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聖懸樞》~ 卷一 (6)
卷一 (6)
1. 三陽傳胃
傷寒中風,病於秋冬之際,原無內熱。表邪不解,陽盛則傳陽明之腑,陰盛則傳太陰之臟。陰陽平和,則不入臟腑,始終在經,六日經盡,則汗解矣。溫病內熱素積,斷無但在經絡,不傳胃腑之理。緣其經熱鬱隆,外泄無路,而胃腑積熱,自當感應而發。但胃熱大作,必在三日之後,經熱不解,而後腑熱鬱勃,此自然之層次。病由外感,是以表熱先發也。
其在三日之內,表邪郁迫,裡熱方生,但當發表,未可攻裡,表氣疏泄,裡氣自平。若三日之外,腑熱已作,則攻瀉之法,乃可續用。
蓋胃土燥熱,必爍臟陰。其肺脾津液,肝腎精血,久為相火煎熬,益以燥熱燔蒸,臟陰枯竭,則人死矣。是宜滋其臟陰,瀉其腑熱,勿令陽亢而陰亡矣。
白英丹,
大黃(五錢,生),芒硝(三錢),甘草(一錢,炙),枳實(二錢,炒),厚朴(三錢,炒),元參(三錢),麥冬(八錢),丹皮(三錢),芍藥(三錢),生地(三錢)
流水煎大半杯,熱服。
陽明戊土,位居三陽之長,陽盛之極,必皆歸宿陽明,而入胃腑。溫病三日之外,三陰臟病,悉以胃熱為之根本,雖曰五臟六腑皆受病,而陽明胃腑,實其綱領也。其裡熱發作,不拘在何臟腑,總以瀉胃為主,而兼清本部。但腸胃未至燥結,則第滋陰,不須承氣。即燥結未甚,亦當俟之六日經盡之後,腑邪內實,用瀉熱滋陰之法,一下而清矣。
若燥熱隆盛,則三四五日之內,俱可瀉下。是當用《傷寒》急下之法,不可循《傷寒》緩攻之條,以其內熱鬱伏,原與傷寒不同也。
白話文:
傷寒和中風這類疾病,多在秋冬季節發生,原本體內並沒有熱。如果外在的邪氣沒有解除,陽氣過盛就會傳到陽明經的腑,陰氣過盛就會傳到太陰經的臟。如果陰陽平和,就不會進入臟腑,而始終停留在經絡,六天後經絡的邪氣散盡,就會通過發汗痊癒。溫病則是體內原本就有積熱,絕對不會只停留在經絡,而不傳到胃腑。這是因為經絡的熱氣鬱積高漲,無法向外發散,而胃腑的積熱,自然會受到感應而爆發出來。但是胃熱大發作,一定在三天之後,經絡的熱氣沒有解除,然後腑內的熱氣才會鬱積旺盛,這是自然的發展層次。疾病是由外感引起的,所以表面的熱先出現。
在三天之內,表面的邪氣鬱積壓迫,體內的熱氣才剛開始產生,這時只能用發散表邪的方法,還不能用攻下的方法,表面的氣機疏通發散,體內的氣自然就平和了。如果超過三天,腑內的熱已經形成,就可以接著使用攻瀉的方法。
因為胃土燥熱,一定會損耗臟腑的陰液。肺脾的津液、肝腎的精血,長期被相火煎熬,加上燥熱的蒸騰,臟腑的陰液就會枯竭,人就會死亡。所以應該滋養臟腑的陰液,瀉掉胃腑的熱氣,不要讓陽氣過亢而陰液消亡。
白英丹
大黃(五錢,生的),芒硝(三錢),甘草(一錢,炙過的),枳實(二錢,炒過的),厚朴(三錢,炒過的),元參(三錢),麥冬(八錢),丹皮(三錢),芍藥(三錢),生地(三錢)
用清水煎成大半杯,熱的時候服用。
陽明戊土,位居三陽之首,陽氣最盛,最終都會歸屬於陽明,而進入胃腑。溫病在三天之後,三陰臟的病,都是以胃熱為根本原因,雖然說五臟六腑都可能生病,但陽明胃腑,才是疾病的綱領。體內的熱氣發作,不論在那個臟腑,都要以瀉胃為主,同時兼顧清除該臟腑的熱。但是如果腸胃還沒有到燥結的程度,就只要滋陰就好,不需要用承氣湯來瀉下。即使燥結不是很嚴重,也要等到六天經絡的邪氣散盡之後,腑內的邪氣實在,再用瀉熱滋陰的方法,瀉一次就能清除。
如果燥熱很嚴重,那麼在三四五天之內,都可以用瀉下的方法。這時應該用《傷寒論》中緊急瀉下的方法,不可以按照《傷寒論》中緩慢攻下的條文,因為溫病體內的熱氣鬱積,原本就和傷寒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