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唐·王冰編注,宋·林億、高保衡、孫奇校正

《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五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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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五 (21)

1.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五

附陽,在足外踝上同身寸之三寸,太陽前少陽後筋骨間,謹取之,陽蹻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左右四也。手足諸魚際脉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經之所存者,多凡一十九穴,此所謂氣府也,然散穴俞諸經脉部分皆有之,故經或不言,而《甲乙經》經脉流注多少不同者,以此。

白話文:

陽穴位於腳外踝往上三寸處,在太陽經前面、少陽經後面,肌肉與骨骼之間,需小心取穴。這是陽蹻經的郄穴,針刺深度約為同身寸的六分,留針七呼(約7分鐘)。如果灸法,則灸三壯。左右兩腳各施針灸一次。

手足的魚際穴等脈氣發出的穴位,共有三百六十五個。經脈主要循行的穴位,大約有一百九十個,這些是所謂的氣府。然而,散布的穴位及俞穴等,則分佈在各經脈上,所以經典可能沒有記載,而《甲乙經》中經脈流注的數量有所不同,就是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