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徵》~ 卷中 (6)
卷中 (6)
1. 大戟
主利水也,旁治掣痛咳煩。
考證
十棗湯證曰:引脅下痛。又曰:咳煩。
互考
淮南子曰:大戟去水。
品考
大戟,漢產有兩品,綿大戟為良也,本邦之產,其效較劣。
白話文:
【大戟】
主要功效在於利尿排水,同時也能輔助治療抽痛及咳嗽煩躁等症狀。
經過考據,
在十棗湯的證據中指出:能緩解脅下的疼痛。另也提到:能舒緩咳嗽與煩躁。
參考其他資料,
《淮南子》一書中記載:大戟能有效排水。
關於品質的考察,
大戟在漢朝時有兩種,綿大戟是品質較好的一種。而在本地生產的大戟,其療效相對較差。
2. 甘遂
主利水也,旁治掣痛咳煩、短氣、小便難、心下滿。
考證
十棗湯證曰:引胸下痛、乾嘔、短氣。又曰:咳煩。
大黃甘遂湯證曰:小便微難。
甘遂半夏湯證曰:雖利、心下續堅滿。
大陷胸湯證曰:短氣躁煩。又曰:心下滿而硬痛。
以上四方,其用甘遂,或三枚,或二兩,或一錢也。
為則按:芫花、大戟、甘遂,同是利水,而甘遂之效最勝矣。
品考
甘遂,漢產為勝,本邦所產,其效較劣。
白話文:
[甘遂]主要功效在於利尿排水,此外也能輔助治療抽搐疼痛、咳嗽煩躁、呼吸短促、小便不暢、胃部脹滿等症狀。
根據古籍考證,
十棗湯證狀表示:會引起胸口下方疼痛、乾嘔、呼吸短促。另外還會咳嗽煩躁。
大黃甘遂湯證狀表示:小便會有些困難。
甘遂半夏湯證狀表示:即使排便,但胃部仍持續堅硬脹滿。
大陷胸湯證狀表示:呼吸短促且焦躁煩躁。另外也會胃部脹滿且硬痛。
上述四種藥方,使用甘遂的量,有的用三枚,有的用二兩,有的用一錢。
進一步分析,芫花、大戟、甘遂都有利尿排水的功效,但甘遂的效果最為顯著。
品質評估,
甘遂以漢地產出的品質最佳,本地產出的,其效果相對較差。
3. 附子
主逐水也;故能治惡寒、身體四肢及骨節疼痛,或沉重,或不仁,或厥冷,而旁治腹痛、失精、下利。
考證
大烏頭煎證曰:繞臍痛,若發,則自出汗、手足厥冷。
烏頭湯證曰:歷節疼痛、不可屈伸。
烏頭桂枝湯證曰: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
以上三方,烏頭皆五枚而為君藥也。
桂枝附子湯證曰:身體疼痛、不能自轉側。
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證曰:前證而小便不利。
大黃附子湯證曰:脅下偏痛。
天雄散,證闕。(說在術部)
以上四方,附子皆三枚。
桂枝甘草附子湯證曰:疼煩不得伸屈。
附子湯證曰:背惡寒。又曰: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
以上二方,附子皆二枚。
四逆湯證曰: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又曰:手足厥冷。
真武湯證曰:腹痛。又曰: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
桂枝加附子湯證曰:四肢微急、難以伸屈。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證曰:惡寒。
附子粳米湯證曰:切痛。
麻黃附子甘草湯,證不具也。(說在麻黃部)
麻黃附子細辛湯,證不具也。(說在細辛部)
附子瀉心湯證曰:惡寒。
桂姜草棗黃辛附湯,證不具也。(說在術部)
以上九方,附子皆一枚。
上歷觀此諸方,其證一是皆水病也。桂枝附子去桂加朮湯條曰: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朮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烏頭桂枝湯條曰:初服二合,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復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狀。得吐者,為中病也。此二者,言附子逐水瞑眩之狀也。
凡附子中病,則無不瞑眩。甚者脈絕色變,如死人狀。頃刻吐出水數升,而其所患者,頓除也。余嘗於烏頭煎知之,附子之逐水也明矣!
互考
凡附子、大戟、甘遂之類,同逐水氣。而其用之也,隨毒所在。附子主水氣,而骨節及身體疼痛不可屈伸者,大戟、甘遂,則未必然矣。
桂枝加附子湯,附子一枚。桂枝附子湯,附子三枚。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用附子一枚。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者,用附子三枚。隨其痛劇,易附子亦有多少。則附子之功,可得而知也。
《本草綱目》曰:天雄散,治失精。其說曰:暖水臟益精,誤矣。仲景以天雄逐水耳。精也,水臟也。造化之主,暖之益之,非人力之所及也。
辨誤
《本草綱目》曰:附子性大熱。又云:大溫。夫味之辛酸苦甘鹹,食而可知也。性之寒熱溫涼,嘗而不可知也。以不可知也為知,一測諸臆,其說紛紛,吾孰適從。夫仲景用附子以逐水為主,而不拘熱之有無也。若麻黃附子細辛湯、大黃附子湯,其證豈得謂之無熱乎?學者察諸。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有是哉?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也。仲景氏曰:頭痛發熱、惡風有汗者,名曰中風。今所謂中風,則肢體不遂者而其說昉於《金匱要略》及《千金方》。於是世之醫者,因《金匱》、《千金》之方,治其所謂中風者故無效。王安道以其無效也,而設一論。
更建曰:類中風。蓋類也者,類似也。而《金匱》、《千金》之所謂中風,豈類《傷寒論》之所謂中風乎?不類也,宜其不得其治也。為則朝夕苦思,參考仲景氏之方,今所謂中風者,身體疼痛不仁,而往往附子之證也,今舉一二而徵焉。烏頭桂枝湯證曰:手足不仁、身疼痛也。
去桂加朮湯證曰:身體疼煩、不能自轉側。桂枝加附子湯證曰:四肢微急、難以屈伸。今有此證而用此方,無一不中。中則瞑眩,疾乃瘳。吾故曰:今所謂中風者,非古所謂中風。而仲景氏用附子劑者也,不可不知矣。
品考
附子,今用本邦之烏頭也。出於奧州南部津輕鬆前者,是為上品。今漢客來鬻者,鹽藏而非自然之物也,其功能不與古人所論同也。李時珍曰:及一兩者難得,但得半兩以上者皆良。今漢客來鬻者,大及二兩,小不下半兩。本邦之烏頭,與時珍所說,其輕重只同;而其效與古人之所用,亦只同也。
於是乎吾不用彼而用此也。《博物志》曰:烏頭、附子、天雄,一物也。《廣雅》曰:奚毒附子也。一年為側子,二年為烏喙,三年為附子,四年為烏頭,五年為天雄。為則按:其效皆同,而後世辨別之不可從矣。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