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康賴

《醫心方》~ 卷第一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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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19)

1. 藥斤兩升合法第七

又云:凡方云某草一束者,以重三兩為正;云一把者,重二兩為正。(今按:《範汪方》:麻黃若他草一者,以重三兩為正。《錄驗方》:麻黃一把一握者,並以重三兩為準。)

又云:蜜一斤者,有七合;豬膏一斤者,一升二合。《範汪方》云:膠一廷如三指大,長三寸者,一枚是也。《僧深方》云:艾及葉物一莒者,以二升為正。《極要方》云:生葛根一鉒,長一尺,徑三寸是也。《經心方》云:胡粉十二棋。(博棋者,大小方寸是也。按:棋者,牙棋子。

)《小品方》云:凡黃柏一斤者,以重二兩為準。人參一枚者以重二分為準。又云:凡厚朴一尺及數寸者,以厚三分、廣一寸半為準。又云:服湯云一杯者,以三合酒杯子為準。

白話文:

藥斤兩升合法第七

古方中提到某種草藥「一束」,重量以三兩為標準;「一把」則以二兩為標準。 麻黃等藥材,有些古方也規定「一束」或「一把」為三兩。

蜂蜜一斤約等於七合;豬膏一斤約等於一升二合。 膠的用量,有些古方規定為長三寸、粗如三指大小的一塊。艾葉等藥材,一「莒」的量約等於二升。生葛根,有些古方規定為長一尺、直徑三寸的一塊。胡粉的用量,有些古方以「十二棋」為單位(「棋」指古代一種大小如方寸的牙棋子)。黃柏一斤,有些古方規定為二兩。人參,一枚約為二分重。厚朴,長一尺或數寸的,以厚度三分、寬度一寸半為標準。至於湯藥,一杯的量,以三合容量的酒杯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