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農本草經疏》~ 卷二 (13)
卷二 (13)
1. 五臟六腑虛實門
【忌】同肺實。
【宜】同肺實,加薄荷、竹瀝。
肺癰,屬肺熱極。
【忌】同肺實。
【宜】清熱,消痰,降火,解毒散結,甘寒,辛寒。
桑白皮,桑黃,黃芩,貝母,栝樓根,薏苡仁,蕺菜,虎耳草,鼠黏子,連翹,甘草,敗醬草,百年醃芥菜汁
肺脹悶,屬肺熱。
【忌】同肺實。
【宜】同肺實,並參用肺癰諸藥。
吐膿血,血痰,咳嗽嗽血,屬肺家火實熱甚,此正邪氣勝則實之謂。
【忌】同肺實。
【宜】清熱降氣,涼血,豁痰。
童便,蘇子,枇杷葉,桑白皮,麥門冬,剪草,蒲黃,生地黃,天門冬,百部,桑黃,百合,薏苡仁,甘草,貝母,白芍藥,白及,桔梗,款冬花,紫菀
喉癬,屬肺熱。
【忌】同肺實。
【宜】同肺實,加鼠黏子、玄參、射干。
上消,屬肺家實火,及上焦熱。
【忌】同肺實。
【宜】降氣,清熱,補肺,生津,甘寒,苦寒,酸寒,辛寒。
蘇子,麥門冬,枇杷葉,桑白皮,桔梗,百部,百合,黃芩,天門冬,沙參,黃連,栝樓根,葛根,知母,玄參,石膏,甘草,五味子,白芍藥,䈽竹葉,蘆根,冬瓜,人乳,天酒
腎無實,故無瀉法。
命門實(二證)
【忌】補氣,溫,熱。
諸藥俱見前。
【宜】苦寒、甘寒、鹹寒。
黃柏,知母,玄參,天門冬,麥門冬,牡丹皮,車前子,木通,澤瀉
強陽不倒,屬命門火實,孤陽無陰所致。此證多不治。
【忌】同命門實。
【宜】同命門實,加五味子、童便、生地黃。
水竅澀痛,屬命門實火。
【忌】同命門實。
【宜】清熱,利竅,甘寒,苦寒,鹹寒,佐以淡滲。
黃柏,知母,車前子,生地黃,天門冬,生甘草,黃芩,牛膝,麥門冬,童便,茯苓,木通
小腸實(一證)
【忌】斂澀,補氣。
諸藥俱見前。
【宜】通利,淡滲,苦寒,甘寒,鹹寒。
車前子,白茯苓,木通,生甘草,黃柏,知母,黃芩,黃連,牛膝,麥門冬,生地黃,童溺
小水不利及赤,或澀痛尿血。
【忌、宜】俱同小腸實。
膽實(二證)
【忌】汗、吐、下。
諸藥俱見前。
【宜】和解,辛寒,甘寒,苦寒,辛溫。
柴胡,黃芩,半夏,生薑,甘草,橘皮,龍膽草
口苦耳聾脅痛,往來寒熱。
【忌】同膽實。
【宜】用仲景小柴胡湯,隨所見兼證加減。
鼻淵,屬膽移熱於腦。
【忌】辛溫,燥熱。
諸藥俱見前。
【宜】清熱,補腦,甘寒,甘平,佐以辛寒。
天門冬,甘菊花,生地黃,沙苑蒺藜,山茱萸,沙參,薄荷,柴胡,辛夷,黃芩,玄參,知母
胃實(六證)
【忌】升,補斂,辛溫,燥熱,濕潤。諸藥俱見前。
【宜】下。如邪未結,宜清熱發散,苦寒,辛寒,甘寒。
大黃,枳實,知母,石膏,葛根,竹葉,大青,小青,青黛,麥冬,甘草
白話文:
[五臟六腑虛實門]
肺部疾病
- 肺癰:
- 忌用: 與肺實症狀相同的藥物。(意指忌用與肺部實證相同的治療方向)
- 宜用: 清熱、化痰、降火、解毒散結的藥物,以及甘寒、辛寒屬性的藥材。可選用桑白皮、桑黃、黃芩、貝母、栝樓根、薏苡仁、蕺菜、虎耳草、鼠黏子、連翹、甘草、敗醬草,以及百年醃製芥菜汁。
