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康賴

《醫心方》~ 卷第二十九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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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九 (5)

1. 諸果禁第十二

《養生要集》云:凡諸果非時,未成核,不可食。令人生瘡,或發黃疸。

又云:凡諸果物生兩甲,皆有毒,不可食,害人。

又云:凡棗桃杏李之輩,若有兩核者,食之傷人。

又云:凡諸果停久,食之發病。

又云:凡果墮地三重,食之殺人。

《食經》云:空腹勿食生果,喜令人膈上熱,為骨蒸,作癰癤。

又云:諸果和合食,傷人。

白話文:

《養生要集》說:所有水果如果不是當季的,或是果核還沒長好的,都不能吃。吃了會讓人長瘡,或是出現黃疸。

又說:所有水果如果長出兩個果殼,都有毒,不能吃,會對人有害。

又說:像是棗子、桃子、杏子、李子之類的水果,如果裡面有兩個果核,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所有水果如果放太久,吃了會生病。

又說:水果如果掉到地上三次,吃了會死人。

《食經》說:空腹的時候不要吃生水果,容易讓人覺得胸口發熱,導致骨蒸勞熱,還會長癰瘡癤子。

又說:各種水果混在一起吃,會傷害身體。

2. 諸菜禁第十三

《稽康養生論》云:熏辛害目。

《養生要集》云:蔥薤牙生不可食,傷人心氣。

又云:苦瓟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殺人。

馬琬云:葵赤莖背黃食之,殺人。

《食經》云:諸菜和合食。

白話文:

《嵇康養生論》說:辛辣燻過的食物會傷害眼睛。

《養生要集》說:剛長出的蔥、薤的嫩芽不可食用,會損傷心氣。

《養生要集》又說:苦味的匏瓜、瓠瓜不可以長時間存放後食用;有毒,會致人於死。

馬琬說:紅莖、葉背呈黃色的葵菜,吃了會致人於死。

《食經》說:各種蔬菜可以混合一起食用。

3. 諸獸禁第十四

《食經》云:凡諸獸,有歧尾奇紋異骨者,不可食,皆成病,殺人。

又云:獸赤足食之,殺人。

又云:凡臭獸無創者,勿食,殺人。

又云:獸自病瘡死,食之傷人。

又云:肉中有腥如朱,不可食之。

又云:凡避飢空腸,勿食肉,傷人。

又云:生肉若熟肉有血者,皆殺人。

《膳夫經》云:凡肉久置,合器中食之,殺人。

又云:肉脯魚臘,至夏入秋。不可食,令人得病。

《養生要集》云:臭(自死)畜口不閉,食之傷人。

又云:凡臭(自死)獸伏地,食之殺人。

又云:癸肉自動,不可食之。

又云:凡禽獸肝臟有光者,不可食,殺人。

又云:凡脯置於米盆中不可食,殺人。

又云:脯勿置黍甕中,食之閉氣傷人。

又云:凡豬羊牛鹿諸肉,皆不可以偲木、棗木為劃炙食之,入腸里生蟲,傷人。

又云:銅器蓋熱害汁入食中食之,發惡瘡肉疽。

又云:凡生肉五臟等,著草中自搖動及得酢咸不及(反)色。隨(墮)地不汙,與犬,犬不食者,皆有毒,食之殺人。

又云:凡膩羹肉汁在釜中掩覆,若經宿,又在盆器中熱,蓋氣不泄者皆殺人。

又云:脯炙之不動,得水復動,食之殺人。

又云:凡肉作脯,不肯燥食之,殺人。

又云:穢飯腇肉,食之不利人,成病。

又云:茅屋脯名漏脯,藏脯蜜器中名郁脯,並不可食之。

又云:凡夫陰積日及連兩蟲宿生魚生肉膾等,不食,不利人。

《千金方》云:勿食一切腦,大不佳。

白話文:

《食經》說:所有動物,只要是有分岔的尾巴、奇怪的紋路、不尋常的骨頭,都不能吃,吃了會生病,甚至會死人。

又說:動物如果是紅腳,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有臭味的動物,如果沒有傷口,就不要吃,吃了會死人。

