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慎微

《證類本草》~ 卷第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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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1)

1. 卷第一

己酉新增衍義

序例上韓保升云:按藥有玉石、草木、蟲獸,直云本草者,為諸藥中草類最多也。

2. 嘉祐補註總敘

舊說《本草經》神農所作,而不經見,《漢書·藝文志》亦無錄焉。《平帝紀》云:元始五年,舉天下通知方術、本草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諸京師。《樓護傳》稱護,少誦醫經、本草、方術數十萬言。本草之名,蓋見於此。而英公李世績等注引班固敘《黃帝內外經》云:本草石之寒溫,原疾病之深淺,此乃論經方之語,而無本草之名。唯梁《七錄》載《神農本草》三卷,推以為始,斯為失矣。

或疑其間所載生出郡縣,有後漢地名者,以為似張仲景、華佗輩所為,是又不然也。《淮南子》云:神農嘗百草之滋味,一日而七十毒,由是醫方興焉。蓋上世未著文字,師學相傳,謂之本草。兩漢以來,名醫益眾,張機、華佗輩,始因古學,附以新說,通為編述,本草繇是見於經錄。

然舊經才三卷,藥只三百六十五種,至梁·陶隱居,又進名醫別錄,亦三百六十五種,因而註釋,分為七卷。唐顯慶中,監門衛長史蘇恭,又摭其差謬,表請刊定,乃命司空英國公李世績等,與恭參考得失,又增一百一十四種,分門部類,廣為二十卷,世謂之《唐本草》。

國朝開寶中,兩詔醫工劉翰、道士馬志等,相與撰集;又取醫家嘗用有效者一百三十三種,而附益之;仍命翰林學士盧多遜、李肪、王祐、扈蒙等,重為刊定,乃有詳定、重定之目,並鏤板摹行。由此,醫者用藥,遂知適從。而偽蜀孟昶,亦嘗命其學士韓保升等,以唐本圖經,參比為書,稍或增廣,世謂之《蜀本草》,今亦傳行。是書自漢迄今,甫千歲,其間三經撰著,所增藥六百餘種,收採彌廣,可謂大備。

而知醫者,猶以為傳行既久,後來講求,浸多參校;近之所用,頗亦漏略,宜有纂錄,以備頤生驅疾之用。嘉祐二年八月,有詔(臣)禹錫、(臣)億、(臣)頌、(臣)洞等,再加校正。(臣)等亦既被命,遂更研核。竊謂前世醫工,原診用藥,隨效輒記,遂至增多。概見諸方,浩博難究;雖屢加刪定,而去取非一。

或《本經》已載,而所述粗略;或俚俗嘗用,而太醫未聞,向非因事詳著,則遺散多矣。乃請因其疏捂,更為補註。應諸家醫書、藥譜所載物品功用,並從採掇;唯名近迂僻,類乎怪誕,則所不取。自余經史百家,雖非方餌之急,其間或有參說,藥驗較然可據者,亦兼收載,務從該洽,以副詔意。

凡名本草者非一家,今以《開寶重定》本為正;其分布卷類、經注雜糅、間以朱墨,並從舊例,不復釐改。凡補註並據諸書所說,其意義與舊文相參者,則從刪削,以避重複;其舊已著見,而意有未完,後書復言,亦具存之,欲詳而易曉;仍每條並以朱書其端云:「(臣)等謹按某書云」某事;其別立條者,則解於其末,云「見某書」。凡所引書,以唐、蜀二本草為先,他書則以所著先後為次第。

凡書舊名本草者,今所引用,但著其所作人名曰「某人」,唯唐、蜀本則曰「唐本云」、「蜀本云」。凡字朱、墨之別,所謂《神農本經》者以朱字;名醫因《神農》舊條而有增補者,以墨字間於朱字;余所增者,皆別立條,並以墨字。凡陶隱居所進者,謂之《名醫別錄》,並以其注附於末。

凡顯慶所增者,亦注其末曰「唐本先附」。凡開寶所增者,亦注其末曰「今附」。凡今所增補,舊經未有者,於逐條後開列云「新補」。凡藥舊分上中下三品,今之「新補」,難於詳辨,但以類附見,如綠礬次於礬石,山姜花次於豆蔻,扶栘次於水楊之類是也。凡藥有功用,《本經》未見,而舊注已曾引據,今之所增,但涉相類,更不立條,並附本注之末曰「續注」,如地衣附於垣衣,燕覆附於通草,馬藻附於海藻之類是也。

凡舊注出於陶氏者曰「陶隱居云」;出於顯慶者,曰「唐本注」;出於開寶者,曰「今注」;其開寶考據傳記者,別曰「今按」、「今詳」、「又按」,皆以朱字別於其端。凡藥名《本經》已見而功用未備,今有所益者,亦附於本注之末。凡藥有今世已嘗用,而諸書未見,無所辨證者,如葫蘆巴海帶之類,則請從太醫眾論參議,別立為條,曰「新定」。舊藥九百八十三種;新補八十二種,附於注者不預焉;新定一十七種。

