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心方》~ 卷第二十五 (3)
卷第二十五 (3)
1. 小兒去鵝口方第十一
《產經》云:凡初生兒,其口中舌上有白物如米屑,名為鵝口,及鼻外亦有。此由兒在胞中之時,其母嗜嚼米,使之然也。此物當時不去之,兒得吞者,化為蟲也,宜便去之。治之方:
白話文:
《產經》中說:所有初生嬰兒,在他們的口中和舌頭上都會有一種白色的物質,像米屑一樣,叫做「鵝口」,而且在鼻孔外也會有。這是因為嬰兒在母親肚子裡的時候,母親經常喜歡嚼米,這種物質就是這樣形成的。如果這種物質當時不去除,一旦被嬰兒吞下,就會變成蟲子,所以應該及時去除。治療方法:
以發纏釵頭,沾井花水撩拭之,三四旦,如此便脫去也。猶不去者,可煮慄蒺汁,令濃,以拭,如上法。若春冬無慄蒺者,可煮慄樹皮用如上法,皆良。
白話文:
用玉簪上的飾物接觸井花水,拂拭數次,就能脫去(染髮後)的脂粉。豆油還沒去除乾淨的話,可以煮濃慄蒺藜汁來拭擦,方法同前。如果是在春、冬季節,沒有慄蒺藜,可以煮慄樹皮,按照上述方法使用。都是很好的方法。
一云:釵頭著在者,屠蘇水中,勿令兒口中落入吞。(《小品方》同之。)
《爽師方》云:小兒鵝口方:(桑白汁和胡粉塗之。)
白話文:
傳說,如果孩子佩戴著釵頭,要小心不要讓它掉進孩子喝的屠蘇酒中,避免孩子誤吞。同樣的,也有人說,小兒鵝口瘡可以塗抹用桑白皮汁和胡粉混合的藥膏。
2. 小兒斷連舌方第十二
《產經》云:兒初生之時,有口中舌下膜如石榴子,中隔者連其舌下。當時不摘斷者,後喜令兒言語不發,轉舌也。治之方:
可以爪摘斷之,微有血出,無害。若血出不止者,可燒發作末,敷之血止,良。(《小品方》名之「連舌」。)
白話文:
《產經》說:嬰兒初生時,口中舌頭下有張膜好像石榴籽,中間有一條隔膜連著舌頭下面。如果當時沒有把它摘斷,以後就會導致孩子說話不流利,說話含糊不清。治療的方法是:
抓傷或咬傷舌頭,微有出血,無礙。若出血不止,可燒頭髮成灰,敷上去止血,效果很好。(《小品方》稱之為「連舌(抓咬舌)」。)
3. 小兒刺懸癰方第十三
《產經》云:小兒初生後六七日,其血氣收斂成害,則口舌頰裡領領淨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蘆籜盛水狀者,名懸癰,有氣脹起也。又有著舌下如此者,名為重舌。又有上齶如此者,名為重齶。又有著齒齦如此者,為重齦,皆刺去血汁之,良。
白話文:
《產經》上說:嬰兒出生後六七天,血氣收斂,導致口舌頰裡幹淨整潔。如果喉嚨裡或舌頭上有像蘆葦盛水狀的東西,叫做懸癰,這是由於氣脹引起的。還有在舌頭下面出現這種情況的,叫做重舌。還有在上顎出現這種情況的,叫做重齶。還有在齒齦出現這種情況的,叫做重齦,這些情況都應該刺破吸出其中的血汁,這樣效果很好。
治奇以綿纏長針,未刃如慄以刺決之,令氣泄之,去清黃血汁,良。一刺止之,消息一日,不消又刺之,不過三刺,自消。(《小品方》同。)
白話文:
當治療難治之症時,用棉線纏繞住長針(針尖未開刃,鋒利如慄刀),用纏針刺入腫處放血,令氣血暢通,去除清黃色血汁,效果良好。每次刺治都嚴禁超過一次,隔一日再行刺治,症狀未消失再行刺治,總共不超過三次,症狀就會自然消失。(《小品方》同)。
4. 小兒變蒸第十四
《病源論》云:小兒變蒸者,以長血氣也。變者上氣,蒸者體熱。變蒸有輕重,其輕者體熱而微驚。耳冷髖亦冷,上唇頭白肉(疱)起如死魚目珠子。微汗出,平者而歇,遠者九日乃歇。(遠者八九日乃歇。)其重者,體壯熱而脈亂,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輒吐哯,無所苦也。
白話文:
《病源論》說:小兒患了變蒸病,是因為他們的身體正在發育成長。變就是指上呼吸道有氣機升降不暢的現象,蒸就是身體發熱。變蒸病有輕重之分。輕的變蒸病,只是身體發熱、輕微抽搐,耳根、胯部冰冷,上嘴脣長出白色的瘡,像死魚的眼睛。病人會輕微出汗,平靜一段時間就會停止,遠的九天後才會停止(也有說法是八九天後才停止)。重的變蒸病,病人身體發熱、脈搏混亂,有時出汗,有時不出汗,不想吃東西,吃了東西就會嘔吐,但沒有特別難受的地方。
變蒸之時,目白精(睛)微赤,黑精微白,亦無所苦。蒸畢,自明瞭矣。先變五日,後(蒸)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耳。初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旁邊多人,變蒸或早或晚,依時如法者少。初變之時,或熱甚者,或違日數不歇,審計日數,必是變蒸;服黑散發汗,熱不止者,服紫(雙)丸,小瘥,便止,勿復服之。其變蒸之時,遇寒加之,即寒(熱)交爭,腹痛夭嬌,啼不止,煮熨之則愈。
白話文:
當寶寶開始變蒸時,眼睛的白色部分略微發紅,黑色部分略微發白,但也不必過於擔心。蒸發結束後,寶寶自身就會恢復正常。變蒸一般持續五天,前後一共十天,然後熱度就會消除。在變蒸的初期,不要驚動寶寶,也不要讓太多人圍在旁邊。變蒸發生的時間早晚不定,能夠按照時辰如法進行的人很少。在變蒸的初期,有的寶寶熱度很高,有的寶寶變蒸時間超過了幾天,根據統計日數,這肯定是變蒸;服用黑散來發汗,如果熱度沒有減退,就服用紫丸,稍微好轉後,就停止服用。在變蒸期間,如果遇到寒冷的天氣,就會寒熱交替,腹痛啼哭不止,這時用熱水煮過的毛巾熨燙寶寶的腹部,症狀就會好轉。