又說:動物自己生病長瘡而死的,吃了會傷害人。

又說:肉裡面如果有像朱砂一樣腥紅的,就不能吃。

又說:肚子餓的時候,不要空腹吃肉,會傷害身體。

又說:生肉或是煮熟的肉,只要有血水,吃了都會死人。

《膳夫經》說:所有的肉放久了,用容器蓋著再吃,會死人。

又說:肉乾、魚乾,到了夏天入秋時,不能吃,吃了會生病。

《養生要集》說:臭掉(自然死亡)的家畜,嘴巴沒閉上的,吃了會傷害人。

又說:臭掉(自然死亡)的動物趴在地上,吃了會死人。

又說:肉塊自己會動的,就不能吃。

又說:所有禽獸的肝臟,如果發亮的,就不能吃,吃了會死人。

又說:肉乾放在米缸裡,不能吃,吃了會死人。

又說:肉乾不要放在黍做的甕裡,吃了會氣悶傷身。

又說:所有豬、羊、牛、鹿等肉,都不能用偲木或棗木來烤或炙燒後食用,吃了會讓腸子裡生蟲,傷害身體。

又說:用銅製的器皿蓋著熱食,熱氣會讓銅汁滲入食物,吃了會長惡瘡和肉疽。

又說:生的內臟等,如果放在草堆中會自己搖動,或是碰到醋、鹽就變色,而且掉在地上不會沾染泥土,給狗吃狗也不吃的話,這些都有毒,吃了會死人。

又說:如果油膩的肉湯在鍋裡蓋著,過夜後又在盆子裡加熱,蓋子蓋著不讓熱氣散發,吃了都會死人。

又說:肉乾烤過後不會動,沾到水後又動起來的,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肉要做成肉乾,如果沒有完全乾燥就吃,會死人。

又說:不乾淨的飯和腐爛的肉,吃了對身體不好,會生病。

又說:茅草屋頂下做的肉乾叫做漏脯,藏在蜂蜜容器裡的肉乾叫做郁脯,這些都不能吃。

又說:凡是丈夫行房事後積累數日,以及腸胃有寄生蟲或吃過生魚、生肉等,都不宜食用,對身體不好。

《千金方》說:不要吃所有的腦,對身體非常不好。

4. 諸鳥禁第十五

《七卷食經》云:凡眾鳥臭(自死),口不閉、翼不合者,食之殺人。

又云:眾鳥死,足不伸者,食之傷人。

又云:凡鳥獸燔死,食之殺人。

又云:凡鳥有摝毛,不可食。(毛食不澤曰摝也。)

又云:凡鳥獸身毛羽有成文字者,食之殺。

又云:飛鳥投人者,不可食。必者口中喜有物,若無,拔毛放之。

又云:鳥有三足,雞兩足有四距,食殺人。

《膳夫經》云:鳥死目不可合,食殺人。

又云:諸卵有文如八字,食殺人。

又云:凡鳥卵有文食之殺人。

白話文:

《七卷食經》說:所有鳥類如果是臭的(自然死亡),而且嘴巴沒有閉合、翅膀沒有收攏的,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鳥類死亡後,腳沒有伸直的,吃了會傷害人。

又說:所有鳥獸被火燒死,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鳥類如果有羽毛鬆散脫落的現象,就不能吃。(毛色不光澤就是指羽毛鬆散脫落。)

又說:所有鳥獸身上羽毛或毛髮有形成文字圖案的,吃了會死人。

又說:飛鳥主動撞到人的,不能吃。牠們嘴裡通常有東西,如果沒有,就把牠的毛拔掉放走。

又說:鳥有三隻腳,雞有兩隻腳卻有四個腳爪(或距),吃了會死人。

《膳夫經》說:鳥死亡後眼睛不能閉合,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蛋上面有像八字一樣的紋路,吃了會死人。

又說:所有鳥蛋上有紋路的,吃了會死人。

5. 蟲魚禁第十六

《食經》云:凡魚不問大小,其身體有赤黑點者,皆不當啖,傷人。

又云:凡勿食諸生魚,目赤者生瘕。

又云:魚身白首黃,食之傷人。

又云:凡魚有角不可食,傷人。

又云:凡魚頭中鰓者不可食,殺人。

又云:魚有目𩶰,食之傷人。

又云:魚二目不同色,食之傷人。

又云:魚死二目不合,食之傷人。

又云:魚腹下有丹字,食傷人。

又云:魚鱗逆生,食之殺人。

又云:魚腸無膽,食之殺人。

又云:魚腹中有白如膏狀者,食之令人發疽。

又云:凡魚頭有正白色如連珠至脊上者,食之破煞人心。

又云:魚子未成者,食傷人。(正月魚懷子未成粒者是也。)

又云:生魚肉投地,(鹿)塵芥不著,食之傷人。

又云:凡魚肉膾、諸生冷,多食損人。斷之為佳。而不能食,務食簡少為節食之。若多食不消成瘕。

又云:食魚不得並厭骨,食之不利人。(厭骨在鯉後,大如榆莢。)

