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學海

《脈簡補義》~ 卷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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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10)

1. 六氣脈義

「五運行論」曰:天地之氣,何以候之?(天,司天;地,在泉。)岐伯曰: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診也。脈法謂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是也。間氣何如?(間氣,左右四氣。)岐伯曰:隨氣所在,期於左右,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從違指下文,六氣本脈言。)不當其位者病,(見於他位。

)迭移其位者病,(互易而見。)失守其位者病,(遞克而見。)尺寸反者死,(子、午、卯、酉四歲有之。反者,歲當陰在寸而反見於尺,陽在尺而反見於寸。若尺獨然,或寸獨然,是不當其位非反也。)陰陽交者死,(寅、申、已、亥、辰、戍、醜、未八歲有之。交者,歲當陽在左而反見右,陰在右而反見左。

若左獨然,或右獨然,是不當其位而巳,非交也。)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也。

上提綱天地間氣,指逐年客氣言。所謂不診天地而診問氣者,非絕不診天地也,謂當隨六氣周流四時,遞遷以診之,不得專以天地之氣主診一歲也。故曰隨氣所在,期於左右,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是言病機,非言常人脈氣如此也。三個「位」字,只作氣字解,「反」與「交」,乃專就尺寸左右之位言也。

「至真要論」曰: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上六氣脈,(已錄前第二卷,今更敘此以起下文。)是合主氣客氣言也。如大寒之後,厥陰風木主之。其時六脈當弦矣,是主氣也,歲歲不易也。若本歲客氣加臨少陰,則弦當兼鉤,加臨太陰,弦當兼沉矣。余類推。是客氣也,如據主客二氣當弦而鉤,而見他氣,即不當其位也。

當弦而鉤,而見他氣,及他氣主令,又見弦鉤,即迭移其位也。他氣者,子氣母氣皆是也。初氣見短澀來克,二氣又見大長來克,如此遞往,即失守其位也。所謂位者,以一步之氣言,非司天主寸,在泉主尺,間氣分主左右,六氣一時並見於六部也。

「至真要論」曰: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小大齊等,命曰平。陰之所在,寸口何如?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南政之歲,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尺候左右,依此推之。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義詳下文。反其診,舊解謂覆其手,又謂是反其尺寸,皆非也。覆手是診反關脈,此不應非其脈易而出於反關也。反其尺寸,其不應者自在也。殊不知經文反其診則見,謂反其診而後見其不應也。後人改作反其診則應,便難通矣。所謂反其診者,謂反其平日之常法,而從客氣上著想,則見諸脈皆隱隱合於客氣,而此部獨有不應也。經意乃以明不應云者,非脈之失其常氣也,乃脈之不應客氣也。

司天:是先立其年也。

子午之歲,上見少陰;丑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巳亥之歲,上見厥陰。上,南也;下,北也。

司天左右間氣,是面北而命其位也。位,左右也,左西右東。

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上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上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上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上見陽明,左太陽,右少陽;上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

在泉左右間氣:是面南而命其位也。左東右西。

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陽明,右太陰。

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太陽,右少陽。

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

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右太陽。

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

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

南政甲、已二歲,論脈則寸在南,尺在北。三陰司天,則兩寸不應。(太陰司天,左寸不應;厥陰司天,右寸不應;少陰司天,兩寸不應。)

三陰在泉,則兩尺不應;(太陰在泉,右尺不應;厥陰在泉,左尺不應。少陰在泉,兩尺不應。)

北政,丙、戊、庚、壬、乙、丁、辛、癸八歲,論脈則寸在北,尺在南。

三陰司天,則兩尺不應。(太陰司天,右尺不應;厥陰司天,左尺不應;少陰司天,兩尺不應。

三陰在泉,則兩寸不應。(太陰在泉,左寸不應;厥陰在泉,右寸不應;少陰在泉,兩寸不應。)

土運之歲,面南行令,木火金水運,面北受氣,故分南北政也。其左寸、右寸、左尺、右尺之左右字,是直以在左者為左,在右者為右,不似左右間氣,天泉兩截,各分左右也,故此二節左右字,與前節間氣左右字,微有不同。)

