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聖懸樞》~ 卷二 (12)
卷二 (12)
1. 六經治法
疹家六日經盡,血熱外發,而見紅斑。其在三日之前,早服表藥,一汗解矣,營郁既泄,不至發斑。若三日之後,以至經盡,而服表藥,血熱已深,雖有汗出,猶發斑點。治法總宜發表,前三日則加清金瀉熱之藥,後三日則加涼血滋陰之品,要以表邪透發、經熱肅清為主。發之不透,餘熱纏綿,淫漬種種諸疾,為害非小也。
白話文:
麻疹這種病,通常六天就會結束。當體內血熱往外發散時,就會出現紅色的斑點。如果在發病的前三天,及早服用能發汗的藥物,讓身體微微出汗,就能夠解除病症,使體內鬱積的熱氣散發出去,就不會出現斑疹。如果超過三天,甚至到第六天病程結束時才服用發汗藥,這時血熱已經深入體內,即使出了汗,仍然會長出斑點。
治療的原則應該以發散為主。在發病的前三天,要加上一些能清肺熱、瀉熱的藥物;在後三天,則要加上一些能涼血、滋陰的藥物。最重要的是要讓體表的邪氣能夠透發出去,並將經絡內的熱邪清除乾淨。如果沒有徹底發散出去,殘留的熱邪就會一直纏繞在體內,引發各種各樣的疾病,造成的危害非常大。
2. 經腑殊方
疹家未病之前,原無內熱,既病之後,亦無內寒,陽盛者則有傳腑之條,陰盛者則無入臟之證。陽盛傳腑,則宜寒瀉,陽平而不入於腑,始終在經者,則寒瀉無用,但須發表而已。善治者,在前三陽,則以汗解,在後三陰,則以斑解。詳分經腑,細斟汗下,慎勿在經而用攻下之劑,亦莫入腑而用發散之方,汗下不謬,經腑清平,疹家之能事畢矣。
白話文:
麻疹這種疾病在還沒發病之前,原本身體內部沒有熱象,等到發病之後,也沒有寒冷的現象。如果體內陽氣過盛,就會有從經絡傳入臟腑的途徑;如果體內陰氣過盛,就不會發生病邪進入臟器的情況。陽氣過盛而傳入臟腑,就應該用寒涼藥物來瀉熱;如果陽氣只是稍微偏盛,沒有進入臟腑,而始終停留在經絡,那麼使用寒涼瀉下的藥物就沒有效果,只需要用發汗的方式來治療就可以了。
擅長治療的人,如果麻疹病邪是在三陽經(太陽、陽明、少陽),就用發汗的方式來解除;如果是在三陰經(太陰、少陰、厥陰),就用使斑疹透發的方式來解除。仔細區分病邪是在經絡還是在臟腑,仔細衡量應該用發汗還是瀉下的方法,千萬不要在病邪還在經絡的時候就用攻下的藥物,也不要在病邪已經進入臟腑時還用發散的藥方。只要發汗和瀉下這兩種方法使用得當,病邪就能順利清除,麻疹就能治癒,這就是治療麻疹的關鍵所在了。
3. 汗下宜忌
痘病寒傷營血,營閉而衛郁,疹病風傷衛氣,衛閉而營郁,營開衛發,則生痘粒,衛開營發,則生疹點。以營熱散於皮毛,故見紅斑,而發自汗孔,故斑點正圓。營熱外發則生,內鬱則死。其內郁之原,必緣陽旺而腑熱,腑熱則宜寒瀉。但內熱之證,尚屬後起,其先全是外熱不解。
陰旺之家,終無內郁之熱,陽旺之人,表裡感應,內郁日積,遲乃發熱耳。陰旺而無內熱者,固不可誤清其里,即陽旺而內熱未實,亦但可涼解表邪,未宜遽用寒瀉,傷其裡氣。
病在經絡,而攻其臟腑,此為粗工。若臟陰素旺之人,則中氣敗亡,而殞性命,所關非小。庸愚謬妄,凡治疹病,必用寒瀉,已是不通,甚且瀉之三日之內,方傳陽經之時,則無論陽旺陰旺,總無是處矣。
白話文:
痘瘡這種病,如果是因為寒氣傷害到營血,就會導致營血閉塞而衛氣鬱積;麻疹這種病,如果是因為風邪傷害到衛氣,就會導致衛氣閉塞而營血鬱積。營血通暢、衛氣發散,就會產生痘粒;衛氣通暢、營血發散,就會產生麻疹的斑點。這是因為營血的熱氣散發到皮膚毛孔,所以會看到紅斑,而且從汗孔發出來,所以斑點是正圓形的。營血熱氣向外散發就會產生疹子,如果熱氣鬱積在體內就會導致死亡。而熱氣鬱積在體內的根源,一定是陽氣旺盛導致臟腑發熱,臟腑發熱就適合用寒涼的藥物來瀉熱。但體內發熱的症狀,通常是後來才出現的,最初都是因為體表受熱而沒有解除。
體質陰氣旺盛的人,通常不會有熱氣鬱積在體內的情況;而陽氣旺盛的人,體表和體內會互相感應,體內熱氣會慢慢累積,時間久了才會發熱。陰氣旺盛而且沒有體內發熱的人,當然不可以錯誤地使用清熱瀉下的藥物;即使是陽氣旺盛的人,如果體內熱氣還沒有實際形成,也只能用涼性的藥物來解除表面的邪氣,不應該馬上使用寒涼瀉下的藥物,以免損傷體內的氣。
疾病在經絡,卻去攻打臟腑,這是技術低劣的醫生才會做的事。如果本來就是臟腑陰氣旺盛的人,這樣做就會導致中氣衰敗而喪命,這關係非常重大。那些庸醫無知妄為,凡是治療麻疹,必定使用寒涼瀉下的藥物,這已經是不通情理了,更何況在瀉下後的三天之內,正是邪氣傳入陽經的時候,無論是陽氣旺盛還是陰氣旺盛的人,這樣做都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