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唐·王冰編注,宋·林億、高保衡、孫奇校正

《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二十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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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二十 (29)

1.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二十

「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上,謂司天。下,謂在泉也。司天地氣太過則逆其味以治之,司天地氣不及則順其味以和之。從,順也。。』

「故曰:『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上取,謂以藥制有過之氣也,制而不順則吐之。下取,謂以迅疾之藥除下病,攻之不去則下之。内取,謂食及以藥内之,審其寒熱而調之。外取,謂藥熨令所病氣調適也。當寒反熱,以冷調之。

當熱反寒,以温和之。上盛不已,吐而脫之。下盛不已,下而奪之。謂求得氣過之道也。藥厚薄,謂氣味厚薄者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胃厚色黑大骨肉肥者,皆勝毒。其瘦而薄胃者,皆不勝毒。』又按異法方宜論云:『西方之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不衣而褐薦,華食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内,其治宜毒藥。』」。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下取,謂寒逆於下,而熱攻於上,不利於下,氣盈於上則温下以調之。上取,謂寒積於下,温之不去,陽藏不足則補其陽也。傍取,謂氣并於左,則藥熨其右,氣并於右,則熨其左以和之,必隨寒熱爲適。凡是七者皆病無所逃,動而必中,斯爲妙用矣。

治熱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熱而行之氣性有剛柔,形證有輕重,方用有大小,調制有寒温,盛大則順氣性以取之,小耎則逆氣性以伐之,氣殊則主必不容,力倍則攻之必勝,是則謂湯飲調氣之制也。~~,~~新校正云:「按至眞要大論云:『熱因寒用,寒因熱用,熱必代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者也。』」。

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寫之,乆新同法量氣盛虚而行其法,病之新乆,無異道也。」

帝曰:「病在中,而不實不堅,且聚且散,柰何?」

歧伯曰:「悉乎哉問也!無積者,求其藏虚則補之隨病所在,命其藏以補之。藥以袪之,食以隨之食以無毒之藥,隨湯丸以迫逐之,使其盡也。行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已中外通和,氣無流礙,則釋然消散,眞氣自平。。」

帝曰:「有毒無毒,服有約乎?」

歧伯曰:「病有乆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下品藥毒,毒之大也。常毒治病十去其七中品藥毒,次於下也。小毒治病十去其八上品藥毒,毒之小也。無毒治病,十去其九上品中品下品無毒藥,悉謂之平。榖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大毒之性烈,其爲傷也多,少毒之性和,其爲傷也少,常毒之性減。大毒之性一等加小毒之性一等,所傷可知也,故至約必止之,以待來證爾。

白話文:

重廣補註黃帝內經素問卷第二十 白話文翻譯:

因此說:「要補充不足的地方,就順著它;要治療過盛的地方,就要逆著它。根據當時寒熱盛衰的情況來調整上焦,叫做司天;下焦,指的是在泉下。天地之氣過盛,就要用相反的藥性來治療;天地之氣不足,就要順著它的藥性來調和它。順,就是順應。」

因此說:「上取、下取、內取、外取,都是為了治療過度。藥物毒性大的,就用劑量大的藥;藥物毒性小的,就用劑量小的藥。這就是所謂的上取,指的是用藥物來制約過盛之氣,如果制約不住,就用吐法。下取,指的是用快速起效的藥物來去除下焦的病症,如果攻邪不去,就用下法。內取,指的是用飲食和藥物從內部調治,要仔細辨別寒熱,再加以調理。外取,指的是用藥物熨貼來調節患處的氣機。遇到寒邪卻出現發熱,就用寒涼之法來調治;遇到熱邪卻出現畏寒,就用溫和之法來調治。上焦過盛不止,就用吐法來瀉掉它;下焦過盛不止,就用下法來瀉掉它。這就是尋找氣機失常的方法。藥物的劑量厚薄,指的是藥物氣味厚薄的程度。」 原文中引述甲乙經和異法方宜論的記載,說明體質強壯者耐受毒藥,體質虛弱者則不耐受,以及不同地域人群的體質差異和用藥差異。

氣機逆亂者,上焦有病就從下焦取治,下焦有病就從上焦取治,中焦有病就從下焦或上焦取治。指的是寒邪逆於下焦,而熱邪攻於上焦,不利於下焦,上焦之氣充盈,就溫煦下焦來調治它。上取,指的是寒邪積聚於下焦,溫煦之法不管用,陽氣不足就補益陽氣。傍取,指的是氣機偏於左側,就用藥物熨貼右側;氣機偏於右側,就熨貼左側來調和它,一定要根據寒熱來調整。凡是這七種方法,都能使疾病無處可逃,出手必中,這就是妙用了。

治療熱證用寒涼之法,溫和地施行;治療寒證用溫熱之法,涼快地施行;治療溫證用清熱之法,寒涼地施行;治療清證用溫熱之法,溫熱地施行。藥物的氣性有剛柔之分,病情有輕重之別,處方有大小之分,調劑有寒溫之別。病情盛大就順應藥物氣性來治療;病情輕微就逆著藥物氣性來攻伐它。藥物性質不同,主治就一定不能混淆;力量充足,攻邪就一定能取勝。這就是湯藥調治氣機的原則。原文中引述至真要大論的記載,說明治療的原則是熱證用寒涼,寒證用溫熱。

因此,消、削、吐、下、補、瀉這六種方法,對於新病久病,其治療方法和劑量都是根據氣機盛衰來決定的,沒有不同的方法。

黃帝問道:「疾病在中焦,既不實也不堅,而且時聚時散,該怎麼辦?」

歧伯回答道:「您問得真好!沒有積聚的病症,就要探求其臟腑虛弱之處加以補益,根據疾病所在,命令其相關臟腑來補益它。用藥物來驅逐它,用飲食來調理它,用無毒的藥物配合湯丸來逼迫驅逐它,使其徹底消失。行氣利水,調和中焦内外,使中焦内外通和,氣機沒有阻礙,就能夠自然消散,真氣自然平復。」

黃帝問道:「有毒藥和無毒藥,服用有規律嗎?」

歧伯回答道:「疾病有新久之分,處方有大有小,有毒藥和無毒藥,都應該遵循一定的法則。大毒藥治療疾病,十個病症能治好六個,下品藥物毒性很大;常毒藥治療疾病,十個病症能治好七個,毒性次於大毒藥;小毒藥治療疾病,十個病症能治好八個,毒性最小;無毒藥治療疾病,十個病症能治好九個,上品、中品、下品無毒藥,都稱為平和之藥。穀物、肉類、水果、蔬菜,飲食調養要盡量均衡,不要過度,以免損傷正氣。大毒藥的藥性猛烈,其所造成的損傷也多;小毒藥的藥性平和,其所造成的損傷也少;常毒藥的藥性減弱。大毒藥的藥性比小毒藥的藥性更強烈,其所造成的損傷可想而知。因此,對於極其嚴峻的病症,一定要謹慎用藥,等待病情變化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