六氣主客圖說

六氣有主位,有客位。主者,萬古不易者也;客者,逐年遞遷者也。

(並南政北政左右尺寸不應圖)

「六微旨論」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火氣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此六氣主位之六步也。

又曰: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六氣客位之次序也,與前主位太陰少陽互異。

又曰: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此六氣生制之精微,不從主位,不從容位,而專言其化者也。

五運主客圖說

五運五行,配宮商角徵羽,以陰陽分太少,相間而行。如甲為陽土,初運起土,即為太宮,次少商,次太羽,次太角,次少徵而終矣。己為陰土,初運即為少宮,次太商,次少羽,次少角,次大徵而終矣。余運仿此。

上五行之客氣,分王四時,逐年遞遷者也。如甲己年土運,即土居初,而依次推之。乙庚年金運,即金居初,而依次推之。其四運之中,各貫以初運,視其生克,察其太少,又合主運以參之,而萬變莫外矣。

五運各以陽干為太過,陰乾為不及。太過者常先天,不及者常後天。若上見天符,陰乾亦為太過;若上見天刑,陽干亦為不及。(或曰二者平氣,未是。)

木運臨卯,(丁卯。)火運臨午,(戊午。)土運臨四季,(甲辰、甲戌、己丑、己未。)金運臨酉,(乙酉。)水運臨子。(丙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

土運之歲,上見太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是天與會也,名曰天符。

上加天符,下臨歲會,是為三合。名曰太一天符。乙酉歲,陽明司天之類是也。

陽干之歲,司地同氣,曰同天符。

陰乾之歲,司地同氣,曰同歲會。

干支俱與司地同氣,陽干亦曰同天符。如甲辰年,太陰司地是也。陰乾亦曰同歲會。如癸巳年,少陽司地是也。其僅地支同天同地者,均無所紀。

土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火運之歲,上見厥陰。凡如此者,是天生運也,謂之相得。

土運之歲,上見陽明;火運之歲,上見太陰。凡如此者,是運生天也。以子臨父,謂之不當位。

土運之歲,上見厥陰;火運之歲,上見太陽。凡如此者,是天不與會也,名曰天刑。

土運之歲,上見太陽;火運之虛,上見陽明。凡如此者,是運刑天也,謂之逆。

天符為執法,歲位為行令,太一天符為貴人。邪之中人也,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其氣愈盛,其邪愈重。)位之易也何如?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所謂二火也。(舊說君火,君也;相火,臣也。)

按舊說,易位,六氣客位之遞遷也。少陰居少陽相火之位,則順;少陽居少陰君火之位,則逆。竊謂此說非也。本文位之易也句,正承天符歲會說下,蓋指非歲會非天符者言也。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者;司天為君,運為臣;所不勝為君,所勝為臣。君位臣,即司天勝運也。

如金居天,木居運。臣位君,即運勝司天也。如木居天,金居運。所謂二火者,因五行火居其二,其氣常亢而逆犯於天。舉此以例余也。

又按:詳所謂二火句,是合氣化以言步位也。逐歲司氣為君,司運為臣,臣奉君令,即使司運勝氣,而其年氣化,往往仍從司氣之化,而不見司運之化。如此則步位之加臨雖易,而氣化猶順也。惟二火主運之年,其氣常亢,而勝於司氣,是大逆矣。故民病較四運之年獨多也。

按:初氣初運,皆起大寒,此定法也。而吳草廬獨言歲氣起於子中,盡於子中。故子午之歲,冬至始燥金三十日,然後禪於寒水,以至相火,日各六十者五,而小雪以後,其日三十,復終於燥金,丑未寅申以下皆然。此一法也。車質中《傷寒第一書》又言:運氣並起冬至,(徑起冬至,與草廬首尾分得三十日不同。

)其主氣次序,不以厥陰風木為初氣,而以太陽寒水為初氣;(起冬至,即不得不初寒水。)不以少陽相火為四氣,而以太陰濕土為四氣。(少陽、太陰互易其位,則主客六氣次序相同矣。)逐年客氣,不重司天,而重司泉。每一氣中,皆加在泉為之主宰。此又一法也。

