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簡補義》~ 卷下 (9)
卷下 (9)
1. 說伏鼓
鼓者,鼓搏有力之謂也。而伏鼓二字連稱,《素問·經脈別論》、「大奇論」屢見之,實不過去來之義耳。伏者,脈之去而伏也;鼓者,脈之來而鼓也。曰外鼓大者,即謂脈之來大也;曰沉鼓澀者,即謂脈之沉而來澀也。前人概以沉伏鼓搏釋之,於上下文義,每閡而難通。是求深反淺,不知古文迂拙之體也。
說雍滿
「大奇論」有腎雍、肝雍、腎滿、肝滿之文。滿之義為洪大,以脈言之;雍之義為壅實,亦以脈言之也。《甲乙經》作「癰」,後人遂以臟癰釋之矣。夫滿為勢盛,而其形未嘗不實;雍為形實,而其勢未嘗不盛。二者後世所謂弦大也。故主病為腫,為喘,而兩胠滿,為不得小便,為少腹滿,體胻大,為癇瘛筋攣。
古文迂拙如此,後人以二十八脈,印定眼目,遂少見而多怪矣。仲景高章卑惵,亦猶是也。
白話文:
【談論伏鼓脈象】
所謂的鼓脈,指的是脈搏強勁有力的現象。「伏鼓」這兩個字在《黃帝內經.靈樞.經脈》及「大奇論」中多次出現,實際上就是脈搏往來的意思。伏脈,指的是脈搏在離去時隱而不顯;鼓脈,則是在脈搏到來時搏動強烈。當描述為「外鼓大」,即是指脈搏來得強大;若說是「沉鼓澀」,則表示脈搏在沉的位置且搏動時略感滯澀。古人普遍將沉伏鼓搏解讀,但這種解釋在理解上下文義時常會產生障礙,這是因為他們未能理解古文的迂迴笨拙風格。
【談論雍滿脈象】
在「大奇論」中提及了「腎雍」、「肝雍」、「腎滿」、「肝滿」等詞。其中「滿」這個字,意指脈象洪大;而「雍」字,則表示脈象壅塞而實。《針灸甲乙經》將其寫作「癰」,後來的人們便將其誤解為臟器發炎。事實上,「滿」象徵著脈象勢力強盛,但其形態並非虛弱;「雍」則代表脈象形態實在,但其勢力卻從未衰弱。這兩種脈象,在後世被歸類為「弦大」脈。因此,這些脈象所對應的疾病包括水腫、喘息、脅下滿悶、無法小便、小腹脹滿以及四肢腫大,甚至可能引發癲癇和筋肉抽搐。
古代文獻的詮釋方式確實迂迴笨拙,後人因受到二十八脈的固定觀念影響,對於不同脈象的理解往往產生困惑。就如同張仲景的醫學理論,亦存在同樣的情況。
2. 說微
脈之微有二:形之微小也,力之微弱也,此皆作實字解。其作虛字解者,不甚之謂也。仲景書中微緊、微緩諸文,皆不甚之義,而後人每以微脈釋之,方中行已致辨矣。《素問》春胃微弦曰平。王冰注曰:微似弦,不謂微而弦也。是必當時已有誤解者,不然,此等淺文,何煩訓詁耶!
白話文:
這段文字談論的是脈象中的「微」有兩種含義:一是形狀上的細小,二是力量上的微弱,這些都是將「微」當作具體的形容詞來解釋。然而,若將「微」用作抽象的副詞,則是指程度上「不是很」的意思。
在張仲景的著作中,如「微緊」、「微緩」等描述,都是指脈象的某種狀態並非非常明顯或強烈,但後世的人們常會直接將這些狀況解釋為「微脈」,這種觀點已經被方中行等人駁斥過了。
《黃帝內經.素問》中提到,春天時,胃氣的脈象微微帶有弦象,即為健康狀態。王冰在註解中說明,這裏的「微」只是類似弦脈的特徵,而不是指脈象既微且弦。由此可見,在王冰那個時代,就已經有人對「微」這個詞產生誤解,否則,對於這種淺顯易懂的文字,又何必多做解釋呢!
