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石山

《運氣易覽》~ 卷之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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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11)

1. 十三、論太少氣運相臨同化

其運其氣,或太或少,乃輪主歲,時而更盛更衰也。上達於天,則有五星倍減之應;下推於地,則有五蟲耗育之驗。其五穀、五果、五味、五色之化類,豈有一歲而無者?惟成熟有多少,色味有厚薄耳。蓋金、木、水、火、土並行其化,互有休、囚、旺、相不同,遇陽年則氣旺而太過,遇陰年則氣衰而不及。太過己勝,則欲齊其所勝之化;不及己弱,則勝者來兼其化。

太過歲謂木(壬),齊金化金(庚),齊火化火(戊),齊水化水(丙),齊土化土(甲),齊木化也。不及歲謂木丁,兼金同化金乙,兼火同化火(癸),兼水同化水(辛),兼土同化土(己),兼木同化也。其司天與運相臨,間有逆順相刑相佐,司天則同其正,抑運則反其平。

如是五氣平正,則無相凌犯也。太過之歲,五運各主六年,乃五六三十陽年也。太角謂六壬年,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壬子壬午壬寅壬申,)則木運為逆者,火居其上也,(子居父位,)居其上為逆。太徵謂六戊年,或逢寒水司天,正抑其火,乃為平氣之歲,上羽與正徵同也。

(戊辰戊戌正徵戊午之類。)太宮謂六甲年也。太商謂六庚年也,內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正抑其金,復為平氣之歲,上徵與正商同也,(庚子庚午庚寅庚申正商乙酉之類,)逢辰戌水司天為逆,(庚辰庚戌,)水乃金之子也,居上為逆。太羽謂六丙年也。不及歲五運各主六年,乃五六三十陰年也。

少角謂六丁年也,逢巳亥木司天,為運氣得助,上角同正角也,(丁己丁亥正角丁卯之類,)逢卯酉金司天,與運兼化,上商同正商也,(丁酉丁卯,)逢丑未土司天,以木不及金兼化,則土得其政,上宮同正宮也。(丁丑丁未正宮己未之類。)少徵謂六癸年也,內逢卯酉金司天,以火不及水兼化,則金得其政,上商同正商也。

(癸卯癸酉。)少宮謂六己年也,內逢丑未土司天,為運得其助,上宮同正宮也,(己丑己未,)逢巳亥木司天,與運兼化,上角同正角也。(己巳己亥。)少商謂六乙年也,內逢卯酉金司天,為運得其助,上商同正商也,(乙卯乙酉,)逢己亥木司天,以金不及火兼化,則木得其政,上角同正角也。(乙巳乙亥。

)少羽謂六辛年也,逢丑未土司天,與運兼化,上宮同正宮。(辛丑辛未。)內言上者,乃司天之令,其五太、五少歲,所紀不同者,蓋遇不遇也,如君火、相火、寒水,常為陽年司天,濕土、燥金、風木,常為陰年司天。然六十年中,各有上下臨遇,或司天勝運,或運勝司天,或運當太過,不務其德而淫勝,其所不勝,或運當不及,而避其所勝,不兼其化。其他太乙天符、歲會、同天符、同歲會,已具他篇,不復贅也。

白話文:

該段文字討論的是中醫學中的「五運六氣」理論,主要講述了「太少氣運相臨同化」的觀點。內容如下:

在一年的運氣中,有的運氣強大(太過),有的運氣微弱(不及)。這些運氣的強弱會隨著時間的更迭而變化,其影響不僅遍及天空,如五星的亮度增減,也深入到地面,影響五種生物的生存繁衍。此外,五穀、五果、五味、五色的轉換變化,每年都會發生,只不過成熟的數量有多有少,顏色和味道的濃淡不一罷了。這是因為金、木、水、火、土五行同時作用,它們之間的相互制約和促進關係,使得某些年份氣運旺盛,有些年份則較弱。遇到陽性年份,氣運會過剩;遇到陰性年份,氣運則不足。當氣運太過時,會抑制被剋制的那一方;氣運不及時,剋制的一方會兼攝它的功能。

例如,在太過的年份,木運會抑制金運,金運會抑制火運,以此類推。而在不及的年份,木運會受到金運的影響,金運會受到火運的影響,等等。這種運氣的相互作用,會對司天(即天地之氣)產生影響,有時會順應,有時則會衝突。然而,當五運處於平衡狀態,彼此之間不會互相侵犯。

太過的年份,五運各主六年,共計三十年。如太角(木運)在六壬年,如果遇到子午寅申等年份的火運司天,就會受到抑制。相反,若逢寒水司天,火運受到抑制,則會成為平氣之年。

不及的年份,五運同樣各主六年,共計三十年。如少角(木運)在六丁年,遇到巳亥木運司天,運氣得到支持,上角與正角相同;遇到卯酉金運司天,與運氣共同變化,上商與正商相同;遇到醜未土運司天,由於木運不及,金運兼攝,土運得以掌權,上宮與正宮相同。

這種運氣的變化,由司天的命令決定。不同年份的五太、五少運氣,會因是否遇到相應的司天而有所不同。例如,君火、相火、寒水通常在陽年司天,濕土、燥金、風木則在陰年司天。在六十年的週期中,這些司天與運氣的相臨、相剋、相生關係,會導致各種不同的結果。

總結來說,運氣之間的相生相剋關係會影響健康。當運氣相生時,身體和諧;當運氣相剋時,身體可能出現問題。而運氣的過剩或不足,也會對身體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