按:運氣者,五行化氣之義也。所謂先立其年以知其氣,本重在氣字上。聖人特假此為的,使人有所據,以為講明之地。故曰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臟所宜,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夫善言人者,必有驗於天,此古聖所以發運氣之義也。

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後賢正當一一切合人身,方協立言本旨,況經明以天泉為人身之上下矣,其他不可例推乎?運氣說中最難通者:一南政、北政也;一少陰所在,其脈不應也。前人議論雖多,無關實用者,言天而不切於人也。竊揣南政、北政,蓋以稟賦之強弱言也。

南政居北,北方風氣剛強,以比稟厚者,土德最厚,故以甲己屬之;北政居南,南方風氣柔弱,以比稟薄者,四氣遞嬗無常,故以乙、丙、丁、戊、庚、辛、壬、癸屬之。凡上熱下寒,上虛下實,皆其例也。少陰君火,其象為少火生氣,以比人身之正陽也。不應者,正氣有權,脈有常象,不隨客氣轉移也。

少陰在天,即上盛也;在泉即下盛也。左右尺寸,是陰陽表裡升降之詞,陽陰之偏盛者也。且經文上言人迎、寸口相應,命曰平人,下即接敘陰之所在寸口何如?是陰之所在句,顯係指元氣之有偏者。不然,逐年司天在泉,必有一陰也,將終古無一人迎寸口相應之平人耶。

至於運氣,二者之異同,其在人身,當以五運為人身之本氣,所謂五形之人也,六氣則天地四時之氣感於人身者也。《內經》謂天地相從,運居其中,而常先也。惡所不勝,歸所和同,隨運歸從,而生病也。是言天地之氣,隨人身五氣之盈虛而生病也。故五運只言太過不及,以人身之本氣言也;六氣分言天泉勝復,以時氣之升降言也。

如經言水運之年,太陽司天而為病者即是說。水形與體寒之人,傷於天之寒氣也。黃帝既作甲子,而又通其義於醫。其言曰: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明數與象其達矣乎!

至於六氣主客之義,正與五運六氣之辨相同。詳前運氣主客圖說中。蓋作者立言,各隨其意之所取而命之。故「六元正紀大論」以運氣立言,則六氣不復言主客矣;「至真要大論」以六氣主客立言,則不復言五運矣。五運之病,言內傷也;六氣之病,言外感也。主氣之病,言內傷也;客氣之病,言外感也。

天泉,在內傷,則臟氣之亢於上,鬱於下也;在外感,則邪氣之中於上,中於下也。有勝即有郁,在內傷,為臟氣之相乘;在外感,為邪氣之直中。有復即有發,此久病之轉換也。在內傷,為虛實之夾雜;在外感,為邪氣之傳變。寒熱虛實真假之難辨,莫甚於此矣。故運勝氣為逆者,是元氣之升降浮沉不與天氣相應也,如仲景所謂夏欲得復衣,冬欲裸其體之類。氣勝運為從者,即常人之畏寒、畏暑者也。

其在於病,亦不過畏寒、畏暑之較甚耳。主勝為逆者,真臟之獨見,如春得秋脈,夏得冬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及春不沉,夏不弦,秋不鉤,冬不毛之類。客勝為從者,邪氣之外加四時外感之正病也。天符歲會,天氣人氣之相值也。如陰虛而傷於熱,陽虛而傷於寒之類。

易位者,不相值也,即常人之時氣病也。然而聖人不直言其事,而必懸象於天者,氣化之事,通於萬物,探原立論,天地人物,舉賅其中。其以干支為言者,亦借干支字義中所屬之氣化耳。今之用者,只當以五運之郁發與太過不及,為人身氣化之升降盛衰也。六氣之勝復,為天地氣化之亢害承製也。

此以運氣對待言之也。若以主客對待言之,則又以主勝為人氣內傷之病也,客勝為天氣外感之病也。故所謂客氣,奉天行令,主氣不得行令者,言人身氣化和平,當隨四時之升降浮沉而不得別自獨見,不順於時之化也。是說也,管見所及,其有當於經旨否耶?高明當有以鑑之。

