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唐·王冰編注,宋·林億、高保衡、孫奇校正

《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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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3)

1.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二十一

終之氣,地氣正濕,令行隂凝,太虚埃昬郊野,民廼慘悽,寒風以至,反者孕廼死,故歲宜苦以燥之温之新校正云:「詳『故歲,宜苦以燥之温之』九字當在『避虚邪以安其正』下,錯簡在此。」。

必折其鬱氣,先資其化源化源,謂九月迎而取之,以補心火。~~,~~新校正云:「詳水將勝也,先於九月迎取其化源,先寫腎之源也。蓋以水王十月,故先於九月迎而取之,寫水所以補火也。」。抑其運氣,扶其不勝太角歲,脾不勝。太徵歲,肺不勝。太宮歲,腎不勝。

太商歲,肝不勝。太羽歲,心不勝。歲之宜也如此,然太陽司天,五歲之氣通,宜先助心後扶腎氣。無使暴過而生其疾,食歲榖以全其眞,避虚邪以安其正木過則脾病生,火過則肺病生,土過則腎病生,金過則肝病生,水過則心病生,天地之氣過亦然也。歲榖,謂黃色黑色。

虚邪,謂從衝後來之風也。適氣同異,多少制之。同寒濕者,燥熱化。異寒濕者,燥濕化太宮、太商、太羽,歲同寒濕,宜治以燥熱化。太角、太徵,歲異寒濕,宜治以燥濕化也。故同者多之,異者少之多,謂燥熱。少,謂燥濕。氣用少多,隨其歲也。

用寒逺寒,用涼逺涼,用温逺温,用熱逺熱,食宜同法,有假者反常,反是者病,所謂時也時,謂春夏秋冬及間氣,所在同則逺之,即雖其時,若六氣臨御,假寒熱温涼以除疾病者,則勿逺之,如太陽司天,寒爲病者,假熱以療,則熱用不逺夏,餘氣例同,故曰有假反常也。食同藥法爾,若無假反法,則爲病之媒,非方制養生之道。

~~,~~新校正云:「按用寒逺寒,及有假者反常等事,下文備矣。」。

帝曰:「善。陽明之政柰何?」

歧伯曰:「卯酉之紀也。陽明、少角、少隂,清熱勝復同,同正商清勝少角,熱復清氣,故曰:「清熱勝復同也。」餘少運皆同也。同正商者,上見陽明,上商與正商同,言歲木不及也,餘準此。~~,~~新校正云:「按〈五常政大論〉云:『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同。』」。

丁卯歲會,丁酉。其運,風清熱不及之運,常兼勝復之氣言之。風,運氣也。清,勝氣也。熱,復氣也。餘少運悉同。少角初正。、太徵、少宮、太商、少羽終。

陽明、少徵、少隂,寒雨勝復同,同正商新校正云:「按伏明之紀,上商與正商同。」。癸卯同歲會。、癸酉同歲會。~~,~~新校正云:「按本論下文云:『不及而加,同歲會。』此運少徵爲不及,下加少隂,故云同歲會。」。其運,熱寒雨。少徵、太宮、少商、太羽終。、太角初。。

陽明、少宮、少隂,風涼勝復同,己卯、己酉。其運雨風涼。少宮、太商、少羽終。、少角初。、太徵。

白話文:

一年之終,地氣濕重,陰氣凝聚,天空昏暗,郊野迷茫,百姓愁苦,寒風來襲,懷孕的婦女容易流產,因此應該服用辛味藥物來乾燥溫暖身體。(註:原文中關於「故歲宜苦以燥之温之」的九個字位置有誤,應在「避虛邪以安其正」之後。)

必須疏通鬱結之氣,提前補充人體的生化之源。所謂的生化之源,是指在九月就開始儲備,用來補充心臟的陽氣。(註:原文中關於「九月迎而取之,以補心火」的解釋是:因為水氣在十月達到最盛,所以應在九月提前準備,以水氣來滋養心火。)要調節人體的運氣,扶持不足之處。太角之氣不足,則脾氣虛弱;太徵之氣不足,則肺氣虛弱;太宮之氣不足,則腎氣虛弱;太商之氣不足,則肝氣虛弱;太羽之氣不足,則心氣虛弱。這就是各個氣候時期應對的原則,然而,如果太陽主宰天時,則五氣皆通,應先補益心氣,再扶持腎氣。不可過度,以免生病,應當食用黃色和黑色食物來保持身體的元氣,並避免外邪入侵,以保持人體的正氣。木氣過盛則脾胃生病,火氣過盛則肺生病,土氣過盛則腎生病,金氣過盛則肝生病,水氣過盛則心生病,天地之氣過盛亦是如此。黃色和黑色食物,是應季的飲食;外邪,是指由衝氣而來的風邪。

應根據氣候的寒濕情況來調整治療方法。寒濕相同的情況,則用燥熱的方法治療;寒濕不同的情況,則用燥濕的方法治療。太宮、太商、太羽三氣的寒濕相同,宜用燥熱法治療;太角、太徵二氣的寒濕不同,宜用燥濕法治療。寒濕相同的情況較多,則用燥熱法;寒濕不同的情況較少,則用燥濕法。用藥時,寒者遠寒,涼者遠涼,溫者遠溫,熱者遠熱,飲食也應遵循同樣的原則。但如有特殊情況則反其道而行之,若反常則會生病。所謂的「時」,指的是春夏秋冬以及節氣之間的時令變化。在相同的情況下,則要遠離相應的寒熱溫涼;若在特定時間,六氣主宰天時,需要用寒熱溫涼來治療疾病,則不必遠離,例如太陽主宰天時,寒邪致病,則用熱來治療,這在夏季使用熱法並不違背常理。其他節氣也遵循同樣的原則,所以說有特殊情況要反其道而行之。飲食也與藥物療法的原則相同,若無特殊情況而反其道而行之,則會成為致病的因素,這不是養生之道。(註:關於「用寒遠寒」及「有假者反常」等問題,下文有詳細說明。)

黃帝說:「很好。陽明之氣的運作規律是怎樣的呢?」

岐伯說:「以卯酉為規律。陽明、少角、少陰三氣,清熱勝復氣相同,與正商(正氣)的清勝之氣相同,熱氣與復氣相同,故稱『清熱勝復同』。其餘少運皆相同。與正商相同,是指上見陽明,上商與正商相同,是指木氣不足。其餘以此類推。(註:參考《五常政大論》的說法:「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同。」)」

丁卯、丁酉之氣相會,其運為風清熱不及的運氣,通常兼具勝復之氣。風指運氣,清指勝氣,熱指復氣。其餘少運皆相同。少角氣初,太徵、少宮、太商、少羽氣終。

陽明、少徵、少陰三氣,寒雨勝復氣相同,與正商(正氣)相同。(註:參考《伏明之紀》的說法:「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同。」)癸卯、癸酉之氣相會。(註:本篇下文有「不及而加,同歲會」的說法,此運少徵氣不及,下加少陰,所以說同歲會。)其運為熱寒雨。少徵、太宮、少商、太羽氣終,太角氣初。

陽明、少宮、少陰三氣,風涼勝復氣相同,己卯、己酉之氣相會。其運為雨風涼。少宮、太商、少羽氣終,少角、太徵氣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