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敬等20餘人編寫

《新修本草》~ 卷第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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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 (7)

1. 梁·陶隱居序

又依方分藥,不量剝除。如遠志、牡丹,才不收半;地黃、門冬,三分耗一。凡去皮除心之屬,分兩皆不復相應,病家惟依此用,不知更秤取足。又王公貴勝,合藥之日,悉付群下。其中好藥貴石,無不竊遣。乃言紫石英、丹砂吞出洗取,一片經數十過賣。諸有此例,巧偽百端,皆非事實。

雖復監檢,終不能覺。以此療病,理難即效,斯並藥家之盈虛,不得咎醫人之淺拙也。

本草時月,皆在建寅歲首,則從漢太初後所記也。其根物多以二月、八月採者,謂春初津潤始萌,未沖枝葉,勢力淳濃故也。至秋則枝葉就枯,又歸流於下。今即事驗之,春寧宜早,秋寧宜晚,其華、實、莖、葉乃各隨其成熟耳。歲月亦有早晏,不必都依本文矣。經說陰乾者,謂就六甲陰中干之。

依遁甲法,甲子陰中在癸酋,以藥著酋地也。余謂不必然,正是不露日曝,於陰影處干之耳。所以亦有云曝乾故也。若幸可兩用,益當為善。

白話文:

按照處方分配藥材,不要隨意減少藥量。例如遠志、牡丹,最多只取一半;地黃、麥門冬,則要損耗三分之一。凡是需要去皮去心的藥材,分量都會有所減少,與原來的分量不符,病人只按照這個分量服用,卻不知道要另外再稱取足夠的藥量。此外,達官貴人服用藥物時,往往把配藥的任務交給下人。其中珍貴的藥材,沒有一樣不被偷偷拿走。據說紫石英、丹砂,吞服後再洗出來重新利用,一片藥材要經過幾十人手才能賣出去。像這樣的現象,造假的伎倆層出不窮,都不是事實。

即使有監督檢查,最終也無法發現。用這種方法治病,效果當然很難立竿見影,這都是藥商的盈虧問題,不能怪罪醫生的醫術不精。

《本草》中記載的採藥時節,都在建寅年歲首,也就是從漢朝太初曆之後的記載。大多數藥材的根莖,都在二月和八月採集,因為春天開始時,地氣滋潤,藥材剛發芽,還沒有長出枝葉,藥效最為濃郁。到了秋天,枝葉枯萎,營養又回流到根部。現在實際驗證,春天採藥最好早一些,秋天採藥最好晚一些,至於花、果實、莖、葉,則要根據它們各自成熟的時間採集。年份也有早晚之別,不必完全按照書上的記載。書中說陰乾,是指在六甲陰日中乾燥。

按照遁甲法,甲子日陰氣在癸日,將藥材放在癸日的地上乾燥。我認為這不一定,正確的做法是不讓藥材見陽光直射,在陰涼的地方乾燥就可以了。因此也有說法是曝曬乾燥。如果兩種方法都可以用,那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