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論文集》~ 周代醫學概況 (2)
周代醫學概況 (2)
1. (一)制度
上所舉述之制度。其中對於食醫一職。地位特高。其組織大堪注意。宋代以後之官立醫學校。有宮廷等屬醫官。為養成御醫之機關。其性質實濫觴於此。又醫局之創立早者。則特與以優先權。
白話文:
上面所提到的制度,其中對於負責飲食的醫生這個職位,地位特別高,他們的組織非常值得注意。宋代以後由官方設立的醫學校,有宮廷等附屬的醫療官員,是為了培養御醫的機構,而這種制度的起源其實可以追溯到這裡。另外,對於最早創立醫局的人,會給予特別優先的權利。
2. (二)病院
病院之創設。明載於文獻。「管子於首都造屋。收容聾、盲、啞、跛、瘋、癲、畸形等之不具者」。此「不具者」即患胃病之人。造屋以收容之。給與醫藥希望早日健全。恢復原狀。實為看護上之有趣之事。亦即病院之創始。其後慈善院之施藥、施療。對於貧困者給與食物。
准許留宿之慈善行為。實濫觴於此。惟關於此種制度。以及詳細方法和手段。雖散見於後代書籍。可惜多略而不詳。不能詳為說述。只能於片言隻字間。想像當時病院情形。至於內容的設備和組織。據鄙意推想。必不十分完善。若與近代醫院相較。相去必遠甚。
白話文:
【二】醫院的創立
醫院的創設,在文獻中有明確的記載。根據「管子」一書描述,在首都建造了房屋,用來收容那些有身體缺陷的人,如聾、盲、啞、跛、瘋、癲、畸形等患者。這裡所說的「不具者」,並非專指胃病患者,而是泛指所有身體有病痛或缺陷的人。建造這些房屋的目的,是為了收容他們,提供醫療照顧,希望能讓他們早日康復,恢復健康狀態。這就是早期醫院的概念起源,非常有意思的是,這種照護病人的方式,實際上就是醫院的雛形。
後來,慈善院開始進行藥物及治療的免費提供,對貧困者不僅給予醫療援助,還供應食物,甚至允許他們在院內留宿。這些善行,都可以追溯到早期的醫院模式。然而,關於這些制度的詳細運作方式和具體手段,雖然在後世的書籍中偶爾會出現相關記載,但很遺憾,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是一筆帶過,缺乏詳細描述。因此,我們只能從零星的文獻記載中,揣測當時醫院的大致情況。至於醫院內部的設備和組織結構,以我的推測,想必不會十分完善。如果拿它們和現代的醫院相比,差距必定很大。
3. (三)教坊
管子又從當時社會政策上著手行賣淫娼婦等之集團法。據書所載。管子為便利當時之商賈。在全國主要都市中所設之「閭」。為數達三百以上。這種「閭」實即今日所謂之繁華區。未必指柳暗花明之魔窟街。但彼指定娼婦群集於一廓。凡諸國商人出入於繁盛之商賣場所。必有一廓為娼婦群集區域。
此區域為政府所指定者。此雖為經濟政策之一。惟對於社會之保健。社會之風教。關於道德方面。關於醫學方面。是否能注意及之。因書籍缺乏詳明記載。不能推而知之矣。
漢時娼婦配與軍陣士兵。此種娼妓。皆為私娼。嗣後唐宋兩代。娼樓妓家。為政府所許。名曰「教坊。」娼妓由私而入於公開時代。
白話文:
管子從當時的社會政策出發,制定了一套針對賣淫娼婦的集團管理方法。根據歷史記載,為了方便當時的商人,管子在全國的主要城市中設置了超過三百個「閭」,這類似於現在的繁華商業區,並非特指那些藏污納垢的紅燈區。但他規定娼婦們必須集中在特定的區域,當各國商人來往於熱鬧的商業場所時,這些地方必有專門的娼婦集中區。
這些區域是由政府指定的,雖然這是一項經濟政策,但對於社會的健康、風氣教育以及道德和醫學方面的影響,由於歷史資料缺乏詳細的記載,我們無法推測其具體效果。
