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藥分劑》~ 卷二 (13)
卷二 (13)
1. 虎骨
味辛。性微熱。無毒。西方之獸屬金。風從虎者。風為木。虎屬金。木受金制也。其性升。陽也。
【主治】主除邪惡氣。殺鬼疰毒。主驚。治惡瘡鼠瘻。頭骨尤良。(別錄)〔脛骨〕治筋骨毒風攣急。屈伸不得。走注疼痛。治屍疰腹痛。傷寒溫氣溫瘧。殺犬咬毒。(甄權)追風定痛。健骨。主久痢脫肛。獸骨鯁咽。(時珍)〔虎睛〕主癲疾。(別錄)瘧病。小兒熱疾驚悸。(孟詵)明目去翳。(時珍)
【歸經】入腎經兼入肝經。為搜風健骨之品。
【前論】李梴曰。用脛骨者。虎之一身筋力。皆出於前之脛骨中。性氣藏焉。故用以入藥。時珍曰。虎骨通可用。凡辟邪疰。治驚癇、溫瘧、瘡疽、頭風。當用頭骨。治手足諸風。當用脛骨。治腰背諸風。當用脊骨。
鰲按、時珍之說極是。治病必從其類。不得概執脛骨為良。
【禁忌】經疏曰。凡血不足以養筋。以筋骨疼痛者。宜少用。
【炮製】雷公曰。凡使虎骨。捶碎。去髓。塗酥或酒或醋炙黃。凡使虎睛。取真者。以生羊血浸一宿。漉出。微火焙乾。搗粉用。
白話文:
虎骨味辛,性微溫,無毒。西方之獸,屬金,風從虎,風屬木,虎屬金,木受金克制,其性上升,屬陽。
能去除邪惡之氣,殺死鬼魅、疫毒,治療驚嚇,以及惡瘡、鼠瘻,其中頭骨療效最佳。脛骨能治療筋骨因風寒引起的疼痛、攣縮、屈伸不利、遊走性疼痛,以及屍毒引起的腹痛、傷寒、溫病、瘧疾,也能解犬咬傷之毒。還有追風止痛,強健骨骼,治療久痢脫肛,以及獸骨卡在喉嚨等功效。虎眼能治療癲癇、瘧疾、小兒熱症引起的驚悸,以及明目去翳。
虎骨入腎經,兼入肝經,具有祛風健骨的功效。
古人認為,虎的全身筋力都集中在前脛骨,所以用它入藥。虎骨的用途很廣,治療邪氣、驚癇、溫瘧、瘡疽、頭痛等,宜用頭骨;治療手足風濕,宜用脛骨;治療腰背風濕,宜用脊骨。 此說甚是,用藥應對症下藥,不可一概而論以脛骨為最好。
凡是血虛導致筋骨疼痛者,應少用虎骨。
炮製虎骨時,應將其打碎,除去骨髓,再塗上酥油、酒或醋,炙烤至黃色。炮製虎眼時,要用新鮮的羊血浸泡一夜,瀝乾,用微火烘乾,再研磨成粉使用。
2. 麝臍香
味辛,性溫,無毒。降也,陽中陰也。忌大蒜。
【主治】主辟惡氣,殺鬼精物,溫瘧,蠱毒,癇痙,去三蟲。(本經)療諸凶邪氣鬼氣,中惡,心腹暴痛,脹急痞滿,風毒,婦人難產,墮胎,去面䵴。(音孕)目中膚翳,久服除邪,不夢寤魘寐,通神仙。(別錄)主開經絡,通諸竅,透肌骨,暖水臟,治卒中諸風諸氣諸血諸痛,痰厥驚癇,癥瘕瘴瘧,鼻窒耳聾,目翳陰冷,辟邪解毒,殺蟲壞果敗酒。(綱目)
【歸經】入脾經,通行十二經,為開關利竅之品。(走竄飛揚內透骨髓外徹皮毛)
【前論】東垣曰,麝香入脾治肉,牛黃入肝治筋,冰片入腎治骨。又麝香風病在骨髓者宜之。若在肌肉用之,反引風入骨,如油入面,最不得出。嚴用和曰,中風不省者,以麝香清油灌之,先開其關竅,庶後免語謇癱瘓之症,而他藥亦有效。時珍曰,嚴氏謂風病必先用麝,丹溪謂風病血病必不可用,皆非通論。蓋麝香走竄,能通諸竅之不利,開經絡之壅遏。若諸風諸氣諸血諸痛驚癇症瘕諸病,經絡閉塞,孔竅不利者,安得不用為引導,以開之通之耶?但不可過耳。
【禁忌】經疏曰,凡病之屬於虛者,法當補益,概勿施用。
以上宣劑獸部
白話文:
麝臍香味辛性溫,無毒,具有下降的功效,屬陽中之陰。禁忌與大蒜同用。
主要治療:驅除惡氣,殺滅邪祟,溫治瘧疾,治療蠱毒、癲癇抽搐,驅除腸道寄生蟲。治療各種凶邪之氣、鬼氣、中惡、心腹劇痛、脹滿痞塞、風毒、婦女難產、墮胎、去除胎記、眼瞼上的翳膜。長期服用可祛除邪氣,不再做噩夢,甚至可以通達神仙境界。主要功效是疏通經絡,暢通全身竅穴,能深入肌膚骨骼,溫暖臟腑,治療中風引起的各種風、氣、血、痛症狀,痰厥、驚癇、癥瘕、瘴瘧、鼻塞耳聾、目翳、陰冷,以及辟邪解毒,殺蟲,去除腐敗的食物和酒。
歸經:入脾經,並通行十二經脈,是疏通關節、暢通竅穴的藥物,其藥力能快速通行,深入骨髓,並遍及皮毛。
古人論述:李東垣認為,麝香入脾經治療肌肉疾病,牛黃入肝經治療筋脈疾病,冰片入腎經治療骨骼疾病。又說,風病在骨髓者宜用麝香,若在肌肉使用,反而會將風邪引向骨髓,如同油滴到臉上,很難去除。嚴用和認為,中風昏迷不醒者,可用麝香和清油灌服,先打開關竅,才能避免日後言語障礙、癱瘓等症狀,而其他藥物也能發揮作用。李時珍說,嚴氏認為風病必須先用麝香,而朱丹溪則認為風病和血病都不能用麝香。這些說法都不是普遍適用的論斷。因為麝香走竄迅速,能通達一切不通暢的竅穴,疏通阻塞的經絡。對於各種風、氣、血、痛、驚癇、癥瘕等經絡閉塞、竅穴不通的疾病,怎麼能不用麝香來引導、疏通呢?只是用量不可過多。
禁忌:凡屬虛證的疾病,都應當補益治療,不可使用麝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