按:六氣主客之外,又有六氣標本之義,是亦發明氣化病機脈象之傳變也。氣化之三陰、三陽,與經絡之三陰、三陽,其義不侔。前人乃混合立論,殊昧本旨,愛錄舊說而附辨之。

《素問·六微旨大論》云: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本標不同,氣應異象。

《內經》此旨,深遂難測,(《內經》文義皆極淺,實後人有意求深,反致支離無當。)即王太僕所注,亦不過隨文敷衍,未見透徹,唯張景岳本張子和之說而發揮之,洵足發蒙破扃,豁人心目也。具圖於後,而臚其說焉。(以下見陳修園書。)

六經之氣,以風寒熱濕火燥為本,三陰三陽為標。本標之中見者,為中氣。如少陽、厥陰為表裡;陽明、太陰為表裡;太陽、少陰為表裡;表裡相絡,則彼此互為中氣也。

臟腑經絡標本者,臟腑居里為本,十二經居表為標,表裡相絡者居中為中氣。所謂絡者,表裡互相維絡,如足太陽膀胱經絡於腎,足少陰腎經亦絡於膀胱也。余經同此。

「至真要大論」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何者?少陽、太陰從本者,以少陽本火而標陽,太陰本濕而標陰,標本同氣,故當從本。少陽、太陰亦有中氣,而不言從中者,少陽之中,厥陰木也,木火同氣,木從火化矣,故不從中也。太陰之中,陽明金也,土金相生,燥從濕化矣,故不從中也。

少陰、太陽從本從標者,少陰本熱而標陰,太陽本寒而標陽,標本異氣,故或從本或從標,而治之有先後也。少陰、太陽亦有中氣,以少陰之中,太陽水也,太陽之中,少陰火也,同於本則異於標,同於標則異於本,故皆不從中氣也。至若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者,陽明之中,太陰濕土也,亦以燥從濕化矣。

厥陰之中,少陽火也,亦以木從火化矣。故陽明、厥陰不從標本,而從乎中氣也。要之,五行之氣,以木遇火,則從火化,以金遇土,則從濕化,總不離乎水流濕,火就燥,同氣相求之義耳。然六氣從化,未必皆為有餘,知有餘之為病,亦當知其不及之難化也。夫六經之氣,時有盛衰,氣有餘則化生大過,氣不及則化生不前。

從其化者,化之常,得其常,則化生不息;逆其化者,化之變,值其變,則強弱為災。如木從火化也,火盛則木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陽衰則木失其化,此化之不前也。燥從濕化也,濕盛則燥從其化,此化之太過也。土衰則金失其化,此化之不前也。五行之氣,正對俱然,此標本生化之理所必然者。

化而過者宜抑,化而不及者不宜培耶。(上並見陳修園書。按:經文只論六氣,未及六經,圖下首署六經之氣,便自界限不清,有昧正義。後圖更以臟腑經絡為標本,雖至理之可通,究非本義之所有,何得與六氣標本並列耶?極意求合,反致轇轕不清,使讀者不能得其真際也。謹附辨於下。

按:標本之義,本無定指。六氣之標本,以氣化之正變言也;臟腑經絡之標本,以人身氣血運行之表裡言也;病氣之標本,以病之因與證言也,又以病之本證與變證言也。三者各有專指,不可互相牽合。即有時偶合,亦不可為典要者也。

如病者傷於天之厥陰風木之氣,而患少陽相火之熱病,此自六氣傳化之木火也,於十二經之少陽、厥陰何與耶?病者,邪由少陽內傳厥陰,或由厥陰外及少陽,此自十二經之表裡也,於六氣之木火何與耶?至若病因於寒,而見熱證,因於熱,而見寒證,與夫始熱終寒,始寒終熱,又自病氣之傳變也,於六氣六經之陰陽何與耶?經所以重言標本者,是專指氣化,欲人明於六氣傳化之機,庶幾臨治可以逆知病氣將來之傳變,而預防之。即有時病見假象,亦可以推明病氣之本,然而對治之矣。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觀於此言,經之正義,非以明六氣傳化,各有陰陽,欲臨診者,知其寒熱真假乎,彼斤斤以六氣扭合臟腑經絡者,適背經而亂道耳。

