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心方》~ 卷第一 (10)
卷第一 (10)
1. 服藥節度第三
若小瘥,當即停藥,漸漸將息。如其不瘥,當更服湯攻之,以瘥為限。
又云:凡患風服湯,非得大汗,其風不去,所以諸風方中皆有麻黃。至如西州續命用八兩,越婢六兩,大小續命或一兩三兩四兩,故知非汗不瘥。所以治風非密室不得。輒漫服湯藥,徒自誤耳。唯更加增,未見損減焉。
《葛氏方》云:凡服藥不言先食後食者,皆在食前。其應食後者,自各說之。
凡服湯云分三服再服者,要視病源候或疏或數,足令勢力相及。毒利之藥,皆須空腹,補湯間中自可進粥丸散。日三者,當以旦中暮四五服者,一日之中優量均分之。
凡服丸散不云酒水飲者,本方如此;而別說用酒水,則此可通得以水飲服之。
《刪繁論》云:凡禁之法,若湯有觸服,竟五日忌之。若丸散酒中有相違觸,必須服藥竟,之後十日方可飲啖。若藥有乳石,復須一月日外。若不如爾,非唯不得力,反致禍也。
白話文:
服藥節度第三
如果病情稍微好轉,就要立即停藥,然後慢慢調養身體。如果病情沒有好轉,就要繼續服用藥物來治療,直到痊癒為止。
此外,治療風寒的藥方,如果不讓病人大量出汗,風寒就無法去除,所以所有治療風寒的藥方都含有麻黃。例如,《西州續命方》使用麻黃八兩, 《越婢湯》用麻黃六兩,其他大小續命湯則使用一到四兩不等,由此可知,如果不讓病人出汗,病情就不能痊癒。所以治療風寒,必須在密閉的房間裡進行,不能隨便服用藥物,以免誤事。藥量可以增加,但沒有減少藥量的記載。
《葛氏方》說:凡是服用藥物沒有說明飯前飯後服用的,都在飯前服用。如果需要飯後服用,藥方中會明確說明。
凡是說藥方要分三次或兩次服用的,要根據病情輕重緩急,調整服藥次數和時間,使藥效能充分發揮。毒性較強的藥物,必須空腹服用;而滋補的藥物,可以在服藥間隙服用粥、丸藥或散劑。一天服用三次藥的,應該在早晨、中午和傍晚服用;一天服用四五次藥的,應該將藥量平均分配在一整天服用。
凡是服用丸藥散劑沒有說明用酒或水送服的,就按照藥方原來的規定服用;如果藥方另有說明要用酒或水送服,那麼就可以用酒或水送服。
《刪繁論》說:凡是忌口的規定,如果服用的湯藥有禁忌,服用藥物後五日內都要忌口。如果服用的丸藥散劑與酒類相沖,必須等到服完藥後十天才可以飲酒食用其他食物。如果藥物中含有乳石,則需要忌口一個月。如果不遵守這些禁忌,不僅藥物療效不佳,反而會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