總新、舊一千八十二條,皆隨類粗釋。推以十五凡,則補註之意可見矣。舊著開寶、英公、陶氏三序,皆有義例,所不可去,仍載於首篇云。

新舊藥合一千八十二種

三百六十種神農本經

一百八十二種名醫別錄

一百一十四種唐本先附

一百三十三種今附

一百九十四種有名未用

八十二種新補

一十七種新定

3. 本草圖經序

昔神農嘗百草之滋味,以救萬民之疾苦,後世師祖,由是本草之學興焉。漢魏以來,名醫相繼,傳其書者,則有吳普、李當之藥錄,陶隱居、蘇恭等註解。國初兩詔近(臣),總領上醫,兼集諸家之說,則有《開寶重定本草》,其言藥之良毒,性之寒溫,味之甘苦,可謂備且詳矣。

然而五方物產,風氣異宜,名類既多,贗偽難別,以虺床當蘼蕪,以薺苨人參,古人猶且患之,況今醫師所用,皆出於市賈,市賈所得,蓋自山野之人,隨時採獲,無復究其所從來。

以此為療,欲其中病,不亦遠乎?昔唐永徽中,刪定本草之外,復有圖經相輔而行,圖以載其形色,經以釋其同異;而明皇御製又有《天寶單方藥圖》,皆所以敘物真濫,使人易知,原診處方,有所依據。二書失傳且久,散落殆盡,雖鴻都秘府,亦無其本。天寶方書,但存一卷,類例粗見,本末可尋。

宜乎聖君哲輔,留意於搜輯也。先是詔命儒臣,重校《神農本草》等凡八書,光祿卿直秘閣(臣)禹錫、尚書祠部郎中秘閣校理(臣)億、太常博士集賢校理(臣)頌、殿中丞(臣)檢、光祿寺丞(臣)保衡,相次被選,仍領醫官秦宗古、朱有章等,編繹累年,既而補註本草成書,奏御,又詔天下郡縣,圖上所產藥本,用永徽故事,重命編述。(臣)禹錫以謂:考正群書,資眾見,則其功易就;論著文字,出異手,則其體不一。

今天下所上,繪事千名,其解說物類,皆據世醫之所聞見,事有詳略,言多鄙俚,向非專壹整比,緣飾以文,則前後不倫,披尋難曉。乃以(臣)頌向嘗刻意此書,於是建言奏請,俾專撰述。(臣)頌既被旨,則裒集眾說,類聚詮次,粗有條目。

其間玉石、金土之名,草木、蟲魚之別,有一物而雜出諸郡者,有同名而形類全別者,則參用古今之說,互相發明;其荄梗之細大,華實之榮落,雖與舊說相戾,併兼存之;崖略不備,則稍援舊注,以足成文意;注又不足,乃更旁引經史,及方書、小說,以條悉其本原。若陸英蒴藋花,則據《爾雅》之訓以言之;諸香同本,則用《嶺表錄異》以證之之類是也。生出郡縣,則以《本經》為先,今時所宜次之。

若菟絲生於朝鮮,今則出於冤句;奚毒生於少室,今乃來自三蜀之類是也。收採時月有不同者,亦兩存其說,若赤箭,《本經》但著採根,今乃並取莖苗之類是也。生於外夷者,則據今傳聞,或用書傳所載,若玉屑、玉泉,今人但云玉出於于闐,不究所得之因,乃用平居誨《行程記》為質之類是也。藥有上中下品,皆用《本經》為次第。

其性類相近,而人未的識,或出於遠方,莫能形似者,但於前條附之,若溲疏附於枸杞,琥珀附於茯苓之類是也。又古方書所載,簡而要者,昔人已述其明驗,今世亦常用之,及今諸郡醫工所陳經效之藥,皆並載其方,用天寶之例也。自余書傳所無,今醫又不能解,則不敢以臆說淺見,附會其文,故但闕而不錄。

又有今醫所用,而舊經不載者,並以類次,繫於末卷,曰「本經外類」;其間功用尤著,與舊名附近者,則次於逐條載之,若通脫次於木通石蛇次於石蟹之類是也。總二十卷,目錄一卷。撰次甫就,將備親覽。恭唯主上,以至仁厚德,函養生類,一物失所,則為之惻然。且謂札瘥荐臻,四時代有,救恤之惠,無先醫術。

蚤歲屢敕近臣,酬校歧黃內經,重定針艾俞穴,或範金揭石,或鏤板聯編,憫南方蠱惑之妖,於是作《慶曆善救方》以賜之;思下民資用之闕,於是作《簡要濟眾方》以示之。今復廣藥譜之未備,圖地產之所宜;物色萬殊,指掌斯見;將使合和者,得十全之效。飲餌者,無未達之疑;納斯民於壽康,召和氣於穹壤,太平之致,茲有助焉。

(臣)學不該通,職預編述,仰奉宸旨,深愧寡聞。

嘉祐六年九月日,朝奉郎太常博士充集賢校理新差和穎州軍州兼管內勸農及管句開治溝洫河道事騎都尉借紫(臣)蘇頌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