又按:經所論標本中氣之三陰三陽者,是直指六氣之性情與其傳化也。六氣之性情,各有陰陽,陰陽又各有太少之不同也。如風以氣言也,是為本,風之性有少陽,有厥陰,少陽、厥陰是直指風之性,不得復以少陽為火,厥陰為風也。有性情即有傳化。有從少陽而見陽化者,有從厥陰而見陰化者,其必別之曰標。

曰中氣者,凡氣之行,有體,有性,有傳化。體即本也;性藏於體,所謂中也;傳化,其標也。化陰化陽,原無定象。大概本氣屬陽者,中氣化陽,而標化陰也。如木火之性屬陽,則以陽為中氣,而標為陰矣。本氣屬陰者,中氣化陰,而標化陽也。如金水之性屬陰,則以陰為中氣,而標為陽矣。

近於本者,為中氣之化;遠於本者,為標之化。此亦推其理之當然。至於氣之傳化不測,豈盡拘此,然不知其常,安知其變?經特明其常例,欲人有所據,以為講明之地耳。或曰:風以少陽為中氣,厥陰為標。少陽,火也;厥陰,風也。

子謂不得復以少陽為火,厥陰為風,是何義也?曰:三陰三陽者,六氣之性情也,本不得以少陽即火,厥陰即風,況今既以風為本矣,何得復以風為標耶?故知中、標之陰陽,皆據其性情,以指其傳化之象也。經曰:風勝則動,熱勝則腫,寒勝則浮,燥勝則乾,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胕腫。

此六氣之象也。傷於風者,見動之象,少陽、厥陰,皆動象也;傷乾燥者,見干之象,大陰、陽明,皆乾象也。象也者,以其似也,以其類也。

又按:經云:三陰三陽者,引之可十,推之可百,引之可千,推之可萬。又云: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後世拘拘以六氣牽合六經,並分析手足之六經,見其不合,即指為從化。(經文止論氣化之常,尚未及其變也。)真穿鑿支離,無當實用者也。蓋嘗綜論經義,有方位之三陰、三陽,有氣化之三陰、三陽,此其綱領也,而大旨不外於氣與象之義。

南面而立,陽明在前,其後太陰;太陽在後,其前少陰;少陽在側,其內厥陰:此方位之說也。由是合之人身,前為陽明,後為太陽,兩側為少陽矣。凡從方位起義者以之,春氣西行,始於東,為厥陰木;夏氣北行,始於南,為少陽、少陰火;秋氣東行,始於西,為陽明金;冬氣南行,始於北,為太陽水:此氣化之說也。由是合之人身,心為太陽,肝為少陽,肺為少陰,腎為太陰矣。

凡從氣化起義者以之。是故推之人身之形層,極表為太陽,次為陽明,次為少陽,次為太陰,次為少陰,最內為厥陰,此從方位之三陰、三陽變化而出者也。是故推之六氣之標本,風為少陽、厥陰,是直指風氣之性屬於陽之少、陰之厥也;火為太陽、少陰,是直指火氣之性屬於陽之太、陰之少也;燥為太陰、陽明,是直指金氣之性屬於陰之太、陽之明也。此從氣化之三陰、三陽變化而出者也。

方位即所謂象也,氣化即所謂氣也。象,從氣生者也。「至真要論」曰: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氣者以中氣為化也。即繼之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諸陰之反,其脈何如?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此即所謂標本不同,氣應異象,是因氣以成象者也。如厥陰之至,其脈弦者,厥陰之上,風氣治之,弦為風脈矣。然風之中氣少陽,而標厥陰,若從少陽之中化,厥陰之標化,脈皆不專弦也。何者?少陽、厥陰,乃風之性情所傳化之象也。