變蒸與溫壯傷寒相似,若非變蒸;身熱耳熱,體髖亦熱,此乃為他病,可為余治。審是變蒸,不得為余治也。其變蒸日數(出《病源論》。)
又,變蒸者,唇頭白肉起,如死魚目珠子。微汗,平者而歇,遠者九日乃歇。
白話文:
變蒸與溫壯傷寒的症狀類似,但若非變蒸,患者的身體、耳朵和四肢都會發熱,這屬於其他疾病,可以由我來治療。如果是變蒸,就不能由我來治療。變蒸的發病日數(出自《病源論》)。
再說,變蒸這種病,症狀是嘴脣和臉部出現白肉,像死魚的眼睛。病人會出點小汗,症狀平緩下來就停止,病情嚴重的則九天後才停止。
兒生三十二日始變,變者耳熱也。至六十四日再變,再變且蒸。其狀臥欲端正也。第二變蒸時,或目白者赤,黑者微白,變蒸畢,目便精明矣。至九十六日三變,變者候丹孔出而泄也。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五日五變,以成機關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以知五機成也。
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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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出生三十二天後開始變化,變化表現為耳朵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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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六十四天再變化,變化時並伴有高溫。此階段嬰兒睡覺時喜歡端正的身體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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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變化時,一些孩子的眼睛會由白色變為紅色,而黑色的眼睛則會變為微白色。變化和高溫結束後,孩子的視力就會變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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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九十六天三變化,變化表現為肛門出現紅點並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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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百二十八天四變化,變化時伴有高溫,並能夠咳嗽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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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百六十五天五變化,五官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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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一百九十二天六變化,變化時伴有高溫,五官已完全形成。
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以知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以知學語矣。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以亭亭然也。凡九變三蒸也。至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蒸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六十四日大蒸,後百二十八日復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畢,乃成人也。所以變蒸者,皆是榮其血脈,攻其五臟,故一變竟輒覺情態有異者也。
白話文:
