,如果病情沒有加重,就等於減輕了,因為內部已經受到補益了。用克伐藥,如果病情沒有減輕,就等於加重了,因為內部已經受到克伐了。馮楚瞻在《錦囊秘錄》中說,邪氣重於本氣,就用瀉法來補益;本氣重於邪氣,就用補法來瀉掉。這兩點都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