若復以厥陰為風,是六氣標本無有不同矣。何為氣應異象耶?是故以脈言之,所謂厥陰之至,其脈弦者,即風木之脈也;少陰之至,其脈鉤者,即君火之脈也;太陰之至,其脈沉者,即濕土之脈也;少陽之至,大而浮者,即相火之脈也;太陽之至,大而長者,即寒水之脈也;陽明之至,短而澀者,即燥金之脈也。所謂本也,中標之三陰、三陽者,是直指其本性與傳化也。

少陰始陰也,太陰盛陰也,厥陰陰盡而陽欲動也,少陽稚陽也,太陽至陽也,陽明光之盛,氣之餘也。故曰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太陽脈至,浮大以長;陽明脈至,浮大而短;少陰脈至,緊細而微;太陰脈至,緊大而長;厥陰脈至,沉短而敦。此即三陰三陽太、少、厥、明之脈也,非六氣之脈也。

所謂中標也。(景岳亦云前分六氣之性情,此言陰陽之盛衰。)陰陽之太、少、厥、明者,即氣化之盛衰,而雅其名者也。上中下云者,非真有此定位也,量其傳化之先後而名之也。故明於中氣標本,而後病證可得其真假矣,脈象可得其虛實矣,治法可定其逆從矣。按:五運六氣之外,又有九宮,出《靈樞·九宮八風篇》,講運氣者必深考之。

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四十六日,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居倉門四十六日,明日居陰洛四十五日,明日居天宮四十六日,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明日居倉果四十六日,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明日復居葉蟄之宮,曰冬至矣。(此一歲周遊九官也。)

太一日遊,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數所在日,從一處至九日,復反於一,常如是無已,終而復始。太一移日,天必應之以風雨,以其日風雨則吉,歲美民安少病矣。先之則多雨,後之則多旱。(原作汗誤。此逐日周遊之九宮也。)

太一在冬至之日有變,佔在君;太一在春分之日有變,佔在相;太一在中宮之日有變,佔在吏;太一在秋分之日有變,佔在將;太一在夏至之日有變,佔在百姓。所謂有變者,太一居五宮之日,病風折樹木,揚沙石。各以其所主占貴賤。因視風所來而占之。風從其所居之鄉來,為實風,主生長養萬物;從其沖後來,為虛鳳,傷人者也,主殺,主害者。謹候虛風而避之。

故聖人避虛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害。此之謂也。

正月朔日,太一居天留之宮,其日西北風,不雨,人多死矣。正月朔日,平旦北風,春,民多死。正月朔日,平旦北風行,民病多者十有三也。(十七字疑衍文。)正月朔日,日中北風,夏,民多死。正月朔日,夕時北風,秋,民多死。終日北風,大病死者十有六。正月朔日,風從南方來,命曰旱鄉,從西方來,命曰白骨,將國有殃,人多死亡。

正月朔日,風從東方來,髮屋揚沙石,國有大災也。正月朔日,風從東南方行,春,有死亡。正月朔日,天和溫,不風,糴賤,民不病;天寒而風,糴貴,民多病。此所謂候歲之風,賤傷人者也。二月醜,不風,民多心腹痛。三月戌,不溫,民多寒熱。四月已,不暑,民多癉病。

十月申,不寒,民多暴死。諸所謂風者,皆髮屋折樹木,揚沙石,起毫毛,發腠理者也。

民之歲皆同病者,此八正之候也。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一立於葉蟄之宮,其至也,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風雨從南方來者,為虛風,賊傷人者也。其以夜半至也,萬民皆臥,而弗犯也,故其歲民少病。其以晝至者,萬民懈惰,而皆中於虛風,故萬民多病。虛邪入客於骨,而不發於外,至其立春,陽氣大發,腠理開,因立春之日,風從西方來,萬民又皆中於虛風,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者矣。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

因歲之和,而少賊風者,民少病而少死。歲多賊風邪氣,寒溫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

是故太一人徙立於中宮,乃朝八風,以占吉凶也。風從南方來,名曰大弱風。其傷人也,內舍於心,外在於脈,其氣主為熱。(太一徙立中宮,果在何日,經無明文。今曆書神煞出遊還位日期,與此不同。景岳以為土王用事之期,亦於數不合。竊思當是每徙一宮,必先入中宮,而後徙也,但未知其數耳。)

