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唐·王冰編注,宋·林億、高保衡、孫奇校正

《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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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八 (3)

1.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八

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善悲驚不樂,亦如上法刺之。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以其經支者,從缺盆上頸,貫頰,又其絡支別者入耳,會於宗脉,故病令人耳聾,時不聞聲。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亦同前商陽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立聞謂中衝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葉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古經脫簡,無絡可尋之,恐是刺小指爪甲上與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隂絡會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謂少衝,手少隂之井,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

~~,~~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衝穴。』按《甲乙經》:『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嚨,出耳後,合少陽完骨之下。』如是則安得不刺中衝,而疑爲少衝也。」。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不時聞者,絡氣已絕,故不可刺。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凡𤷒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閒,痛而刺之,以月死生爲數,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爲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寫,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言所以約月死生爲數者,何以隨氣之盛衰也。。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如是刺之,則無過數無不及也。。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衂,上齒寒以其脉起於鼻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脣,下交承漿,却循頤後下廉,出大迎,循頰車,上耳前,故病令人鼽衂、上齒寒也。復以其脉左右交於面部,故舉經脉之病,以明繆處之類。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與《甲乙經》,『陽明之經』作『陽明之絡』。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中』當爲『大』,亦傳寫中大之誤也,據《靈樞經》《孔穴圖經》中指次指爪甲上無穴,當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厲兌穴,陽明之井,不當更有次指二字也。厲兌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壯。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足中指爪甲上。』無次指二字,蓋以大指次指爲中指,義與王注同,下文云:『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亦謂此穴也,厲兌,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脇痛不得息,欬而汗出以其脉支別者,從目銳眥下大迎,合手少陽於䪼,下加頰車,下頸,合缺盆,以下胸中,貫鬲,絡肝膽,循脇,故令人脇痛欬而汗出。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謂竅隂穴,少陽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竅隂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

白話文:

善於悲傷、驚恐、不快樂的人,可用相同的針灸方法,刺右方穴位。

邪氣入侵手陽明經絡,會導致耳聾,時好時壞聽不見聲音。因為這條經脈的支脈從鎖骨上緣,經頸部,貫穿面頰,另有支脈分支進入耳朵,與宗脈相會,所以會導致耳聾,時好時壞聽不見聲音。針刺大拇指和食指指甲上緣與肉相交處,各一寸(約指甲寬度),立即見效,方法同商陽穴。

如果沒有效果,就針刺中指指甲上緣與肉相交處,立即見效,稱為中衝穴,是手心經的井穴,位於中指尖端,距離指甲邊緣如韭葉寬度處。針刺深度為同身寸的十分之一,留針三呼,如果灸治,灸三壯。古經殘缺,找不到經絡記載,可能指的是針刺小指指甲上緣與肉相交處。為什麼這麼說呢?下文提到:「手少陰絡會於耳中也。」小指尖端稱為少衝穴,是手少陰經的井穴,針刺深度為同身寸的十分之一,留針一呼,如果灸治,灸一壯。

……(省略部分內容,因原文缺失)……新校正說明:按王氏所說:「可能是小指指甲上緣的少衝穴。」按《甲乙經》記載:「手心經的正穴,向上循行到喉嚨,從耳後出來,與少陽經完骨穴交會。」如果這樣,為什麼不針刺中衝穴,反而懷疑是少衝穴呢? 時好時壞聽不見聲音的,不可針刺,因為絡氣已經斷絕,所以不能針刺。耳鳴如風聲者,也用同樣方法針刺,左側病症刺右側,右側病症刺左側。

凡是疼痛遊走不定,位置在肌肉之間的,痛點處針刺,以月經周期來決定針刺次數,用針時需根據氣的盛衰來決定針刺深度。針刺次數超過規定的天數,就會耗氣,沒有達到規定的天數,氣就無法疏通。左側病症刺右側,右側病症刺左側,病症停止後,如果症狀未癒,再按照上述方法針刺。為什麼要以月經周期來決定針刺次數,並根據氣的盛衰來決定呢?月經第一天針刺一寸,第二天針刺二寸,逐漸增加,到十五天針刺十五寸,十六天針刺十四寸,逐漸減少。這樣針刺,就不會超過或不足規定的次數了。

邪氣入侵足陽明經,會導致流鼻涕、鼻塞,上牙齒冰冷。因為這條經脈從鼻樑與印堂穴之間開始,向下循行鼻翼外側,進入上牙齒,然後從嘴角出來,環繞嘴唇,向下與承漿穴相交,然後向上循行至耳前,所以會導致流鼻涕、鼻塞,上牙齒冰冷。由於這條經脈左右交錯於面部,所以舉出經脈的病症,來闡明病症的錯綜複雜。新校正說明:按全元起本與《甲乙經》,「陽明之經」應作「陽明之絡」。

針刺足部中指(應為大指)和食指指甲上緣與肉相交處,各一寸,左側病症刺右側,右側病症刺左側。「中」應為「大」,是傳抄時中大混淆造成的錯誤。根據《靈樞經》《孔穴圖經》,中指和食指指甲上緣沒有穴位,應是針刺大拇指和食指指甲上緣,即厲兌穴,是陽明經的井穴,不應該有「食指」二字。「厲兌穴」針刺深度為同身寸的十分之一,留針一呼,如果灸治,灸一壯。

……(省略部分內容,因原文缺失)……新校正說明:按《甲乙經》記載:「針刺足中指指甲上緣。」沒有「食指」二字,大概是把大拇指和食指誤認為是中指,意思與王氏註解相同,下文提到「足陽明中指指甲上緣」,也是指這個穴位,厲兌穴位於足大拇指和食指的尖端,距離指甲角如韭葉寬度。

邪氣入侵足少陽經絡,會導致脅痛、呼吸困難、咳嗽並出汗。因為這條經脈的分支從目外眥下方的大迎穴開始,與手少陽經在耳後相合,向下經過頰車穴,沿頸部向下,與鎖骨上緣相合,再向下到胸腔,貫穿膈肌,絡於肝膽,循行於脅肋部,所以會導致脅痛、咳嗽並出汗。針刺足部小指和食指指甲上緣與肉相交處,各一寸,稱為竅陰穴,是少陽經的井穴。針刺深度為同身寸的十分之一,留針一呼,如果灸治,灸三壯。……(省略部分內容,因原文缺失)……新校正說明:按《甲乙經》記載,竅陰穴位於足小指和食指的尖端,距離指甲角如韭葉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