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紹識》~ 卷第二 (3)
卷第二 (3)
1. 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
折髀,食痹,楊注並與王義同。下折腰亦然。
色不澤,楊曰。足太陰脈循胻。故脾虛色不澤者。胻腫若水之狀也。堅按若水狀。專系言胻腫。楊注是。
至令不復也,太素令作今。
病成而變,張曰成言病之本。變言病之標。標本不同。是謂之變。
癉成為消中,說文。癉勞病也。從疒單聲。是義醫經所無。先兄曰。淮南子說山訓。嫁女於病消者夭死。則後難復處也。後漢李迪傳。素有消病。注。消中之病也。
筋攣骨痛,楊曰。因於癰腫。有此二病。故請所主。(按請疑問訛)堅按此與張意合。
有故病五藏發動,張曰。有故病。舊有宿疾也。五藏發動。觸感而發也。
徵其脈小,馬與王義同。曰小為虛也。脈則一時之虛。所以謂之新病也。張曰。脈小者邪氣不盛。琦曰。色發於藏。故久病色必奪。脈兼經絡。故新病脈即奪。
不見血已見血,琦曰。不見血六字疑衍文。
尺內兩傍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楊曰。從關至尺澤為尺也。季脅之部。當在尺中央兩傍。不在尺外兩傍。季脅有病。當見此處。尺中兩傍之外。以候兩腎之有病。當見此部也。自尺內兩中間總候腹中。堅按楊氏蓋就尺部分左右各兩行與中行為說。王氏以為兩傍各謂尺之外側。
則與尺外謂尺之外側者。殆無分別。故更分上下為說。俱似未為明核。今考經文。但言中附上。上附上。而不言下附下。然以下文推之。則此三句是一節。其為下附下可知矣。且此三句特不分左右。是均兩手而言。尺內者尺內側也。尺外者尺外側也。下文內外字皆然。可以互證。
尺內兩傍者。兩手尺內側之謂。而尺外下無兩傍字者。省文也。尺裡者。尺內外側之中央也。(向校刊源識用此說為圖)先兄曰。張云。人身以背為陽。腎附於背。故外以候腎。腹為陰。故里以候腹。所謂腹者。凡大小腸膀胱命門。皆在其中矣。又施沛脈微有說欠確。仍不錄。
中附上,太素附上以下(楊以中字屬上句)至內以候膻中四十三字。作跗上以候胸中六字。楊曰。跗當為膚。古通用字。故為跗耳。當尺裡以上皮膚。以候胸中之病。堅按據楊注。則尺裡與膚上膚前膚後。並不能知其界限。其說蓋謬。今姑存之。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太素兩以字無。楊曰。當此尺裡跗前以候胸腹之前。跗後以候背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太素作跗上鬲上也五字。楊曰。當尺裡跗上皮膚以候膈上也。一曰竟上疑錯。先兄曰。吳云。上竟。上寸之盡也。下竟。下尺之盡也。張云。竟。盡也。言上而盡於上也。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太素作鬲下者。腹中事也七字。楊曰。當尺裡膚上以下。以為膈下之分。即腹中事。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太素大作𥲑。中下有跗之下三字。楊曰。尺之皮膚。文理粗𥲑者。是陰衰陽盛。熱氣熏膚。致使皮膚粗起。故為熱中。堅按以上楊注並難信。
白話文:
脈要精微論篇第十七
腿部疼痛、肢體麻痹,楊注與王義的解釋相同,下腰部疼痛亦然。
膚色不澤潤,楊氏說:足太陰脈循行於脾,所以脾虛則膚色不澤,脾腫脹如同水泡狀,按壓堅硬如同水狀。這專指脾腫脹,楊注的解釋是對的。
