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醫彙講》~ 卷九 (5)
卷九 (5)
1. 攷正古方權量說
以上辨古秤。
《金匱》方,解菌毒,人糞飲一升(此豈今之三合三勺耶?)。
《外臺》載《集驗方》,療水腫,用黃牛尿,一飲三升(准今二合),若不覺,更加服之(若謂是今之一升人糞牛尿,誰堪多服者?)。
《肘後方》治齒痛,醋炙枸杞白皮一升,取半升含漱即瘥(若如今之一合六七勺,如何含而漱之)。
又《肘後方》治霍亂,大渴不止,多飲則殺人,黃粱米五升,水一斗,煮清三升,稍稍飲之(若如今之一升,獨不慮其多飲而殺人耶?)。
《外臺》載《崔知悌方》治血痢,石灰三升,熬黃,水一斗投之,澄清,一服一升,日三服(每服准今三合三勺,日三服,豈石灰湯可多服耶?)。
《千金》術膏酒,治腳弱風虛,用濕荊二十五束,束別三尺圍,各長二尺五寸,徑頭二寸,燒瀝三斗(准今二升)。青竹三十束,束別三尺圍,各長二尺五寸,徑一寸,燒瀝三斗(試如式取荊與竹燒之,能取今一斗之瀝否?)。
《千金》耆婆萬病丸條下云:服藥取微下三升惡水為良(若三升為今一升,尚云微下耶?)。
《千金》第七卷雜方云:治崩中下血一斛,服之即斷(若血下至三斗三升,尚堪救藥耶?)。
《千金》紫菀湯云:小兒六十日至百日,一服二合半,百日至二百日,一服三合(若如今之八勺有奇,百日以內之小兒能頓服耶?)。
(以上辨古升)
夫以藥秤藥升,農、軒創造之法物,晉、宋以來寖失古意,故梁·陶貞白先生著《名醫別錄》,論用藥分劑法則,一遵神農之秤,而不用子谷秬黍之制。孫真人祖述其意,定《千金方》,首言「今依四分為一兩稱為定」,亦不依隋人以三兩為一兩之法,其述古藥升制度下即曰:「今人分藥,不復用此」,蓋有存羊愛禮之思焉。
繼此有王刺史者,輯《外臺秘要》,每萬必紀其所出,凡六朝諸名家所定分兩升合,皆兢兢法守,間有大升大兩,必分別註明。今良方具在,顧以權量難求,棄若弁髦,強作解事者,從而武斷之,而醫宗之微旨,勢不至盡墜於地不止。
武斷之最者,莫如景岳,以其所宗者,悉本之偽造夏律周鬴之鄭世子也。
微旨者何?聖人治病之樞機也。升降浮沉之氣,順者生,逆者死,但得撥之使轉,即行所無事矣。故藥也者,求其中窽,不貴多也;求其循序,不貴速也。藥必有毒,非毒無以馭病,非節制無以馭毒。故升秤之以小為度者,誠慎之也。
陶隱居曰: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細麻大;二物一毒,服二丸如大麻;三物一毒,服三丸如胡豆;四物一毒,服四丸如小豆;五物一毒,服五丸如大豆;六物一毒,服六丸如梧子,從此至十,皆以梧子為度。
按《千金》論如梧子者(准上論重一分),以二大豆准之;如大豆者(重五釐),以二小豆准子;如小豆者(重二釐半),以三大麻准之;如胡豆者(重一釐七毫),以二大麻准之;如大麻者(重八毫半),准三細麻(每一細麻重二毫八絲)。
白話文:
考正古方權量說
