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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論文集》~ 漢洋治療法之比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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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洋治療法之比較 (1)

1. 漢洋治療法之比較

不論東西洋與古今。其治療疾病之際。必先診斷疾病。就其診斷。以定用藥之法。此在漢洋醫學。其處方用藥。根本無異也。惟二者相馳於不同之道。一見而可知根本之差異焉。

西洋醫學之於診斷。其意味為病名診斷。從病人所述之自覺的症候。醫者之觀察檢查。而得他覺的症候。此病名之診斷也。病名之診斷。其藥容易決定。故西洋醫學醫技之巧拙。以其診斷病名之確不確為斷。藥劑之實用。以病名為決定。內科書所記載殊易選擇。博士(猶言名望之高者)之處方。

與町醫(猶言無名之醫)者之處方。苟其病名相同。結果亦無大異。證以病院之請大先生往診者。亦往往由不明瞭之病症。而診斷其病名。以處方與之。此例可以見矣。是故西洋醫。不重於處方。而重於診斷病名之正確。所以重類症鑑別。類症鑑別者。因有不少病症。其名相異。

其症候則類似者。而施以精細之鑑別也。如腸窒扶斯、肺炎、急性喇叭炎、蟲樣突起炎等。反復審察。不厭其詳。行正確之鑑別也。

在醫學校所習得者。只有病名診斷。百無處方之方法。診斷不錯。即為大先生矣。從患者之立場考之。所謂大先生者。亦不過知其自己疾病之正確與否耳。苟其病名診斷確實。認為必能治療疾病。

以上云云。為述西洋醫學之先重病名診斷。然後處方。倘病名相同。則無論何人。其所處之方。大抵大同小異焉。漢方醫學之診斷。開口必曰診斷其為何湯之證。詳言之。即所謂從自覺的及他覺的症候。而非診斷其別名。乃診斷其處方也。探察其症候。而施以對症療法。以視西洋醫覺之病名診斷。

則省略焉。西洋醫學於類症鑑別。重視之。漢方醫學則不然。重視類方鑑別。其處方基因於複雜之組織。例如傷寒論中說明。太陽病為頭痛發熱。惡風(惡寒之輕微者)者。處方用桂枝。但太陽病之說明。雖以頭痛發熱出汗。惡風為據。然猶須辨其脈浮而緩症候具備。乃稱之為桂枝湯證。

以桂枝湯處方焉。此在西洋醫學。則不知其為何病也。

太陽病之項背強。無汗而惡風者。用葛根湯。桂枝湯與葛根湯均為發汗之劑。相類方也。然有鑑別之點。蓋桂枝湯出汗。葛根湯則無汗。即出汗者用桂枝湯。無汗者始用葛根湯。且同一有汗也。更鑑別為桂枝湯與麻黃之症焉。此視其汗之有無。脈之緩緊與筋骨之有無疼痛而區別焉。

漢方醫學於類方鑑別。至如何方重視乎。曰。同一發汗劑也。應用麻黃湯者。與桂枝湯則不利。此俗名病不受藥也。反之桂枝湯之症與麻黃湯。則發汗過多。身體違和。用藥反增其新病。是為誤治。傷寒論中。特於此點。嚴重戒之。傷寒論一卷中。說及誤治之處治。即漢方之類方鑑別也。

西洋醫為對於病名之療治。漢方醫為對於病症之療治。西洋醫學重視病名診斷。對於病症療治。則忽略焉。漢方醫於病名診斷甚省手續。而直接在選擇處方。處方選擇之於病症。與西洋醫學異途而同歸。例如同為子宮癌也。西洋醫學必從其癌之進行程度(病症)而決定手術與否。

同一肺炎也。要講究其病症。而後求處置。所謂對症療法也。而於行手術之前。更不可不知正確之病師。故西洋醫術不重在病症之決定。而重在病名診斷。譬如窒扶的里之血清注射。為窒扶的里之特效藥。對於其他疾病有害無益也。因其有害無益。故必須病名診斷正確。

漢方醫學亦有病名。然不重病名診斷。漢方醫學對病名無特殊療法。即知其病名。亦不影響於處方。蓋漢醫之病名。乃指症候而言。有某種症候而包括許多不同之點者。則冠以某某病名。以示區別。然亦無大關係。譬如西洋醫學之對症療法。與漢方醫學之治療方法。同一問題之病症也。

前者之於病症。乃單一之病症。(例如疼痛不眠咳嗽)後者之於病症。乃指諸症候而言。故漢方之療治方法。曰對症療法。與西洋醫學之內容大異者也。漢方之於特殊療法。不甚考究。故對於流行性感冒。腸窒扶斯、黴毒、中耳炎等。往往用同一之處方。西洋醫目為重視者。

漢醫往往放任之。西洋醫學之放任者。漢醫學又往往視為適用之方法焉。而實際上往往同能得所期之效果。又西洋醫學對於同一病名應用其症狀之變化。病勢之如何。(特所謂虛症實症)此則漢方亦然。總之漢方之處方為非特殊的。

此上拉雜記述。恐讀者不甚清楚。茲更約述其大要。漢洋二醫學治療上所根據者。均從病症。西洋於諸症候診斷其病名。對於病名有特殊療法。對單一之病症有對症療法。漢方從諸症候上診斷處方。病名診斷並重要。不考究特殊療法。(僅針灸方面有之)對於病之態度。兩者殊多異點。

西洋醫學注意之點。往往為漢醫學所不問者。漢方醫學之重要症候。西洋醫學不免省略之。蓋處方之性質不同使然也。

兩醫學於治療方法。非根本相異。乃趨向之不同也。最後一述漢方處方中有興味之體會法。漢方醫學之寶典。無論何人。莫不知為傷寒金匱。傷寒金匱之公式。即為處方問題。苟能熟讀而深味之。庶可以解對於患者之處方應用法。蓋處方之性能為經驗。經驗次第深廣。應用自然巧妙。

奇想天外。神而明之。即能體會矣。故體會者。漢方之先決問題也。無論西醫漢醫。多崇經驗。西洋醫有經驗。則診斷確實。漢方醫有經驗。則治療巧妙。漢醫技倆之進步者。則所用之處方數減少。苟得運用之妙。則僅數十方。可以治萬病。西洋醫者。爭病名之診斷。漢方醫者。

爭如何以處方。

西洋醫間有運用處方之巧妙者。但不及漢方處方之自然而有獨到之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