- 肺脹悶:
- 忌用: 與肺實症狀相同的藥物。
- 宜用: 與肺實症狀相同的藥物,並可參考肺癰的用藥。
- 吐膿血、血痰、咳嗽帶血:
- 忌用: 與肺實症狀相同的藥物。
- 宜用: 清熱降氣、涼血、化痰的藥物。可選用童便、蘇子、枇杷葉、桑白皮、麥門冬、剪草、蒲黃、生地黃、天門冬、百部、桑黃、百合、薏苡仁、甘草、貝母、白芍藥、白及、桔梗、款冬花、紫菀。
- 喉癬:
- 忌用: 與肺實症狀相同的藥物。
- 宜用: 與肺實症狀相同的藥物,並可加用鼠黏子、玄參、射干。
- 上消:
- 忌用: 與肺實症狀相同的藥物。
- 宜用: 降氣、清熱、補肺、生津的藥物,以及甘寒、苦寒、酸寒、辛寒屬性的藥材。可選用蘇子、麥門冬、枇杷葉、桑白皮、桔梗、百部、百合、黃芩、天門冬、沙參、黃連、栝樓根、葛根、知母、玄參、石膏、甘草、五味子、白芍藥、䈽竹葉、蘆根、冬瓜、人乳、天酒。
腎部疾病
- 腎無實證,故無瀉法(意指腎臟沒有實證,因此沒有瀉法的治療方式)。
命門疾病
- 命門實證(兩種情況):
- 忌用: 補氣、溫熱的藥物。
- 宜用: 苦寒、甘寒、鹹寒屬性的藥物。可選用黃柏、知母、玄參、天門冬、麥門冬、牡丹皮、車前子、木通、澤瀉。
- 強陽不倒:
- 忌用: 與命門實證相同的藥物。
- 宜用: 與命門實證相同的藥物,並可加用五味子、童便、生地黃。
- 水竅澀痛:
- 忌用: 與命門實證相同的藥物。
- 宜用: 清熱、利竅的藥物,以及甘寒、苦寒、鹹寒屬性的藥材,並佐以淡滲的藥物。可選用黃柏、知母、車前子、生地黃、天門冬、生甘草、黃芩、牛膝、麥門冬、童便、茯苓、木通。
小腸疾病
- 小腸實證:
- 忌用: 收澀、補氣的藥物。
- 宜用: 通利、淡滲的藥物,以及苦寒、甘寒、鹹寒屬性的藥材。可選用車前子、白茯苓、木通、生甘草、黃柏、知母、黃芩、黃連、牛膝、麥門冬、生地黃、童溺。
- 小便不利、尿色赤紅、或小便澀痛、尿血:
- 忌用、宜用: 與小腸實證相同。
膽部疾病
- 膽實證(兩種情況):
- 忌用: 發汗、催吐、瀉下的治療方式。
- 宜用: 和解的藥物,以及辛寒、甘寒、苦寒、辛溫屬性的藥材。可選用柴胡、黃芩、半夏、生薑、甘草、橘皮、龍膽草。
- 口苦、耳聾、脅痛、時而發冷時而發熱:
- 忌用: 與膽實證相同的藥物。
- 宜用: 使用仲景小柴胡湯,並根據兼證情況加減藥物。
- 鼻淵:
- 忌用: 辛溫、燥熱的藥物。
- 宜用: 清熱、補腦的藥物,以及甘寒、甘平屬性的藥材,並佐以辛寒的藥物。可選用天門冬、甘菊花、生地黃、沙苑蒺藜、山茱萸、沙參、薄荷、柴胡、辛夷、黃芩、玄參、知母。
胃部疾病
- 胃實證(六種情況):
- 忌用: 升提、補斂、辛溫、燥熱、滋潤的藥物。
- 宜用: 瀉下的藥物。若邪氣未結,則宜用清熱發散的藥物,以及苦寒、辛寒、甘寒屬性的藥材。可選用大黃、枳實、知母、石膏、葛根、竹葉、大青、小青、青黛、麥冬、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