到了漢朝,娼婦被分配給軍隊中的士兵,這些娼妓都是私娼。後來,在唐代和宋代,娼妓樓閣成為政府允許的存在,稱為「教坊」,這標誌著娼妓從私密走向公開的時代。
4. (四)文獻
巫醫的職責。周代已有顯然之區別。但當時人士。對於醫藥有懷疑者。亦有信賴者。我們若翻檢古書。將疑信之言。筆而錄之。真可積為巨帙。茲約略舉例一二。如論語有「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漢書有「有病不治。恆得中醫」之說。意謂有病而不服藥。亦可稱為中醫。設有病而遇庸醫。危險實甚。
禮記有「醫不三世。不服其藥」之警告。依淮南子有「醫不能治自己之病」之嘲笑。即孔老夫子對於醫藥。亦不無懷疑之態。季康子贈藥。雖然認為厚禮。仍然拜受。且曰。「丘未達。不敢嘗。」
蓋孔子不通藥性。不敢妄服。對於藥醫根本抱疑惑態度。不敢信賴。
禮記有「進藥於君侯。宰相先味之。進藥於兩親。其子先嚐之。」此足以見當時之風習。要慎防醫藥毒味。不敢完全信賴藥醫。亦可見其一斑。而其另一方面。前者又為盡其臣之「忠」。後者是盡為子之「孝」。
關於醫藥之價值。意見亦有不同。說苑有「良藥苦口利於病」之通俗俚諺。孔子家語有「毒藥苦口」之說。書經有「若藥勿瞑眩。厥疾勿瘳」之警示。以上為稱述醫藥有價值者。惟管子不信醫藥。云「止服醫藥。尚亦有死」。莊子云。「醫藥惟增病者之痛苦而已」。亦為反對派。此外之折衷派。如
墨子云。「知原因而後可除病之痛苦。」
文仲子云。「有能之醫。要在醫藥之前。留意於睡眠、飲食。」
申鑑云。「醫藥用得其當則效。不可視為玩品。」
白話文:
在古代,巫師和醫生的職責在周代已經有了明確的劃分。然而,對於醫藥,當時的人們有的充滿懷疑,也有的深信不疑。如果我們翻閱古籍,會發現這種懷疑與信任的觀點足以編纂成一部厚厚的書。這裡僅舉幾個例子說明。《論語》中有提到「一個人如果沒有持之以恆的精神,就不適合成為巫師或醫生。」而在《漢書》中,則有「即使生病不接受治療,也能達到中醫的效果」這樣的說法,意思是指即使不服用藥物,也可能自愈。然而,如果生病時遇到無能的醫生,那風險就大了。
《禮記》中有警告:「如果一個醫生的醫術不到三代,就不要服用他開的藥。」《淮南子》則嘲笑醫生無法治好自己的病。即使是孔子,對於醫藥也有懷疑的態度。當季康子送藥給他,雖然他認為這是一份厚禮,但仍然恭敬地接受,並說:「我還不懂這藥的性質,不敢輕易嘗試。」
因為孔子不瞭解藥物的性質,所以不敢隨便服用。他對醫藥的根本態度是懷疑的,不敢輕易相信。
《禮記》中記載:「向國君或宰相進獻藥物,應由他們的親信先嘗;向父母進獻藥物,應由子女先嘗。」這充分顯示了當時人們對防止藥物中毒的風俗習慣,不敢完全信賴醫生和藥物。另一方面,前者表現了臣子的「忠誠」,後者則表現了子女的「孝順」。
對於醫藥的價值,人們的看法也有所不同。《說苑》中有「良藥苦口,但對病情有益」的通俗俚語。《孔子家語》中則有「毒藥入口雖苦,卻能治病」的說法。《書經》中更有「服藥若無瞑眩之感,疾病就難以痊癒」的警示。這些都是肯定醫藥價值的觀點。然而,《管子》則不相信醫藥,認為「即使停止服藥,人還是會死」。《莊子》則認為「醫藥只會增加病人的痛苦」,屬於反對派。此外,還有一種折衷派的觀點,例如:
《墨子》認為:「只有瞭解病因,才能去除疾病的痛苦。」
《文仲子》則認為:「有本事的醫生,在使用醫藥之前,更應關注病人的睡眠和飲食。」
《申鑑》則認為:「醫藥只要用得恰當就會有效,不能將其視為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