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元堅

《藥治通義》~ 卷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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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14)

1. 方劑分量

藥升方作。上徑一寸。下徑六分。深八分。內散藥勿按抑之。正爾微動。令平調爾。今人分藥。不復用此。(同上)

按學古曰。補闕肘後方序錄云。刀圭。准如兩大豆。外臺。引刪繁。療眼車前子湯洗方云。一刀圭者。准丸如兩大豆大。按下本說云。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以可互證焉。千金方云。凡言刀圭者。以六粟為一刀圭。一說云。三小豆為一刀圭。並與本說不同。俞琰古文參同契注云。

所謂刀圭。刀頭圭角些子爾。尚質家藏齊刀一枚。文曰齊吉化。賞鑑家以為呂望舊物。取抄散藥。圭端所受。不過一梧子許大而已。又董谷碧里雜存有說。欠當。方寸匕。按周漢之一尺。當今曲尺七寸六分。(沉冠云雕周官祿田考。載古尺圖云。摹出宋秦熺鐘鼎款識冊中。

底有篆文。銘曰。周尺。漢志鎦歆銅尺。後漢建武銅尺。晉前尺並同。校之即今曲尺七寸六分。亡友狩谷望之據新莽大泉五十。貨布。貨泉。起尺。亦得今尺七寸六分。其說精確詳明。實足依據。掛川松崎明後著尺准考。亦三今之七寸六分。)一寸。當今曲尺七分六釐。今遵而造之。

以充藥室之用矣。醫心方。載本說。注云。今案蘇敬云。正方一寸者。四方一寸。此作寸者。周時尺八寸。以此為方寸七。蓋蘇敬不詳周尺之制。就唐代常用大尺之八寸。而概言之耳。本說云。方寸七散。蜜和得如梧子十丸。而蘇以為十六梧子。足以證其尺之長焉。醫心方。

又引範汪方云。廿黍粟為一簪頭。三簪頭為一刀圭。三刀圭為一撮。三撮為一寸七。此亦與本說不同。又補闕肘後方序錄云。假令日服三方寸七。須止是三五兩藥耳。今稱三方寸七散。僅不過一錢強。亦足以知古時用藥之輕。而張仲景方。實屢稱之矣。(有八分一匕者。見於蜘蛛散方後。

謂十分方寸七之八也。)又洪遵泉志。有方寸七圖。蓋後人所捏造。不足徵也。錢五線匕者。乃半錢匕。斯闕錢匕。宜從肘後方序錄補入。云。凡云錢匕者。以大錢上全抄之。若云半錢。則是一錢抄取一邊爾。並用五銖錢也。考五銖錢。漢元狩五年所行。大者徑一寸。(建武十六年。

又鑄五銖錢。中平三年。又鑄五銖錢。徑寸一分。蓋古方所用。必系前漢物。)以抄散藥。約重三分。(徐大椿云。半錢匕。今秤約重三分。可疑。)張仲景方所云者。即此物也。魏志華佗傳云。與君散兩錢。乃與散二錢匕也。一撮者四刀圭也者。蓋是不過論量之所起而已。

孫子算經云。量之所起。起於粟。六粟為一圭。十圭為一撮。十撮為一抄。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又云。十勺六萬粟為一合。夏候陽算經。引倉曹云。十粟為一圭。十圭為一撮。十撮為一抄。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後漢書注。引說苑云。十粟為圭。)應劭云。圭者。

白話文:

藥升的製作方法是:上方直徑一寸,下方直徑六分,深八分。內裝散藥時,不要按壓,只要輕輕搖動,讓藥物均勻平整就好。現在的人分藥,已經不再使用這種方法了。

有人研究古代說法,認為《補闕肘後方序錄》裡提到,「刀圭」的量大概是兩顆大豆大小。《外臺秘要》引用《刪繁》的內容,說治療眼睛的車前子湯洗方,提到「一刀圭」的量,是指像兩顆大豆一樣大的藥丸。而這裡所說的「本說」,指的是像梧桐子一樣大小的量。可以用兩顆大豆來對照,互相驗證。

《千金方》裡說,凡是說「刀圭」的,是以六顆小米為一刀圭。另外一種說法是,三顆小豆為一刀圭。這些都跟「本說」不一樣。俞琰註解《古文參同契》時說,所謂「刀圭」,就是刀頭的尖角上能沾取的一點點藥粉。他看過有人收藏一把古刀,刀上刻著「齊吉化」字樣,鑑賞家認為是呂望的舊物。用刀尖沾取散藥,刀尖所能盛的藥粉,大概不超過一顆梧桐子的大小。董谷碧的《里雜存》裡也有提到,但說得不太準確。「方寸匕」,按照周漢時期的度量衡,一尺相當於現在的七寸六分(根據沈冠雲研究周官祿田的考證,周尺與漢尺相同,與現在的七寸六分曲尺相同。掛川松崎明後也提出,尺的標準就是現在的七寸六分)。所以,一寸就相當於現在的七分六釐。現在我們就按照這個標準製作藥匙,以供藥房使用。

《醫心方》引用「本說」時,註解說,蘇敬認為「正方一寸」指的是四面都是一寸的方形。這裡說的寸,是周朝的八寸。所以蘇敬所說的方寸七,大概是當時的大尺八寸,而不是真正的周尺。所以蘇敬不瞭解周尺的制度,就以唐代常用的大尺八寸,來概括地說明。而「本說」裡說,方寸七散藥用蜜調和後,可以搓成十顆梧桐子大小的藥丸。而蘇敬認為是十六顆,足以證明他所用尺子的長度有誤。《醫心方》還引用範汪的方子說,二十顆黍米為一簪頭,三簪頭為一刀圭,三刀圭為一撮,三撮為一寸七。這也與「本說」不同。《補闕肘後方序錄》裡說,假設每天服用三方寸七的藥,只需要三到五兩的藥。現在說的三方寸七散藥,僅僅不過一錢多一點。足以知道古代用藥的分量比較輕,張仲景的方子,確實常常提到這種用法。還有八分一匕的說法,出現在蜘蛛散方子後面,是指十分之八的方寸七。

洪遵的《泉志》裡,有方寸七的圖,是後人捏造的,不可作為證據。「錢五線匕」就是半錢匕。現在的古籍,缺少「錢匕」的說法,應該從《肘後方序錄》裡補上:「凡是說錢匕的,就是用大錢全部抄取;如果是半錢,就抄取一邊即可,並且使用的是五銖錢。」考證五銖錢,是漢元狩五年發行的,大的直徑一寸(建武十六年和中平三年又鑄造了五銖錢,直徑一寸一分。古代的方子所用的錢匕,一定是前漢時期發行的)。用錢匕抄取散藥,大約重三分(徐大椿認為半錢匕現在秤約重三分,可能有誤)。張仲景方中所說的,就是指這個。

《魏志·華佗傳》裡說,「給您散兩錢」,實際上是指給二錢匕散藥。「一撮等於四刀圭」,大概只是在說明量度的起始。

《孫子算經》說,量度的起始是從粟米開始的,六顆粟米為一圭,十圭為一撮,十撮為一抄,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又說,十勺有六萬顆粟米,為一合。《夏候陽算經》引用倉曹的話說,十顆粟米為一圭,十圭為一撮,十撮為一抄,十抄為一勺,十勺為一合。(《後漢書注》引用《說苑》說,十顆粟米為一圭。)應劭認為,圭就是...(此處原文未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