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康賴

《醫心方》~ 卷第二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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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25)

1. 諸家取背輸法第二

凡十九椎應治其病灸之,諸輸俠脊左右各一寸半或一寸二分。但肝輸一椎灸其節。其第十三椎並二十一椎不治,殺人。

《華佗針灸經法》:第一椎名大椎。第三椎名雲門。第四椎名神輸。第五椎名脈輸(又云厥陰輸,又名少商。)第六椎名心輸(又云督脈輸,又名膏肓。)第八椎名肝輸(又云胃輸。)第九椎名膽輸。第十椎名脾輸(與《鵲》同。)第十一椎名胃輸。第十二椎名腸輸。第十三椎名太倉輸。

第十五椎名陽結輸(又云氣海輸又云不可灸。)第十六椎名裂結輸。第十七椎名大少(小)腸輸(與《鵲》同。)第十八椎名三焦輸(又云八遼輸。)第二十椎名手少陰輸(又云重下輸。)第二十一椎名胃輸(又云解脊輸。)第二十二椎名盡腸輸(又云八遼輸。)第二十三椎名下極輸。

凡諸椎俠脊相去一寸也。

《龍銜素針經》曰:熱府大椎上去發一寸橫三間寸。心輸第三椎橫相去三寸,一名身樞。風門第四椎相去三寸。肺輸第五椎相去三寸(與《佗》、《鵲》同之。)肝輸第七椎相去三寸(與匡家同。)胃管下輸第八椎相去三寸。小腸輸第十七椎相去三寸(與《鵲》同。)大腸輸正當臍(又云第十五椎。)督脈名中脊。

凡人身長短肥瘦,骨節各有大小,故不可以一法取,宜各以其自夫、尺、寸為度。橫度手四指為一夫,亦云部。

僧匡及徹公二家與上件四經不同者別出:

風門第三節。心輸第七節。膈輸第八節。脾輸第十二節(又云十六節。)胃輸第十一節。小腸輸第十二節。大腸輸第十三節。結腸輸第十五節。太陽輸第十七節。少陽輸第二十節。督脈輸第二十二節。凡俠脊相去二寸半。瘦人相去二寸二分。

上件,五家背輸椎法與《明堂經》不合者別出如上,與其經不異者不在上例。

《背輸度量法》曰:凡人有長短肥瘦,隨形量之,不得同量。臟腑十二輸欲令詳審者,宜以繩度之。夫數節輸者,從大椎輸如數為數也,今呼輸者是孔穴也。

《黃帝素問》曰:欲知背輸,先度其兩乳間,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其半已,即以兩禺相柱也,乃舉臂以度其背,令其一禺居上,齊大椎,兩禺在下。當其下禺者,肺之輸。復下一度,心之輸。復下一度,右角肝輸;左角脾輸也。復下一度,腎輸。是謂五臟之輸,灸刺之度也。

《黃帝九卷》曰:若取人節解者,可從大椎骨頭直下至尻尾骨端度取,分為二十二分,還約背,當分之上,即其穴也。但肝一輸,當上灸之,余穴無不俠兩邊各一寸三分也。

《金騰灸經》曰:臟腑十二輸,經連經,法從大椎直窮骨中折度去其半,乃取余半四折之,皆令平等,點所折處同申所點度上。從大椎下至中脊,第一點名為膈輸;第二點名為肺輸;第三點名為心輸;下頭正中央名為肝輸。又從肝輸下至窮骨仍為八折,皆令平等。因申從肝輸至窮骨之第一點為膽輸;第二點名為脾輸;第三點名為胃輸;第四點名為腎輸;第五點名為大小腸輸;第六點名為三焦輸;第七點名為膀胱輸。下頭住窮骨。

白話文:

諸家取背輸法不同,各有說法。一般來說,應治療的第十九椎,就在該椎位的兩旁,脊柱旁開一寸半或一寸二分處進行灸法。但肝輸穴所在的椎體,則需灸其椎骨節點。第十三椎和第二十一椎不可治療,否則會致命。

各家經典對背部輸穴的位置記載不一,例如:《華佗針灸經法》中,大椎在第一椎,雲門在第三椎,以此類推,各椎體旁開的輸穴位置也各有描述,部分穴位有多種名稱或位於不同椎體。

《龍銜素針經》則以大椎為起點,描述各輸穴與大椎的距離和方位,部分穴位與其他經書記載有所出入。

由於個人體型差異,取穴位置不能一概而論,應根據個人身高、體型、骨骼大小來調整。以手四指寬度為單位(一夫或一部)來測量。

僧匡及徹公二家對輸穴位置的描述與上述四種經書不同,他們所述的穴位位置及與脊柱的距離也與其他經書有所出入,瘦人與脊柱的距離更近。

上述五家關於背部輸穴位置的記載,與《明堂經》有所不同的地方已列出,與《明堂經》一致的則未列出。

《背輸度量法》強調應根據個人體型差異,靈活調整取穴位置,並建議使用繩子精確測量。

《黃帝素問》提出以兩乳之間的距離作為參考,來測量背部輸穴位置,並依次確定肺、心、肝、脾、腎五臟的輸穴位置。

《黃帝九卷》則建議以大椎到尾椎的距離平均分成二十二份,來確定各輸穴位置,肝輸穴需在椎骨上方進行灸法,其餘穴位皆在脊柱兩旁各一寸三分處。

《金騰灸經》則以大椎為起點,將背部等分,依次確定各臟腑輸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