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唐·王冰編注,宋·林億、高保衡、孫奇校正

《重廣補注黃帝內經素問》~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五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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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五 (10)

1. 重廣補註黃帝内經素問卷第十五

《鍼經》曰:「迎之五里,中道而上,五至而已,五注而藏之,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蓋謂此也。又曰:「五里者,尺澤之後。」五里與此文同。凡三百六十五穴,鍼之所由行也新校正云:「詳自藏俞五十至此并重複,共得三百六十穴,通前天突十椎上紀下紀共三百六十五穴,除重複,實有三百一十三穴。」。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鍼之居,願聞孫絡谿谷亦有所應乎孫絡,小絡也,謂絡之支別者。!」

歧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竒邪,以通滎衞,榮衞稽留,衞散榮溢,氣竭血著,外爲發熱,内爲少氣,疾寫無怠,以通榮衞,見而寫之,無問所會榮積衞留,内外相薄者,見其血絡,當即寫之,亦無問其脉之俞會。。」

帝曰:「善。願聞谿谷之會也。」

歧伯曰:「肉之大會爲谷,肉之小會爲谿,肉分之間,谿谷之會,以行榮衞,以會大氣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以舍大氣』。」。邪溢氣壅,脉熱肉敗,榮衞不行,必將爲膿,内銷骨髓,外破大膕熱過,故致是。留於節湊,必將爲敗若留於骨節之間,津液所溱之處,則骨節之間,髓液皆潰爲膿,故必敗爛筋骨而不得屈伸矣。積寒留舍,榮衞不居,卷肉縮筋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寒肉縮筋』。

」。肋肘不得伸,内爲骨𤷒,外爲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也邪氣盛甚,眞氣不榮,髓溢内消,故爲是也。不足,謂陽氣不足也。寒邪外薄,乆積淹留,陽不外勝,内消筋髓,故曰不足。大寒留於谿谷之中也。谿谷三百六十五穴會,亦應一歲,其小𤷒淫溢,循脉往來,微鍼所及,與法相同若小寒之氣,流行淫溢,隨脉往來爲𤷒病,用鍼調者與常法相同爾。

帝乃辟左右而起,再拜曰:「𫝆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歧伯曰:「孫絡之脉別經者,其血盛而當寫者,亦三百六十五脉,並注於絡,傳注十二絡脉,非獨十四絡脉也十四絡者,謂十二經絡兼任脉督脉之絡也。脾之大絡起自於脾,故不并言之也。。内解寫於中者,十脉解,謂骨解之中,經絡也,雖則別行,然所受邪亦隨注寫於五藏之脉,左右各五,故十脉也。。」

足太陽脉氣所發者,七十八穴兼氣浮薄相通者,言之當言九十三穴,非七十八穴也。正經脉會發者七十八穴,浮薄相通者一十五穴,則其數也。兩眉頭各一謂攢竹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入髮至項,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謂大杼、風門各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新校正云:「按別本云:『入髮至頂三寸。』又注云:『寸同身寸也,諸寸同法。』與此注全別,此注謂大杼、風門各二穴,所在灸刺分壯與此〈氣穴〉同法,𫝆〈氣穴〉篇中無風門穴,而注言與同法,此注之非可見,此非王氏之誤,誤在後人,詳此入髮至項三寸半傍五,相去三寸,蓋是說下文浮氣之在皮中五行,行五之穴,故王都不解釋,直云寸爲同身寸也,但以『頂』誤作『項』,剩半字耳,所以言入髮至頂者,自入髮,顖會穴至頂百會,凡三寸,自百會後至後頂,又三寸,故云:『入髮至頂三寸傍五者。』爲兼四行傍數有五行也。

白話文:

《重廣補註黃帝內經素問卷第十五》

文中引述《鍼經》說明經脈循行及穴位數量。三百六十五個穴位是針灸施術的基礎,其中有些穴位重複計算,實際有效的穴位數量較少。

黃帝詢問關於孫絡、谿谷與經絡的關係。岐伯解釋孫絡是經絡的支脈,三百六十五個穴位匯聚於此,用以疏通邪氣,調和榮衛,治療因榮衛失調引起的發熱、氣短等症狀。谿谷是指肌肉組織的匯聚處,邪氣滯留於此會引起膿腫、筋骨損傷等。谿谷穴位也與三百六十五個穴位相應,治療方法與孫絡相似。寒邪久留谿谷,則會導致陽氣不足,出現肢體麻木等症狀。

黃帝對岐伯的解釋表示讚賞,並將其記錄下來。

岐伯進一步解釋孫絡與經脈的關係,以及治療方法。並說明了足太陽經脈的穴位數量以及位於頭部的一些穴位的具體位置和治療方法。文中提到一個關於穴位數量及位置的校正說明,指出先前記載可能存在錯誤,並解釋了錯誤的可能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