又云:蝦無鬢亦腹下通黑,食之殺人。

又云:蜚蟲赤足者,食之殺人。

又云:諸飛蟲有三足者,食之殺人。

《膳夫經》云:凡食魚頭,不得並乙骨,食之不利人。(今按:《禮記》云:魚去乙。

鄭玄雲:魚體中害人者也,今東海䱙魚有骨在目旁,狀如篆乙,食哽人不可出也。)

又云:魚腹中正白,連珠在臍上,食之破心殺人。

白話文:

《食經》說:所有的魚,不論大小,只要身上有紅色或黑色的斑點,都不應該吃,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不要吃任何生的魚,眼睛是紅色的吃了會生腫塊。

又說:魚的身體是白色,頭是黃色的,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魚如果有角就不能吃,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魚的頭部裡面有鰓就不能吃,吃了會致命。

又說:魚的眼睛有像眼瞼的東西,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魚的兩隻眼睛顏色不同,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魚死後兩隻眼睛沒有閉合,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魚的腹部下方有紅色的字樣,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魚鱗是逆向生長的,吃了會致命。

又說:魚的腸子裡面沒有膽,吃了會致命。

又說:魚的肚子裡面有白色像油脂一樣的東西,吃了會讓人長毒瘡。

又說:魚頭上有正白色的像珍珠一樣連到背脊上的,吃了會破壞人的心神。

又說:魚卵還沒發育成熟的,吃了會傷害身體。(正月裡的魚,肚子裡面的卵還沒成粒狀,就是指這個。)

又說:生的魚肉丟在地上,如果塵土沾不上去,吃了會傷害身體。

又說:生的魚肉切成的薄片,以及各種生的、冷的食物,吃多了會損害身體。最好是完全不吃。如果不能不吃,盡量吃少一點、節制一點。如果吃多了,消化不了就會長腫塊。

又說:吃魚的時候不可以連同厭骨一起吃,吃了對身體不好。(厭骨在鯉魚的後面,大約像榆錢。)

又說:蝦子如果沒有鬢毛,而且腹部下方都是黑色的,吃了會致命。

又說:紅腳的蟑螂,吃了會致命。

又說:有三隻腳的飛蟲,吃了會致命。

《膳夫經》說:吃魚頭的時候不可以連同乙骨一起吃,吃了對身體不好。(這裡說,《禮記》說,魚要去除乙骨。鄭玄解釋說,乙骨是魚身體裡面對人有害的東西,現在東海的一種䱙魚,眼睛旁邊有骨頭,形狀像篆字的「乙」,吃了會卡住喉嚨拔不出來。)

又說:魚的肚子裡面正中央是白色的,像珍珠一樣連在肚臍上,吃了會破壞心神,導致死亡。

6. 治飲食過度方第十七

《病源論》云:夫食,食過飽則脾不能磨消,令氣急煩悶,眠臥不安。

《醫門方》云:治貪食多不消,心腹中堅痛方:

鹽一升,水三升,煮令鹽消。分三服。當吐食出,便瘥。

《經心方》凡所食不消方:

取其餘類,燒作末,服方寸匕;便吐出。

《養生要集》云:凡人飲食過度方:

可生嚼菜菔根,咽之即消。又研汁服之。

《葛氏方》治食過飽,煩悶,但欲臥而腹脹方:

熬面令微香,搗服方寸匕,得大麥、生面益佳。無面者孽可用之。

《新錄方》治食傷飽為病,胃脹心滿者方:

十沸湯,生水共三升飲之,當吐食出。

又云:灸胃管七壯。

白話文:

《病源論》說:吃東西如果吃太飽,脾胃就無法磨碎消化食物,會導致呼吸急促、煩躁鬱悶,睡覺也睡不安穩。

《醫門方》說:治療貪吃太多導致消化不良,心口和肚子裡脹痛的方法:

用一升鹽,加三升水煮到鹽溶解,分成三次服用。應該會把食物吐出來,病就好了。

《經心方》說:凡是吃東西消化不良的方法:

取吃剩的食物種類,燒成灰,磨成粉,服用一小匙,就會吐出來。

《養生要集》說:凡是吃東西過量的方法:

可以直接生嚼蘿蔔根,吞下去就會消化。也可以磨成汁服用。

《葛氏方》治療吃太飽,感到煩躁悶悶不樂,只想躺著但肚子脹脹的方法:

把麵粉稍微炒香,搗碎後服用一小匙,如果加上大麥或生麵粉效果更好。沒有麵粉的話,用孽(沒發酵的麵團)也可以。

《新錄方》治療因為吃太飽引起的病症,胃脹、心口脹滿的方法:

用滾燙的開水和生水各一半,總共三升,喝下去,應該會把食物吐出來。

又說:灸胃管穴七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