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丹波康賴

《醫心方》~ 卷第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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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5)

1. 針灸服藥吉凶日第七

合服藥吉曰:

《大清經》云:凡欲合服神仙藥者,以天清無風雨,欲得王相日,上下相生日合之,神良。

王相日者:春甲乙寅卯王,丙丁巳午相;夏丙丁巳午王,戊己辰戌丑未相;四季戊己辰戌丑未王,庚辛申酉相;秋庚辛申酉王,壬癸子亥相;冬壬癸子亥王,申乙寅卯相。

相生日者:春甲午、乙巳、丙寅、丁卯;夏丙辰、丁丑、丙戌、丁未;四季戊辰、己丑、戊申、己酉;秋庚子、辛亥、庚申、辛酉;冬壬子、癸亥、壬寅、癸卯。

又云:凡作藥,始以甲子、開、除之日為之,甲申、己卯次之。

又云:服藥良日常以建,開日晨服為陽,暮服為陰,多其陽少其陰。

《蝦蟆經》云:凡服藥吉曰:甲辰、乙巳、丙辰、丁巳。(今按:丙辰五不生也。甲辰此天地四時陰陽凶離日也。)

又云:服藥吉時:甲乙日:(雞鳴,日入、維時、晡時。)丙丁日吉時:(晡時、日入、人定、夜半。)戊己日:(人定、夜半、禺中、平旦、日出。)庚辛日吉時:(晡時,日入、人定、夜半。)壬癸日吉時:(雞鳴、維時。)

今按:凡甲子、丙子、戊子、壬子、甲午、丙午、庚午、壬午、甲戌、丙戌、壬戌、乙巳、丁巳、乙亥、丁丑、辛亥、己卯、己丑、辛丑、癸丑、癸卯。

今檢件曰:避諸禁合藥服藥針灸治病皆吉。但可避節氣,月忌並生年衰日等。

合服藥忌日:

《大清經》云:正月亥、二月寅、三月巳、四月亥(一曰申)、五月亥、六月寅、七月巳、八月申、九月亥、十月寅、十一月巳(一曰申)、十二月申。

上日,常不可和長生藥。

又云:六絕曰:正月辰、二月卯、三月寅、四月醜、五月子、六月亥、七月戌、八月酉、九月申、十月未、十一月午、十二月巳。

上日,不可服藥治病。

又云:月建、月殺、反支、天季、上朔、自刑日,此不可用。自刑日者,如寅生人不得用寅和藥、服藥,他准此。

《湛余經》云:天季日,正月子、二月卯、三月午、四月酉、五月子、六月卯、七月午、八月酉、九月子、十月卯、十一月午、十二月酉。

上日,不可用。今按:《耆婆方》云:天獄日也。《大清經》云:不得和藥、服藥。

又云:凡除日可服藥治病,滿日不可服藥,病人難起。

張仲景《藥辨決》云:凡春戊辰、己巳、戊午,夏丁亥、戊甲、乙酉(今按:《蝦蟆經》作己酉)、己丑、己未,秋戊子、戊辰、庚辛、戊申(今按:《蝦蟆經》作辛亥,)冬乙卯、辛酉、己未、巳亥。

上日,《蝦蟆經》云:皇帝禁合藥日四時忌。今古傳諱,不合藥服藥也。

又云:天有五不生日,不可合藥、服藥。乙丑、丁卯、己巳、癸未、乙酉、庚戌、戊申、丁亥、庚寅、丙辰、戊午、庚子。

上十二日,扁鵲不治病,大凶。(今按:《蝦蟆經》同之,但《大清經》加甲寅、甲午並十四日為五不生日,不可治病,有所為作皆死,不可用,云云。)

《蝦蟆經》云:四激曰:春戌、夏醜、秋辰、冬卯。

上四時忌日,古今傳諱,不合藥服藥也。今按:《開元天一循甲經》曰:此為四極所破,故曰:四激。激,急也。

又云:凡夏至,冬至日天地陰陽前後各七日,皆不可服藥灸刺。

又云:凡五月辛,己日不可針,針灸服藥,出血致死。

又云:凡反支日:子醜在朔六日反支,寅卯在朔五日反支,辰巳在朔四日反支,午未在朔三日反支,申酉在朔二日反支,戌亥在朔一日反支。

上日,不可灸刺、服藥,大凶。

又云:凡天醫以辛巳日死,扁鵲以癸未日死(一本作辛未,)師曠以辛卯日死(一本作辛未,)巫醫以辛巳日死。

上日,不可服藥、治病,凶。

又云:凡大聖服藥,治病,避五未寅申,此三日大凶。

又云:凡五寅六戊辛未,上三日,不可合藥、服藥。

又云:凡甲寅、乙卯、庚辰、丙寅、辛巳,上五日,不可灸刺、服藥,凶,三年死。

又云:凡己巳、丁亥、壬辰、庚戌,上五日,不可灸刺,服藥,凶。

又云:凡日出,日中時(一云日入,)上二時,不可服藥、治病,大凶。

《養生要集》云:四激、破、除、未日時,不中合藥、服藥。(今按:《大清經》同之。)