3. 說人迎氣口
李東垣謂:古法以俠喉兩傍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彭用光以魚際背骨縫中動脈,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其說雖新,而皆無據,且背後脈,仍與寸口脈通,有何分別?
人迎氣口,聚訟紛紜,訖無濟於實用,以余歷診所驗,約有二端:其一即兩手分診法,是專指痿、厥、偏枯,虛損久病,榮衛積於一偏之所致也;其二當以關前關後分診之。《內經》惟「動腧篇」確以人迎屬之結喉。余如「至真要大論」言:人迎與氣口大小相應,命曰平人。
下即接敘尺寸不相應之事。「終始篇」言: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小,而不稱尺寸也。此與「通評虛實論」脈虛者,不象陰也,文氣相同。謂不稱尺寸之常脈也,不但主中、主外,及春夏人迎微大,秋冬氣口微大,俱幹事理相合。即人迎盛緊傷於寒,氣口盛緊傷於食,亦有合於尺寸之診也。
且一倍二倍三倍,分候三陰三陽之義,亦覺有著落矣。況內關、外格,更與《難經》覆溢之旨協耶。
白話文:
李東垣曾經提到,依照古法,喉嚨兩側的左邊被稱為人迎,右邊則為氣口。然而,彭用光卻認為在魚際背骨縫中的動脈,左邊是人迎,右邊是氣口。這些說法雖然新穎,但實際上都缺乏依據,而且背後的脈絡和寸口脈是相通的,根本沒有什麼區別。
對於人迎和氣口的爭議一直存在,但在實際應用上並無太大幫助。根據我長期診斷的經驗,大概可以歸納為兩點:一是左右手分別診斷的方法,這是專門針對萎縮、厥逆、半身不遂、虛弱久病等情況,這些病症是由於營養和衛氣集中在身體的一側導致的;二是應在關節前後進行診斷。
《內經》中只有在「動腧篇」中明確指出人迎位於喉結處。如「至真要大論」中提到:當人迎和氣口的大小相匹配時,這被稱為正常人的狀態。
接著便描述了人迎和氣口大小不匹配的情況。「終始篇」中說:氣血不足的人,人迎和氣口都較小,且不符合尺寸比例。這與「通評虛實論」中描述脈搏虛弱的人,其脈搏形狀不符合陰性特徵的語氣相同。指的是脈搏不符合正常的尺寸比例,不僅主導內外,而且春夏季節人迎略大,秋冬氣口略大的現象,都與事實相符。即使人迎過緊表示受寒,氣口過緊表示消化不良,這些也都符合尺寸診斷的原則。
此外,一倍、二倍、三倍的差異,代表了三陰三陽的意義,也顯得更有根據了。況且內關和外格的概念,更與《難經》中覆溢的觀點相吻合。
希望以上翻譯對您有所幫助。
4. 說損至精消孤虛搏
(至,極也,如人極馬倦之極。)
《難經》:損脈,極遲,真陽內減,故曰損也;至脈,極數,真陰外薄,故曰至也。《素問·脈要精微》:有餘為精,不足為消。應有餘,不足為精;應不足,有餘為消。精即至之義也,故曰有餘;消即損之義也,故曰不足。精,非真有餘也,脈之應有餘,而正氣實不足;消,非止不足也,脈之應不足,而邪氣仍有餘也。「玉版要論」:搏脈痹躄,寒熱之交。
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孤為逆,虛為從。此謂搏脈乃主痹痛、痿躄、寒熱交爭之事,是氣壅爭於脈中也。若脈孤者,是細緊,不與肌肉相親,《脈訣》所謂「寥寥入尺來」也,主陽氣之虛,故曰消也。泄利為奪血,陰虛,脈見虛大,乃為與病相從。見孤者,是陽亦熄矣,得不謂之逆乎。
