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唐·王冰編注,宋·林億、高保衡、孫奇校正

《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 黃帝内經素問遺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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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内經素問遺編 (18)

1. 黃帝内經素問遺編

帝曰:「天歲早晚,余以知之,願聞地數,可得聞乎?」

歧伯曰:「地下遷正升天及退位不前之法,即地土產化,萬物失時之化也。即應之生萬物之不時,數無次序,天令與民作災,𫝆乃於上下二千失移之中者也。」

帝曰:「余聞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經緯天地,數有迭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同天地二甲子,有上下不合其德者,爲失守也。」

歧伯曰:「失之迭位者,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天地不合德,即名天地失節,即上下二管,音不相應,即大不主與天主失節,上下失音,萬物不安也。注玄珠密語云:『陽年三十年,降六年天刑,計有太過二十四年。除庚子庚午,君火刑金運,庚寅庚申相火刑金運,戊戌戊辰太陽刑火運也,此爲與其天地氣,上臨中運,不得太過者也。

除此六年,皆作太過之用,令不然之旨此即太過,作陽年中運餘也,忽有上下失支迭位,故不爲者也。𫝆言迭支迭位,皆可作其不及也。陽年者,運太過也,五音皆定矣,太音也,運自勝,有餘而無邪傷,故名正化疫也,其剛干不相對矛干,即上下不相招,即隂陽相錯,天地不合德,中運雖陽多,而作太過,故有勝復乃至者也。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窒,土太過即運傷,鱗蟲勝,及腎藏氣不及,土勝於水也,即黃鍾之管音髙,故曰太窒也,候甲子之氣應者,上應鎮星,大而明也。如癸亥天數有餘者,年雖交得甲子,甲雖臨子,未得遷正。厥隂猶尚治天,年雖甲子司天,尚化風冷,厥隂猶復布正於天也。

地已遷正,陽明在泉,或名司地,即數髙者。去歲少陽以作右閒,發亥司地,少陽退位,以作地下之右閒氣者也。即厥隂之地陽明,故不相和奉者也。故曰上下不相招,隂陽有相錯,即癸與巳相對,故天地不合德,即以不合甲也。

癸巳相會,土運太過,虚反受木勝,故非太過也,何以言土運太過,況黃鐘不應太窒,木旣勝而金還復,金旣復而少隂如至,即木勝如火而金復微,謂少隂見厥隂退位,而少隂立至,故金欲復而火至,故復有少也。如此則甲己失守,後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甲子至,丁卯四年至。

早至丙寅,甲子至,丙寅三年至。土疫至也,至於四維時木。大小善惡,推其天地,詳乎太一。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應交司而治天,少隂至甲子年,司天遷正應時也。即下己卯未遷正,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即甲與戊相對,子與寅配位也。即土運非太過,而木乃乘虚而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之,即反邪化也。

即勝之小而或不復,後三年化癘,名曰土癘,其狀如土疫者,本是自天來,癘籨地至,故反化邪生也。隂陽天地殊異爾,故其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法旨也。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乙丑天數有餘者,雖交得丙寅,雖丙得寅,猶未遷正而作司天。太隂尚治天也,地已遷正,厥隂司地,或作在泉。

白話文:

黃帝問道天地運行之數,歧伯解釋說,地氣的運行變化,如同萬物生長失時一樣,導致天時失序,降下災禍。天地之數,以六十甲子為一個循環,若運行失序,就會造成災害。

歧伯進一步說明,如果雖然得到正確的節氣,但沒有佔據正確的方位,就會導致四時失調,發生大疫。天地之氣如果不協調,如同樂器音律不和,就會造成萬物不安。

接著,歧伯引述玄珠密語,解釋陽年三十年中有六年是天刑之年,這些年份的運勢過於旺盛,容易導致失衡。若出現節氣和方位錯亂的情況,則會導致災害的發生。陽年運勢強盛,如同五音中的“太音”,能自勝有餘,不會被邪氣所傷,但若陰陽錯亂,則會造成天地失調。

以甲子陽年為例,如果土運過盛,就會導致水氣不足,造成“太窒”的現象,並應驗於天上的鎮星。即使是甲子年,如果前一年癸亥年的餘氣未消,則甲子年的運勢也未必能完全順利,可能仍會受到前一年氣候的影響。

地氣遷移後,陽明之氣在泉下,少陽之氣則退位。如果癸與巳相會,土運過盛,就會導致木氣反過來勝過土氣,形成失衡。如果甲己失位,則三年後會爆發土疫,時間可能在丁卯年或丙寅年。

天地運行的規律,如同太一之數,可推算出災害的大小善惡。例如,甲子年如果少陰之氣來到,則符合天時;但如果己卯未遷正,戊寅少陽未退位,則甲己仍然有相合,土運未必過盛,而是木氣乘虛而勝土。

如果木氣勝過土氣,金氣又反過來克制木氣,就是邪氣的轉化。如果這種克制微弱,則三年後會爆發土癘,其症狀類似土疫,這是因為天地失衡導致邪氣滋生。天地運行的規律,決定著災害的大小善惡。

以丙寅陽年為例,如果乙丑年的餘氣未消,即使是丙寅年,也未必能完全順利,可能仍會受到前一年氣候的影響。地氣遷移後,厥陰之氣司地,或在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