古代的秤和升與現代不同,因此許多古方劑量難以準確換算。例如,《金匱要略》中解菌毒的方子,用量是一升人糞(這是不是現代的三合三勺呢?)。《外臺秘要》收錄的《集驗方》治療水腫的方子,用黃牛尿一飲三升(相當於現代的二合),如果沒有效果,可以再加服(如果按照現代的換算,這是一升的人糞和牛尿,誰受得了這麼多?)。《肘後方》治療牙痛的方子,用醋炙枸杞白皮一升,取半升含漱即可痊癒(如果按照現代的換算,是六七勺,怎麼含漱呢?)。同是《肘後方》治療霍亂,患者口渴不止,喝得多反而會死人的方子,用黃粱米五升,水一斗,煮成三升,少量飲用(如果按照現代的換算是一升,難道不怕喝太多而致死嗎?)。《外臺秘要》收錄的《崔知悌方》治療血痢的方子,用石灰三升,熬成黃色,加水一斗,澄清後,每次服一升,一天三次(每次相當於現代的三合三勺,一天三次,石灰水能喝這麼多嗎?)。
《千金要方》中膏酒的製作方法,治療腳弱風虛,用濕荊二十五束,每束圍三尺,長二尺五寸,直徑二寸,燒成瀝三斗(相當於現代的二升)。青竹三十束,每束圍三尺,長二尺五寸,直徑一寸,燒成瀝三斗(按照這個方法用荊棘和竹子燒製,能得到現代的一斗瀝青嗎?)。《千金要方》耆婆萬病丸條下說:服藥後略微瀉下三升惡水為佳(如果三升等於現代的一升,還能叫略微瀉下嗎?)。《千金要方》第七卷雜方說:治療崩漏下血一斛,服藥後即可止血(如果血流了三斗三升,還能治得好嗎?)。《千金要方》紫菀湯說:六十天到一百天大的嬰兒,每次服二合半,一百天到二百天大的嬰兒,每次服三合(如果按照現代的換算,是八勺多,百日以內的嬰兒能一次服這麼多嗎?)。
以上是對古代升的換算分析。
古代的藥秤和藥升,是農、軒時代創造的,到晉、宋以後,其含義逐漸失傳。因此,梁代陶弘景先生撰寫《名醫別錄》,論述用藥劑量法則時,沿用神農時期的秤,而不採用子谷秬黍的標準。孫思邈繼承了陶弘景的思想,編撰《千金要方》,開篇就說:「現在按四分為一兩稱為定」,也不採用隋朝以三兩為一兩的標準。他在論述古代藥升制度後寫道:「現代人分藥,不再使用這個標準」,大概是有著愛惜古法的想法。
此後,王刺史編纂《外臺秘要》,每條方劑都註明出處,六朝諸多名家的劑量標準,都嚴格遵守,如有大升大兩,必定分別註明。現在良方雖然尚存,但由於權量難以確定,被輕視丟棄,強行解釋的人,武斷地做出結論,導致醫學的精髓,難以完全保存下來。
武斷最甚者,莫過於張景岳,他所遵循的標準,都是來源於偽造的夏律周制。
醫學的精髓是什麼呢?是聖人治療疾病的關鍵。升降浮沉之氣,順則生,逆則死,只要能使其轉變,就能達到治療的目的。所以,用藥要追求適度,不在於多;要追求循序漸進,不在於快速。藥物必定有毒性,沒有毒性就不能治療疾病,沒有節制就不能控制毒性。因此,用藥時以少量為度,是謹慎的做法。
陶弘景說:一種藥物一種毒性,服用一丸如細麻子般大小;兩種藥物一種毒性,服用兩丸如大麻子般大小;三種藥物一種毒性,服用三丸如胡豆般大小;四種藥物一種毒性,服用四丸如小豆般大小;五種藥物一種毒性,服用五丸如大豆般大小;六種藥物一種毒性,服用六丸如梧子般大小,從此以後,都以梧子為度。
根據《千金要方》的論述,如梧子般大小(按照上面的論述,重一分),用兩個大豆來衡量;如大豆般大小(重五釐),用兩個小豆來衡量;如小豆般大小(重二釐半),用三個大麻子來衡量;如胡豆般大小(重一釐七毫),用兩個大麻子來衡量;如大麻子般大小(重八毫半),用三個細麻子來衡量(每個細麻子重二毫八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