每224天為一變,知道開始會爬了。256天為八變,變化後又蒸,知道會說話了。288天是九變,挺拔的樣子。總共有九變三蒸。320是十變,變化過後蒸,蒸積320天完成第一次蒸。之後的64天是第二次蒸,再之後的128天是第三次蒸。累積五百七十六天,大小蒸結束,人就成年了。所以會變化是因氣血運行,激盪五臟,所以一變化完成就會感到情態有異。
凡蒸之候,身壯熱、脈亂、汗出、目精不明,微欲驚、不乳哺、上唇頭小白肉起如死魚目珠子,耳令尻赤冷,此其診也,近者五日歇,遠者八九日歇也。當審計其蒸日,不可針灸服藥。
白話文:
凡是因高溫引起的疾病,都會出現身體強度高溫、脈搏紊亂、汗出、眼睛模糊、精神恍惚、不願哺乳、上嘴脣長出白色的小肉瘤,像死魚的眼睛,耳朵和屁股發紅和變冷。這些都是他的診斷。如果症狀輕微,那通常會在五天內消除,而如果症狀嚴重,那通常會在八、九天內消除。應該注意計算好高溫發生的時間,在高溫發生的時候,不應該進行針灸或服藥。
凡兒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邊多人也。小兒變時,或早或脫也。
凡兒生三月不蒸則耳聾目盲;五月不蒸身不行;九月不蒸五機不成,此為痿蹶不能行之疾也。
《產經》云:脈決曰:凡小兒變蒸之時,汗出不用食,食輒吐哯而脈亂,無所苦也。
白話文:
所有嬰兒在蒸煮期間,都不要驚嚇它們,也不要讓太多人圍觀。嬰兒蒸煮的時間可能會提早或延後。
如果嬰兒在三個月時沒有蒸煮,會耳聾目盲;五個月時沒有蒸煮,身體無法行動;九個月時沒有蒸煮,五官發育不全,這將導致無法行走的疾病。
《產經》上說:根據脈象判斷,當嬰兒蒸煮時,即使出汗也不需要進食,如果進食會導致嘔吐,並且脈象混亂,但嬰兒不會感到痛苦。
《葛氏方》云:凡小兒生後六十日,目瞳子成,能咳唆,識人。百五日經脈生,能反覆。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髕骨成,能獨倚。三百六十日為一期,膝骨成,乃能行。
治少小初變蒸時,有者服之,發乾已止,黑散方:
白話文:
葛洪的《葛氏方》中說:凡是小孩出生後60天,瞳孔形成,會咳嗽、打嗝,並能辨識人。105天經脈形成,可以翻身。180天尾骨形成,可以獨自坐著。210天掌骨形成,可以爬行。300天髕骨形成,可以獨自站立。360天為一個階段,膝蓋骨形成,才能走路。
用於治療兒童初次患蒸病,有的人服用了此方,出汗症狀就會停止。
杏仁(二分),大黃(一分),麻黃(二兩,去節)
白話文:
**杏仁:**二分(約3公克)
**大黃:**一分(約1.5公克) **麻黃:**二兩(約12公克),去除枝節
上三物,先搗大黃、麻黃下篩,杏仁令如脂。納散,令調,更粗篩篩之,盛以葦囊。二十日兒以汁和之,如小豆一丸,分為二丸,易吞,厚衣包之,令汗,汗出畢,下帳、燃火解衣、溫粉粉之。百日兒取散如棗核大,以小陽和服之,汗出之後,消息如上法;當豫溫粉,不可解衣,乃溫粉。(出《葛氏》。)
治已服黑散,發熱不歇,服之熱小瘥便止,勿復與。紫丸方:
白話文:
把大黃、麻黃先搗碎,篩一遍,杏仁搗成油脂狀。把這三樣藥混合調勻,再篩一遍粗篩,裝進葦子做的新袋子裡。二十天後,把人參的汁液和藥粉混勻,捏成小荳子大小的一丸藥,分成兩丸藥,容易吞下去,用厚衣服包住,讓人出汗,出汗後,放下帳子、燃火烤暖身體、解開衣服、溫粉撲身體。一百天後,取如棗核大小的藥粉,用溫水服用,出汗後,用和上面方法一樣的程序。事先要溫暖滑石粉,不可解開衣服,最後用滑石粉撲身體。(出自《葛氏》。)
已經服用過黑散,發燒仍然持續,服用紫丸後,發熱稍微好轉即停止服用,不要再給予服用。
赤石脂(一兩),巴豆(三十枚),代赭(一兩),杏仁(三十枚,一方五十枚,去皮)
白話文:
赤石脂(一兩):赤石脂是一種礦物,具有收斂止血、清熱解毒的功效,常被用於治療各種出血症、腹瀉、痢疾等。
巴豆(三十枚):巴豆是一種中藥材,具有瀉下積滯、通便排毒的功效,常被用於治療便祕、腹脹、積食等。
代赭(一兩):代赭是一種礦物,具有補血養血、收斂止汗的功效,常被用於治療貧血、盜汗、遺精等。
杏仁(三十枚,一方五十枚,去皮):杏仁是一種中藥材,具有潤肺止咳、平喘化痰的功效,常被用於治療咳嗽、氣喘、多痰等。
上四物,先冶巴豆、杏仁,搗二千杵,乃納代赭、赤石脂,更搗三千杵,拖也。藥熱即成。一方云:相和,與少蜜和之,盛以密器,無令藥燥,燥則無熱。以巴豆、杏仁自丸,常苦不能盡屑,當稍稍納之令相丸。二十日兒服如黍米一丸訖,小乳小乳之,令藥得下。卻兩食頃,乃復乳之,勿令飽耳。
白話文:
將四種藥物(巴豆、杏仁、代赭、赤石脂)混在一起,先把巴豆和杏仁搗碎,再加入代赭和赤石脂,繼續搗碎,直到藥物均勻混合在一起。把藥物放進熱鍋裡炒,直到藥物變熱即可。另一種方法是,把藥物混合在一起,加入少量的蜂蜜攪拌均勻,然後裝進密封的容器中,防止藥物受潮變乾。巴豆和杏仁本身就很苦,很難搗碎成粉末,所以需要慢慢地將它們搗碎,讓它們能夠均勻地混合在一起。二十天大的嬰兒服用藥物時,每次服用一丸,大小如黍米即可。每次餵藥時,先讓嬰兒吃一點母乳,然後再餵藥,讓藥物能順利吞嚥下去。餵藥後,讓嬰兒休息兩頓飯的時間,然後再餵母乳,不要讓嬰兒吃太飽。
平旦一服藥,日中熱盡;日西夕時復小增丸,至雞鳴時,若復與一丸,愈者止。三十日兒服如大黍米一丸。三十日兒服如麻子一丸。六七十日兒如胡豆一丸。百日兒服如小豆一丸。不下故熱者,增半丸,以下利為度。
