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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論文集》~ 漢方醫與西洋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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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方醫與西洋醫

1. 漢方醫與西洋醫

我國(日本)自少彥名以來。相傳而存固有之醫道。中途傳入韓國之韓法。中國之漢法。晉唐法。金元法。更混入印度法。其中以漢法最為有力。故凡外來之法概以漢法稱之。其時專以草木根皮。資為治療。其他醫術之學問未開。故醫術之進步遲鈍。而不易成一名醫。積多年之經驗。

與修養精神不得「以心傳心」之妙機。決不能成名醫。離邪欲。主仁心。潛心思煉。悟天理。從自然之道。始得肯綮洞中。故名醫極少。一時代略出非常之名醫。則必大唱其寸關尺之切脈法。別為十二脈。二十四脈。二十七脈。說理玄妙。常人固茫然不知。即普通醫生。亦大多含糊不能分別之也。

佐久間象山原學漢醫。因嫌此脈候之麻煩。遂至棄醫不學。其難解之問題為切脈。非靜至心無我狀態。不能辨焉。其從直覺而至得靈覺之妙昧。恰如禪學與不合理解之公案焉。漢法之切脈即禪也。故必積多數之經驗。而復運用其智慧。察病之起因而斷其豫後之狀況。如自知冷暖然。

故其人者。凡治百病如探囊取物。學解剖生理之學。調病理與診斷之學。研究藥物。不必擇先人之處方。治病直中其肯綮。在漢方之名醫。常把持此確信。常以同情心臨病者。以仁術自任。即云術有高下。亦不傷神聖。此種仁心神術。確能使人感服。然從另一方面觀察之。又似無何等可佩之學識。

亦無何等可驚之名藥。漫然切脈按腹。此外更無精密之診察法。檢查法。大有荒唐無稽之感。

反之習西洋醫術者。於既得普通教育常識之後。更須修習其他科目。尤宜注意於解剖、生理、病理、診斷、藥物等項。以多數之年月。投莫大之學資。學日新醫學之全科。實定鍛鍊。始登醫籍。受醫術開業之許可。而又自虞資格不足。遠出西洋留學。孜孜汲汲。極斯學之蘊奧。

然後掮其頭等博士之招牌以歸。構高大之邸宅。出入車馬。戴博士之高帽。容態莊嚴。胸懸燦爛之金鎖。鼻架光輝之眼鏡。射人眼目。朦朧之雪茄煙。充滿室內。窒息病患之人。鼻下短髭簇然。時以左手梳攏。秀麗之眉目。徐送於病床。浮輕侮之色。充滿自負之心。羅馬鼻中時時放其強鼻息。

以吹散其雪茄煙之灰。切脈有時計。測熱有體溫器。問診最詳。觸診亦極細密。檢尿、檢便、檢血液、有精工之器械插入子宮與肛門。有電氣燈映出食道與胃中之內景。治療有內服藥、外用藥、注射藥、吸入藥、水治法、溫熱療法、光線療法、鐳定療法。種種療法。不遑枚舉。

設備至佳。取費至鉅。一度診察。則索診察費。十元二十元。一費手術。則索手術費一百元二百元。又有所謂入院費也。車馬費也。名目繁夥。患者汗血辛苦。所儲之金錢。往往傾之於一旦。如拾瓜翻萁。無一點之惜憐心。此種醫家。果能治愈病症乎。其自身亦往往難於置信。

或詢以何病。往往不得其詳。或且有意不言。以維持其西洋派之態度。致使患者無從知其病之現象與將來。只有心理的作用。以為盛名之醫師。必能藥到病除。此何異於愚夫愚婦。集木偶之前而灑其隨喜之淚乎。結果與事實完全相反。得治者誠不少。而死者復極多。如斯猶為高明先生。

醫之上乘者也。其次者更無論矣。西洋醫與漢法醫之比較如此。此果何種理由歟。

西洋物質文明。翕然壓倒全世界。其結果凡百舊習。均為之一變。破壞宗教。排毀佛釋。教育亦亡精神而重物質。道德衰敗。權利與義務之觀念甚深。醫術亦受其弊。廢棄漢法。專許西洋醫術。漢法醫術之與西洋醫術。何啻雲泥之差。在外表觀之。無論何人。均當謂漢法粗漫而西洋法精微。

然治療上之效果則反是。恰亦如古之法律雖粗漫而屬精神的。故罪人少。今之法律雖精密而為形式的。故罪人反多。西洋醫術法固備矣。然多從法而墨守。無法以外之活動。徒嘗先人之糟粕而已。彼等以為今日之醫術。不外從法。法之外凡無據者。均不可行。即令死亡。亦屬法之罪。

非我之罪。法之恥。非我之恥也。又假令實際知其危險也。然苟有法可據。不憚果敢斷行。施行手術。受手術而死者。則曰非我殺之。法殺之也。仁何在哉。仁何有哉。西洋醫術之弊。實在於此。西洋醫術果否有精神。西洋醫術之真意究竟有無遺憾。姑不具論。要之不能從真理而活用。

徒襲其具體的形式。正如畫工之作密圖。生缺點。現馬腳然。漢法醫形式粗漫。愚者為難。而傑才者有活動之餘地。苟加以精形之鍛鍊。所謂神而明之者。不難成為名醫。漢法之修業。主集註精神於一點。得伸展於實用方面。西洋醫術學科多而技術紛歧。雖畢生修習其業。亦難充分得之。

然已腦力分散。考其所得。亦不過找尋先人之遺蹟。依樣畫葫蘆而已。故卓識者乃專門分科。此不啻示以捷徑也。在此生存競爭場中。維持相當之地位。欲無遺憾。鬚髮揮我真術。苟無經濟上及其他種種之困難。不妨集中其意主。從事於精神之修養。如漢醫之恃直覺以體會一切。

若徒襲人之皮毛。詡然以為博士。於治療方面。毫無進步。則生存競爭之路。將變為絕地。而損自家之權威。妨害醫術之神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