「大奇論」:脈至如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此謂血衄身熱脈搏者,以其氣血之逆亂也。若但脈來甚鉤而浮,鉤乃來盛去衰之夏脈也,此血熱之常脈,不得謂之搏矣。以明搏脈堅擊無胃氣,與懸鉤浮不同也。此數書,舊解多未軒豁,聊記所見如此,待質高明而正之。
(舊有以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各五字作句者,未見允協。)
白話文:
【說損至精消孤虛搏】
「至」字在這裡表示極度的意思,就像人疲憊到極點或馬跑得極累。
《難經》提到:當脈象極為遲緩,顯示體內的真陽正在減弱,我們稱這種脈象為「損」;反之,脈象跳動極快,代表體內真陰正在逐漸消耗,這種脈象被稱為「至」。《素問·脈要精微》中講到:如果脈象顯示出有餘,則代表精氣充足;若脈象顯示不足,則說明精氣正在消減。精氣充足的情況,我們就說脈象有餘;而精氣消減,我們就認為脈象不足。然而,「精」並不是真的有餘,而是脈象看似有餘,實際上體內的正氣卻是不足的;「消」也並不僅僅意味著不足,脈象看似不足,但實際上邪氣仍然過剩。
《玉版要論》中提到:搏脈會引起痹痛和肢體乏力,這是因為寒熱兩種力量在體內互相較量的結果。脈象孤獨表示精氣正在消減,而氣虛導致的泄瀉則可能耗損血液。孤脈象代表了逆境,而虛脈象則代表順境。搏脈主要與痹痛、肢體乏力以及寒熱交錯的症狀有關,這是因為氣血在脈絡中阻塞。脈象孤獨,脈象細弱緊繃,無法與肌肉相互配合,這表明陽氣虛弱,因此稱為「消」。泄瀉會耗損血液,因為體內陰氣虛弱,脈象顯示虛弱且大,這與疾病狀態相符。孤脈象顯示陽氣也已經衰竭,這豈能不稱為逆境呢?
《大奇論》中指出:脈象如搏擊一般,伴有出血和身體發熱的現象,這是一種死亡的徵兆。脈象懸鉤浮動,則是正常的脈象。這裡所說的是,如果脈象搏擊且伴有出血和身體發熱,這是因為氣血混亂。然而,如果脈象呈現出明顯的懸鉤浮動,懸鉤脈象在夏季時通常表現為初來強烈後去衰弱,這代表血液過熱的正常脈象,不能稱為搏脈。這說明搏脈堅硬且無胃氣,與懸鉤浮動的脈象不同。這些古籍中的解釋大多未能清晰明確,這裡僅記錄下我的見解,等待更高明的學者來校正。
過去有人認為脈象孤獨表示精氣消減,而氣虛導致的泄瀉會耗損血液,並將這兩個觀點各用五個字表達,但我認為這樣的解釋並不太恰當。
5. 說浮沉
浮沉之義有三:一以部位言,一以動力言,一以指法言。部位者,脈之在浮、在沉也;動力者,脈之盛大,來極於浮,去極於沉也;指法者,無論脈之在浮、在沉,而以指力初按至脈皮為浮,重按至脈底為沉。即如浮緊身痛,沉緊內痛,其實二病,脈俱在沉,將何以辨之?吾嘗親審其脈,凡見指力初到脈皮,即見繃急,重按至脈底,反見泡軟,此即寒濕著於筋脈之身痛也。
指力初到脈皮,脈形泡軟,或微見繃急,而按至脈底,甚見堅實者,此寒濕結於臟腑之內痛也。更有脈皮繃急,脈底鬆軟,中別挾一細線,此又寒束於外,而熱氣久郁,痰結於內也。故其證,表強而內喘滿。凡脈書,證同脈異、證異脈同之處,均當推見其同中之異、異中之同如此。
白話文:
這段文字談論了脈象中的「浮沉」有三種含義:一是從脈位來說,二是從脈力的強弱來說,三是從按脈的手法來說。脈位指的是脈搏是在表淺的位置還是深層的位置;脈力的強弱指的是脈搏的力度,在表淺位置最強,在深層位置最弱;按脈的手法則是無論脈搏在哪個位置,輕輕按下去接觸到脈搏的表面是「浮」,用力按下去接觸到脈搏的底部是「沉」。
比如說,浮緊且身體疼痛,和沉緊且內部疼痛,實際上是兩種不同的疾病,但脈象都在「沉」的位置,那該如何區分呢?我曾經親自診斷過這些脈象,如果手指剛接觸到脈搏的表面就感覺到緊繃,用力按下去到脈搏的底部反而感覺到鬆軟,這就是因為寒濕影響了筋脈造成的身體疼痛。