風從西南方來,名曰謀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脾,外在於肌,其氣主為弱。

風從西方來,名曰剛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肺,外在於皮膚,其氣主為燥。

風從西北方來,名曰折風。其傷人也,內舍於小腸,外在手太陽脈,脈絕則溢,脈閉則結不通,善暴死。

風從北方來,名曰大剛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腎,外在於骨與肩背之膂筋,其氣主為寒也。

風從東北方來,名曰凶風。其傷人也,內舍於大腸,外在於兩脅腋骨下及肢節。

風從東方來,名曰嬰兒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肝,外在於筋紐,其氣主為身濕。

風從東南方來,名曰弱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胃,外在肌肉,其氣主體重。

此八風,皆從其虛之鄉來,乃能病人。三虛相搏,則為暴病卒死。兩實一虛,病則為淋露寒熱。犯其雨濕之地,則為痿。故聖人避風如避矢石焉。其有三虛而偏中於邪風,則為擊骨偏枯矣。

黃帝曰:其有卒然暴死、暴病者,何也?少師答曰:三虛者,其死暴疾也。得三實者,邪不能傷人也。黃帝曰:願聞三虛。少師曰: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因為賊風所傷,是謂三虛。故論不知三虛,工反為粗。帝曰:願聞三實。少師曰:逢年之盛,逢月之滿,得時之和,雖有賊風邪氣,不能危之也,命曰三實。

有一脈生數十病者,或痛,或癰,或熱,或寒,或癢,或痹,或不仁,其故何也?曰:此皆邪氣之所生也。真氣者,所受於天,與穀氣並而充身者也。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也。邪氣者,虛風之賊傷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風者,其中人也淺,合而自去,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

虛邪之中人也,灑淅動形,起毫毛而發腠理,其入深,內搏於骨,則為骨痹。搏於筋,則為筋攣。搏於脈中,則為血閉不通,則為癰。搏於肉,與衛氣相搏,陽勝者則為熱,陰勝者則為寒。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虛則寒搏於皮膚之間,其氣外發,腠理開,毫毛搖,氣往來行,則為癢。留而不去,則痹。

衛氣不行,則為不仁。虛邪偏容於身半,其入深,內居營衛,營衛稍衰,則真氣去,邪氣獨留,發為偏枯。其邪氣淺者,脈偏痛也。

上八風主病也,其義有二:自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以下五節,是論民之歲皆同病者,主時行瘟疫之事,其風必揚沙石,折樹木者也。太一徙立於中宮以下十一節,是論民之暴病暴死者,主中風偏枯之事。其所敘八風與前不同,不必揚沙石,折樹木者也。至於尋常避風之法,以風來之頭勢為最厲,如遇大風猝至,急宜入戶避之,在途即捫口鼻,並用力努掙,使陽氣充於皮毛以御之。風過之腰,力稍緩矣。

若旋風,氣尤惡,而力尤勁,能刺人筋骨,壞人五臟,令暴死者也。又有隙風,是因有物以逼之,使其力堅銳,如矢石然。故《千金方》謂有牆十丈,不可臥其下,使人偏枯。其時有不病者,以血氣之有虛有不虛也。經稱三虛,其年衰,非謂衰老,謂生命與流年之剋制也。月空,義詳《素問·八正神明論》中。

失時之和,非時之氣,所謂得四時之勝也。又「邪氣臟腑病形篇」曰:邪氣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於人也。風為百病之長,其變化能令人寒,能令人熱,能令人燥,能令人濕,入胃則令人狂吐,入肺則令人狂咳,寒熱灑淅,時時汗出。挾燥者,更痰厚如膿,氣味腥濁,兩脅脹痛,大便秘結,此燥氣伏於肺中,《內經》所謂勞風法在肺下也。近有誤以肺癰治之致死者。

風能生蟲,蟲生怪證,久風不去,或蟲生於腸胃,或蟲生於血脈,而天下無名怪證作矣。大抵風性銳,其化最速。又風性動,其氣易散。若傷之淺者,頗視寒濕為易開,一與痰血相紐,刺入經脈之中,斯不可拔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