病情導致無法恢復,太素本注作「今」。
疾病成形並變化,張氏說:「成」指疾病的本質,「變」指疾病的表徵,標本不同,這就是所謂的「變」。
消瘦成形為消中,據《說文解字》記載,「癉」是勞累的疾病。此義《醫經》並無記載。家兄說,《淮南子·說山訓》記載:「將女兒嫁給患消中病的人,會夭折而難以再婚。」《後漢書·李迪傳》注:「素有消病」,指消中之病。
筋攣骨痛,楊氏說:這是由於癰腫引起的,有這兩種病,所以才詢問其所主治(按:詢問,疑問詞誤)。堅按,這與張氏的觀點一致。
有舊疾五臟發動,張氏說:有舊疾,指舊有的宿疾;五臟發動,指觸感而發病。
脈象微小,馬氏與王義的解釋相同,認為微小代表虛弱,脈象反映的是一時的虛弱,所以稱為新病。張氏說:脈象微小,邪氣不盛。琦氏說:面色反映臟腑的狀況,所以久病面色必然失去光澤。脈象反映經絡的狀況,所以新病的脈象也會失去光澤。
不見血已見血,琦氏說:「不見血」六字可能是贅文。
尺脈內側兩旁是季脅部位,尺脈外側診斷腎臟,尺脈內側中央診斷腹部,楊氏說:從關脈到尺澤是尺脈的範圍,季脅部位在尺脈中央兩旁,不在尺脈外側兩旁。季脅有病,應該在此處見到徵象。尺脈中央兩旁之外,用來診斷兩腎的疾病,應該在此部位見到徵象。從尺脈內側兩旁中間總體診斷腹部。堅按,楊氏的說法是根據尺脈部位左右各兩行與中間一行來解釋的。王氏認為兩旁各指尺脈外側。
與尺脈外側是指尺脈外側,幾乎沒有區別,所以再將其分為上下來解釋,都似乎不夠明確。現在考究經文,只說「中附上」、「上附上」,而不說「下附下」,但從下文推測,這三句是一節,其為「下附下」是可以知道的。而且這三句特別沒有區分左右,是同時指雙手而言。尺內是指尺脈內側,尺外是指尺脈外側,下文內外二字皆然,可以互相印證。
尺脈內側兩旁,是指雙手尺脈內側,而尺脈外側下面沒有「兩旁」二字,是省略的文字。尺裡是指尺脈內外側的中央。(向校刊源識用此說為圖)家兄說:張氏說,人體以背為陽,腎附於背,所以外側用來診斷腎臟;腹部為陰,所以內側中央用來診斷腹部。所謂腹部,凡大小腸、膀胱、命門,都在其中。施沛脈微的說法略有不確,故不錄。
中附上,太素本注「附上」以下(楊氏將「中」字歸屬上句)至「內以候膻中」四十三字,作「跗上以候胸中」六字。楊氏說:「跗」應為「膚」,古時通用字,所以寫作「跗」。應指尺脈內側以上皮膚,用來診斷胸中疾病。堅按,根據楊注,尺脈內側與膚上、膚前、膚後,都不能確定其界限,其說法大概有誤,現在姑且保留。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太素本注「兩以」二字沒有。楊氏說:應指尺脈內側跗前用來診斷胸腹之前,跗後用來診斷背後。
上竟上者胸喉中之事,太素本注作「跗上鬲上」五字。楊氏說:應指尺脈內側跗上皮膚,用來診斷膈膜以上。有人說「竟上」可能是錯誤的。家兄說:吳氏說,「上竟」是上寸的盡頭,「下竟」是下尺的盡頭。張氏說:「竟」是盡頭的意思,指上而盡於上。
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之事,太素本注作「鬲下者腹中事」七字。楊氏說:應指尺脈內側膚上以下,指膈膜以下的部分,即腹部之事。
脈象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太素本注「大」作「𥲑」。「中下有跗之下」三字,楊氏說:尺脈的皮膚,紋理粗糙者,是陰衰陽盛,熱氣熏膚,導致皮膚粗糙,所以為熱中。堅按,以上楊注多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