如果手指剛接觸到脈搏的表面,脈搏形態是鬆軟的,或者稍微有些緊繃,但用力按下去到脈搏的底部卻感覺到非常堅實,這就是因為寒濕在臟腑中凝結造成的內部疼痛。還有脈搏表面緊繃,脈搏底部鬆軟,中間夾雜著一條細線,這又是因為外寒束縛,而體內的熱氣長期鬱積,痰液在體內凝結。所以,這種症狀表現為外表強硬而內部呼吸困難且胸脹。所有脈學書籍中,症狀相同但脈象不同,或者症狀不同但脈象相同的例子,都應該像這樣去推敲其中的異同。
6. 脈法失傳
脈學精要之義,失傳者多矣。然其理其法,猶或散見於《內經》、《難經》、《傷寒》、《金匱》、《脈經》、《千金方》諸書中,有志之士,猶有可考而見諸行事也。即至南政北政之少陰所在,其脈不應;人迎、氣口之以一倍、二倍、三倍分主三陰三陽,法已失考。前人所說,皆不適用。
然猶有議及之者,獨有兩法,僅於《內經》、《脈經》及《倉公傳》中,略見端倪。遍考百家,都無所述,蓋遺忘之久矣。兩法維何?一,三陰三陽法也;一,分界法也。分界者,即分三陰三陽之界也。兩法或即一法,亦未可知,茲姑取經文條析而陳之。
《內經》之論三陰三陽者眾矣。其在脈也,「至真要大論」曰: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鈞;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是以風、寒、暑、濕、燥、火之六氣言之也。《難經》曰:少陽脈至,乍疏乍數,乍短乍長;太陽脈至,浮大以長;陽明脈至,浮大而短;少陰脈至,緊細而微;太陰脈至,緊大而長;厥陰脈至,沉短而敦。是以陰陽之太少言之也。
二者皆氣化之事,其義皆有可尋,猶不得謂之失傳。惟夫所謂一二三也者,以紀數之多寡也,以紀次之先後也。不曰少陽厥陰,而曰一陽一陰;不曰陽明少陰,而曰二陽二陰;不曰太陽太陰,而曰三陽三陰,其必有道矣。「經脈別論」曰:太陽臟何象,象三陽而浮也。揍其詞義,是三陽之部,本不在浮,而此之太陽臟獨至者,乃其象屬於三陽,而又見於浮也。「陰陽別論」曰: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
鼓者,脈之來而擊指也;鉤者,來盛去衰之夏脈也;毛者,浮澀之秋脈也。二脈皆在於浮,而曰一陰一陽,是一之為數,屬於浮矣。由是推之,中與沉亦當各有陰陽,二之數當屬於中,三之數當屬於沉矣。前所謂象三陽而浮者,是必三陽屬沉,故以而浮作轉語也。是陰陽之一、二、三,顯有屬於浮、中、沉者。
《脈經》曰:寸後尺前,名曰關。陽出陰入,以關為界。陽出三分,陰入三分,故曰三陰三陽。陽生於尺,動於寸,陰生於寸,動於尺。夫關前為陽,關後為陰。自來說者,不過以為清濁高下之大義如此,豈必析為三分,分隸三陰三陽耶?《脈經》乃實指之,以故曰三陰三陽。兩「三」字,決非漫然言之也,是陰陽之一二三,又有屬於寸、關、尺者。
果明此義,則夫所謂結陽者腫四肢,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二陽結謂之消,三陽結謂之隔,三陰結謂之水,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與夫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等文,皆當以部分之一二三辨之,而無與於陰陽之太少矣。遍考諸經,迄無證據,其如何按部決病之法,亦渺無可稽。
