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村井杶

《藥徵續編》~ 卷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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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1)

1. 辨誤

凡藥方內,有不以本名稱,而以異名呼之者,不欲使人知其物也,是皆後世醫家之陋也。獨仲景之方,無以異名稱之者,如彼烏頭、附子、天雄,則以其年數形狀稱之;如彼芒硝、硝石、朴硝。則以其制之精粗,功之緩急取之;如彼白酨酒、漿水,則以諸家所稱之名呼之,或以諸家所傳之方錄之,蓋無異義。按仲景撰用諸家之方,未嘗變其方名,依其所稱而取之耳。

然則如此白魚散,當須依其本名矣。由是觀之,白魚者,蓋非衣中白魚明矣。明者其審諸。

白話文:

[辨別錯誤]在所有的藥方中,有時候藥材不用它的正式名字,而使用其它的名稱,這可能是為了避免讓人直接知道是什麼藥材,這種做法是後世醫學界的狹隘之處。只有張仲景的藥方,他從不用藥材的別名,比如烏頭、附子、天雄,他會根據藥材的生長年份和形狀來命名;又如芒硝、硝石、朴硝,他會根據製造的精細程度和藥效的快慢來區分;再如白酨酒、漿水,他會按照前人對這些藥材的稱呼,或者引用前人的藥方,這樣做並沒有引起歧義。查看張仲景採用前人藥方時,他從未更改過藥方的名字,只是沿用了前人的稱呼。

然而,對於這種「白魚散」,我們應該依照藥材的原名來理解。由此可見,這裡的「白魚」,顯然不是指衣服中的白魚。這一點必須清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