《真人集辨方》:春忌戊辰、己巳,夏忌戊申、己未,秋忌戊戌、己亥,冬忌戊寅、己卯。上日,不可服藥,甚大忌。

又云:和合神仙藥法,常避四孟,正月寅,二月巳,三月申,四月未(亥),五月寅。以右行不可和合長生藥也。當以其時王相作之,服藥用意。

《服石論》云:凡服藥之本,必須命其病者正意深信,不得於中持疑更懷他念。但想其藥入口消病,狀如沸湯之潑冰雪,若此,信者無不立愈。

又云:凡服藥,先首于吉日清旦具服嚴餝,淨嗽其口,面向東立再拜,一心發願,願服神藥以後千殃散滅,百病消除,志求長生,無違其願,願一切大聖如護去老還年。發此願已,又以淨水嗽口,即服之。

服藥頌:

《新羅法師方》云:兒服藥咒曰:

南無東方藥師瑠琉光佛,藥王藥上菩薩耆婆,醫王靈山童子惠施阿竭,以療病者,邪氣消除,善神扶助,五臟平和,六腑調順,七十萬脈自然通張,四體強健,壽命延長,行住吐川,諸天衛護莎訶。(向東誦一遍,乃服藥。)

針灸忌日:

《華佗法》云:凡諸月朔晦、節氣、上下弦望日、血忌、反支日皆不可針灸,治久病滯疾記在歷日。

又云:冬至、夏至、歲旦,此前三日、後二日,皆不可針灸及房室,殺人,大忌。

又云: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

上日,忌不可針灸治病也。

又云:男忌壬申、戊戌、丁未。女忌甲申、乙酉,又甲辰、壬辰。忌服藥刺灸,此天地四時陰陽凶離日,諱避之。

《蝦蟆經》云:凡天陰霧、疾風暴雨、雷鳴、地動、四時月節前後三日、晦朔日、月薄蝕無光明日、大寒、大熱、血忌、反支、天季、五辰、五未、自生年本命日,人氣大亂,陰陽分爭,如此之日皆不可犯,犯之殺人。又云:凡天下大風、大陰、大雨、大雷電霹靂,則日月無光,人氣大亂,陰陽不通,血氣不行,當是之時不可灸刺傷之。又云:凡春不治左脅,夏不治臍,秋不治右脅,冬不治腰。

又云:凡春肝王甲乙日,無治肝募,俞及足厥陰。夏心王丙丁日,無治心募,俞及心主,手少陰。四季脾王戊以日,無治脾募,俞及足太陰。秋肺王庚辛日,無治肺募,俞及手太陰。冬腎王壬癸日,無治腎募,前(俞)及足少陰。

上四時五臟王日,禁之無治。

又云:建日不治兩足(禁晡時。)除日不治陰孔(一本尻,禁日入時。)滿日不治腹(禁黃昏時。)平日不治肩(一本背,禁入定時。)定日不治心(禁夜半時。)犯日不治手(禁雞鳴時。)破日不治口齒(禁平旦時。)危日不治鼻(禁日出時。)成日不治眉咽喉(一本肩,禁食時。

)收日不治發(禁禺中時。)開日不治耳(禁夜中時。)閉日不治目(禁日昳時。)

又云:凡除日可以服藥治病,滿日不可服藥,病人難起。

又云:凡甲子旬乙丑、丁卯、己巳,上三日,不用治病,凶。

甲戊旬癸未,上一日,不用治病,凶。

甲申旬乙酉、丁亥、庚辰,上三日,不用治病。凶。

甲午旬甲午、庚子,上二日,不用治病。凶。

甲辰旬戊甲、庚戌,上二日,不用治病,凶。

甲寅旬甲寅、丙辰、戊午,上三日,不用治病,凶。

又云:凡甲不治頭,乙不治眉(一云頸頭,)丙不治心(一雲肩,)丁不治胸,戊不治脅,己不治腹,庚不治腎俞(一云腰膝,)辛不治肺俞(一云腸膝,)壬不治手(一云脛,)癸不治足。

又云:凡月一日、五日、六日、七日、八日、十五日、十六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七日、二十九日,上日,不治長病皆不可灸刺出血,及月盡三日亦凶。

又云:凡血忌日:正月醜,二月未,三月寅,四月申,五月卯,六月酉,七月辰,八月戌,九月巳,十月亥,十一月午,十二月子。

上十二日,是血忌也,一名殺忌,一名禁忌,其日不可灸刺,見血凶。

又云:凡四絕日:戊申、戊寅、癸亥、癸巳,上日,不可針灸。

又云:凡五離日:戊申、巳酉(天地離),壬申、癸酉(鬼神離,)甲申、乙酉(人氏離,)丙申、丁酉(江河離,)庚申、辛酉(禽獸離。)上日,忌不可針灸。

今按:針灸服藥通忌五不生日等在服藥禁忌條中。

針灸吉日:

《蝦蟆經》云:凡陽日可治男,陰日可治女。甲丙戊庚壬皆陽日也,乙丁己辛癸皆陰日也。

又云:六甲日可治男病,六己(乙)日可治女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