王叔和九道之法,以九候分主足三陽與手足三陰,而獨無手三陽,其配合部位,亦與常法歧異,此脈法之失傳者一也。
分界之法,見於「倉公傳」者有四事,而分三義。齊侍御史成案曰:所以知其後五日癰腫,八日嘔膿死者,切其脈時,少陽初代,代者經病,病去過入,入則去,絡脈主病。(言脈代者,先由經病,後過經深入,入則去經,而絡脈主病矣。絡謂臟腑所繫於身之絡也。)當其時,少陽初關一分,故中熱而膿未發也;及五分,則至少陽之界;及八日,則嘔膿死。故上二分而膿發,至界而癰腫,盡泄而死,陽虛侯。
相趙章案曰:法五日死。皆為前分界法。前即謂成案也。此二者,氣口脈法之分界也。曹山跗案曰:五日死者,肝與心相去五分,故五日盡。盡即死矣。此似指五臟膜絡相去之界也。宋建案曰:臣意見其色,太陽色干,腎部上及界要腰字。以下者,枯四分所,故以往四五日知其發也。
此又面部之色界,《靈樞·五色篇》之義也。此三法者,今皆莫能用之,諸書亦無發明,獨《脈經》引扁鵲論脈之文,偶露此義。曰:寸口中,後大前兌,至陽而實者,癖食。小過陽一分者,七日癖,二分者,十日癖,三分者,十五日癖,四分者,二十日癖,四分中伏不過者,半歲癖,敦敦不至,胃陰一分,飲餔餌癖也。此段詞旨,殊不可曉,喻嘉言、程郊情、陳修園輩幸未得見,若得見之,必斥為妄語矣。
殊不知《扁鵲脈法》之精真,有冠絕古今者。《脈經》所引扁鵲諸文,其詞氣頗與「倉公傳」相近,淵源有自,夫豈誣也。卒以句奇語重,欲喻莫由,分界之法不明,五臟之死期無據矣。此脈法之失傳者二也。
外此如扁鵲曰:出者為陽,入者為陰,一出一入,陰陽俱平,是為無病。二出一入為少陰,三出一入為太陰,四出一入為厥陰,二入一出為少陽,三入一出為陽明,四入一出為太陽。出入者,脈之來去也。出多入少則脈浮,為陰病;入多出少則脈沉,為陽病。《素問》曰:脈虛者,不象陰也。
謂浮而按之不實也。《脈經》曰:妊娠得太陰脈為男,得太陽脈為女。太陰脈沉,太陽脈浮,是以太陰太陽為浮沉之通稱也。綜攬諸文,詞若可通,而法難施用。竊以鄙見懸揣其義,有無足重輕者,有至關切要者。如一陽曰鉤,一陰曰毛。苟得鉤毛之真象,即不知一陽一陰之名可也。
二出一入為少陰,二入一出為少陽。苟得二出二入之真際,即不知少陰少陽之名可也。獨至三陰俱搏,決非手足太陰,右手之寸關也;二陰俱搏,決非手足少陰,左手之寸尺也。二陽結者,豈曰手足陽明,三陰結者,豈曰手足太陰。雖前賢莫不如此詮釋,而返之私衷,總覺理有可疑,法不足據。
再四思維,彼言三陰者,不必專指三陰,而或賅一陰、二陰言之也。言二陽者,不必專指二陽,而或連一陽二陽言之也。浮、中、沉之三陰三陽者,當以極浮為三陽,次為二陽,次為一陽,次為一陰,次為二陰,極沉為三陰也。寸關尺之三陰三陽者,當以關前最近為一陽,次為二陽,上為三陽,關後最近為一陰,次為二陰,下為三陰。所謂陽生於尺,動於寸,陰生於寸,動於尺也。
《內經》三陰三陽之文,似當以此二義測之。倉公分界之法,亦當以此二法推之。又有關前為陽,浮曰一陽,中曰二陽,沉曰三陽;關後為陰,浮曰一陰,中曰二陰,沉曰三陰。又有寸為一,浮曰一陽,沉曰一陰;關為二,浮曰二陽,沉曰二陰;尺為三,浮日三陽,沉曰三陰。其曰三陰急者,沉候之三部俱急也。
二陽結者,浮候之前二部俱結也。一陰一陽結者,寸部之浮沉皆結也。卒以經無明訓,莫敢定見,苦心測度,終無實際,有志之士,所為撫斷文而太息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