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徵》~ 卷上 (10)
卷上 (10)
1. 術
其知其方意,在知藥能也,能知藥能,而後始可與言方已。
辨誤
《本事方》許叔微曰:微患飲澼三十年,後左下有聲、脅痛、食減、嘈雜、飲酒半杯即止,十數日必嘔酸水數升,暑月止右邊有汗,左邊絕無。自揣必有澼囊,如水之有科臼,不盈科不行。但清者可行,而濁者停滯,無路以決之,故積至五六日必嘔而去。脾土惡濕,而水則流濕,莫若燥脾以去濕,崇土以填科臼,乃悉屏諸藥,只以蒼朮麻油大棗丸,服三月而疾除。自此常服,不嘔不痛,胸膈寬利,飲啖如故。
為則按:仲景用術治水,而不云去濕補脾也;許氏則以術為去濕補脾,而不云其治水。何其妄哉?許氏之病水變,故得術能治也。人云許氏能治其濕痰,余戲之曰:非許自能治其病,而術能治許病也。何則?許氏之所說,以不可見為見,而以不可知為知也。空理惟依,古人則不然,有水聲吐水,則為水治之。
是可知而知之,可見而見之實事。惟為此謂知見之道也,故有許氏之病者,用朮、附以逐其水,其效如神。嗚呼!仲景之為方也,信而有徵。由是觀之,許之病已也,非許之功,而術之功也。
品考
術,宗奭曰:古方及《本經》,止單言術,而未別蒼白也。陶隱居言有兩種,而後人往往貴白朮而賤蒼朮也。為則曰:華產兩種,其利水也,蒼勝於白,故余取蒼朮也。本邦所出,其品下而功劣也。銼用。
白話文:
術
要了解處方的意義,必須先了解藥物的功效。能夠了解藥物的功效,才能開始談論處方。
辨誤
《本事方》中,許叔微說:我患有飲澼(體內積水)三十年,後來左下腹有聲響,脅肋疼痛,食慾減退,覺得嘈雜,喝半杯酒就無法再喝,每隔十幾天就一定會嘔吐出幾升酸水。夏天的時候,只有右邊身體會流汗,左邊卻完全沒有汗。我自行推測,一定是體內有積水的囊腫,就像水流到坑洞一樣,不滿到一定程度不會流走。但是清澈的水可以流動,而混濁的水則停滯不前,沒有路徑可以排出去,所以積到五六天就一定會嘔吐而出。脾臟厭惡潮濕,而水會讓濕氣流動,不如用燥濕的方式來去除體內濕氣,並加強脾土的力量來填滿坑洞。於是就停止服用其他藥物,只服用蒼朮麻油大棗丸,服用三個月後病就好了。從此常常服用,不再嘔吐疼痛,胸口舒暢,飲食恢復正常。
為則按:張仲景用蒼朮治療水腫,但沒有說它有去濕補脾的功效。許叔微卻認為蒼朮可以去濕補脾,而沒說它能治水腫。這不是很荒謬嗎?許叔微的病是水腫導致的變化,所以蒼朮才能夠治好他的病。有人說許叔微能夠治療他的濕痰,我開玩笑說:並不是許叔微自己能治好他的病,而是蒼朮能夠治療許叔微的病。為什麼呢?因為許叔微所說的,是把看不見的東西當成看見的,把不知道的東西當成知道的。空談理論,只依附著古人的說法。古人不是這樣,有水聲,吐水,就用水來治療。
這些是可知而且可以知道的,可看見而且可以看見的實證。這就是所謂的知見之道。所以,有像許叔微這種病的人,用蒼朮和附子來驅逐體內的水,效果非常神奇。唉!張仲景的用藥原則,是確實可靠且有證據的。由此看來,許叔微的病能好,並不是他的功勞,而是蒼朮的功勞。
品考
寇宗奭說:古代的處方和《本經》中,只單獨提到「術」,沒有區分蒼朮和白朮。陶弘景說有兩種,而後世的人往往看重白朮而輕視蒼朮。為則說:華山產的這兩種,在利水方面,蒼朮比白朮好,所以我選用蒼朮。本地所產的蒼朮,品質較差,功效也較弱。切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