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六 (3)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六 (3)
1.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六
歧伯曰:「太過則令人四支不舉以主四支,故病不舉。。其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脾之孤藏以灌四傍,𫝆病則五藏不和,故九竅不通也。《八十一難經》曰:「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重,謂藏氣重疊。強,謂氣不和順。。」
帝瞿然而起,再拜而稽首曰:「善。吾得脉之大要,天下至數,五色脉變,揆度竒恒,道在於一瞿然,忙貌也,言以太過不及而一貫之,揆度竒恒皆通也。神轉不迴,迴則不轉,乃失其機五氣循環不愆時叙,是爲神氣流轉不迴,若却行衰王,反天之常氣,是則却迴而不轉,由是却迴不轉,乃失生氣之機矣。至數之要,迫近以微得至數之要道,則應用切近以微妙也。
迫,切也。著之玉版,藏之藏府,每旦讀之,名曰玉機著之玉版,故以爲名言,是玉版生氣之機,~~,~~新校正云:「詳『至數至,名曰玉機』,與前〈玉版論要〉文相重,彼注頗詳。」。
「五藏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受氣所生者,謂受病氣於己之所生者也。傳所勝者,謂傳於己之所剋者也。氣舍所生者,謂舍於生己者也。死所不勝者,謂死於剋己者之分位也。所傳不順故必死焉。
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所爲逆者,次如下說。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也。
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肝死於肺位秋庚辛,餘四倣此。然朝主甲乙,晝主丙丁,四季上主戊已,晡主庚辛,夜主壬癸,由此則死生之早暮可知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生』作『者』字,云:『占死者之早暮。』詳此經文專爲言氣之逆行也,故死即不言生之早暮,王氏改者作生,義不若《甲乙經》中《素問》本文。」。
黃帝曰:「五藏相通,移皆有次,五藏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以上文逆傳而死,故言是逆傳所勝之次也。新校正云:「詳『逆傳所勝之次』,『逆』當作『順』,上文旣言逆傳,下文所言乃順傳之次也。」。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藏而當死,是順傳所勝之次三月者,謂一藏氣之遷移。六月者,謂至其所勝之位。
三日者,三陽之數以合日也。六日者,謂兼三隂以數之爾。〈熱論〉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二日陽明受,三日少陽受,四日太隂受,五日少隂受,六日厥隂受。」則義也。~~,~~新校正云:「詳上文『是順傳所勝之次』七字,乃是次前注誤在此經文之下,不惟無義,兼校之全元起本、《素問》及《甲乙經》並無此七字,直去之,慮未達者致疑,𫝆存于注。」。
白話文:
歧伯說:「氣血過盛,會導致四肢癱瘓,因為氣血主宰四肢的活動,所以生病了就抬不起四肢。氣血不足則會導致九竅不通,稱為重強。脾臟是氣血的倉庫,負責滋養全身,生病了就會導致五臟不調,所以九竅不通。《八十一難經》也說:『五臟不調則九竅不通。』『重』是指臟腑之氣堆積阻塞;『強』是指氣機不順暢。」
黃帝驚訝地起身,再次跪拜叩首說:「太好了!我明白了經絡的大要,以及天下至數的變化規律,五色脈象的變動,都能夠推測出疾病的吉凶。道理就在於此,太過與不及的道理貫穿其中,推測吉凶禍福都通達了。神氣運行應該順暢不迴轉,迴轉就表示不順暢,就會失去養生的關鍵。五氣的循環運行應該按時序進行,這就是神氣流轉順暢,如果逆行衰敗,違背了自然的運行規律,就會逆轉而不順暢,從而失去生機。掌握天下至數的關鍵,要細緻入微才能掌握其要領,應用時要精準細微。」
將這些內容寫在玉版上,收藏在府庫中,每天早晨都要閱讀,稱為玉機。
五臟接受來自其所生的臟腑之氣,再傳遞給其所克制的臟腑,氣血停留在其所生的臟腑,最終死於其所不克制的臟腑。人將要死亡,疾病一定會先傳遞到其所不克制的臟腑,然後才會死亡。受氣於所生者,是指接受來自自身相生臟腑的病氣;傳於所勝者,是指傳遞給自身所克制的臟腑;氣舍於所生者,是指氣血停留在自身相生臟腑;死於所不勝者,是指死於自身所不克制臟腑的部位。傳遞不順暢,所以必然死亡。
這是說氣的逆行,所以死亡的原因如下:肝接受來自心的氣,傳遞給脾,氣血停留在腎,最後死於肺。心接受來自脾的氣,傳遞給肺,氣血停留在肝,最後死於腎。脾接受來自肺的氣,傳遞給腎,氣血停留在心,最後死於肝。肺接受來自腎的氣,傳遞給肝,氣血停留在脾,最後死於心。腎接受來自肝的氣,傳遞給心,氣血停留在肺,最後死於脾。這些都是氣逆而死的例子。
一日一夜分為五個時辰,以此來判斷死亡的早晚。肝死於肺的部位,時間是秋季庚辛日,其他四臟以此類推。早晨屬甲乙,白天屬丙丁,中午屬戊己,傍晚屬庚辛,晚上屬壬癸,由此可以推知死亡的早晚。
黃帝說:「五臟互相聯繫,傳遞是有次序的,五臟生病,就會依次傳遞到其所克制的臟腑,以上是氣的逆向傳遞而導致死亡的次序。五臟生病,會依次傳到它所克制的臟腑,如果不及時治療,則可能三個月、六個月、三天或六天後,病氣傳遍五臟而導致死亡,這是順著次序傳遞到所克臟腑的過程。三個月是指一臟的氣的遷移;六個月是指傳到其所勝的臟腑;三天是三陽之數合日;六天是兼顧三陰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