白話文:
早上吃一粒藥,中午熱度就會降盡;下午傍晚時再吃一粒小藥丸,到雞叫時,如果再次服用一粒藥丸,病情就會好轉,最後痊癒。三十天大的嬰兒吃像大黍米大小的一粒藥丸。三十天大的嬰兒吃像麻子大小的一粒藥丸。六七十天大的嬰兒吃像胡豆大小的一粒藥丸。一百天的嬰兒吃像小豆大小的一粒藥丸。如果症狀沒有減輕的話,可以增加半粒藥丸,以大便通利為度。
又方說:服紫丸,當須完出,若不出,出不完,為病未盡,當更服之。有熱乃服紫丸,無熱但有寒者勤服乳頭。單當歸散、黃耆散。變蒸服藥後微熱者,亦可與除熱黃芩湯方。(出《僧深方》。)
白話文:
另一個偏方說:服用紫丸,應該要全部服完。如果沒有服完,或者沒有全部服完,就說明疾病還沒有痊癒,應該繼續服用。如果有熱,就服用紫丸,沒有熱但只有寒的人,應該勤服用乳頭單當歸散、黃耆散。在服用藥物後出現輕微發熱的人,也可以服用除熱黃芩湯。
黃芩湯少小輩變蒸時服,藥下後有朝夕熱吐利。除熱方:
白話文:
黃芩湯適合在少小或輕微的疾病發作時服用,服用後可能會出現早晚發熱、嘔吐和腹瀉的症狀。消除熱症的方法:
黃芩(一兩),甘皮(六銖),人參(一兩),乾地黃(六銖),甘草(半兩,炙),大棗(五枚,去核)
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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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芩:6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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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皮:3.6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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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參:6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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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地黃:3.6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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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3 克(炒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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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棗:5 枚(去掉果核)
凡六物,切之,以水三升,煮取一升,絞去滓。二百日兒服半合,三百日兒服一合,日再。熱瘥止。變蒸,兒有微熱可服。(出張仲。)
白話文:
用六種藥材,切碎,加水三升,煮沸後取一升,去渣。出生二百天的嬰兒服用半杯,出生三百天的嬰兒服用一杯,每天服用兩次。發熱症狀消失後停止服用。如果嬰兒發熱可以服用。(出自《張仲景方》。)
又云:經曰:天不足西北,故令兒腮後合;地不足東南,故兒髕後生成;人法於三,故令齒後。故腮合乃而言,髕成乃而行。大陰氣不足而大陽氣有餘者,故令兒羸瘦骹脛三歲乃而行。
白話文:
古書上說:天在西北方向不足,所以嬰兒的腮幫子會往後合攏;地在地東南方向不足,所以嬰兒的膝蓋骨會往後生成;人體仿效天地,所以牙齒也會往後長。所以,嬰兒的腮幫子合攏了才能說話,膝蓋骨形成了才能走路。如果陰氣不足,陽氣過盛,嬰兒就會瘦弱,腿骨軟弱,三歲才能走路。
聖人說:經書裡說:天(陽氣)不足在西北,所以小孩子脖子後面的縫合線才會合攏;地(陰氣)不足在東南,所以小孩子膝蓋後面的縫合線才會形成;人體的法則取法於天地人三才,所以小孩子牙齒後面的縫合線才會閉合。所以腮腺縫合,小孩子纔能夠說話;膝蓋合縫,小孩子纔能夠走路。大陰之氣不足而大陽之氣有餘的人,小孩子身體瘦弱,脛骨彎曲,三歲纔能夠走路。
白話文:
聖人云:經曰:天不足西北,故小兒後頸交縫先合;地不足東南,故小兒膝後交縫後合;法於三才,故小兒牙後交縫亦合。故腮縫合,乃能言;膝縫合,乃能行。大陰不足,大陽有餘,小兒體瘦,脛骨反,三歲乃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