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名醫驗案類編》~ 二集 傳染病案 (79)

回本書目錄

二集 傳染病案 (79)

1. 疫痘順證案

四方,別直參(二錢),炒於朮(二錢),炒川薑(一錢),升麻(五分),清炙耆(二錢),清炙草(五分),煨肉果(一錢),南棗(二枚,炒香)

五診,瀉住肢溫,神蘇能言,六脈已起,奕奕有神。予笑慰之曰:伍子胥已出昭關矣,拜謝大地可也。此後務宜調其飲食,適其寒溫。其父微哂曰,敢不唯命是從。方用十全大補湯加減。

五方,老東參(錢半),炒於朮(錢半),白歸身(一錢,酒炒),熟地炭(二錢),清炙耆(錢半),雲茯苓(錢半),炒白芍(錢半),淮山藥(三錢,生打),霞天曲(錢半),清炙草(七分),小津棗(三枚)

效果,連服八劑,幸收全功。

廉按:疫痘順證,世俗每稱為狀元痘,可不服藥。惟吳氏鞠通,謂三四日間,亦須用辛涼解毒藥一帖,毋庸多服。七八日間,亦宜用甘溫托漿藥一帖,多不過二帖,務令漿行滿足,以免後患。予謂痘疫病也,當以藥調。惟藥之不當,反不如勿藥耳。所云三四日、七八日者,當參之形色,不可執一。

此案診斷中討論病理,確有見地,方皆切中病情。惟當結痂之期,多食蜜棗,忽生變證者,正諺所云病從口入也。陳氏《痘疹方論》,謂痘根五臟六腑穢液之毒,皮膜筋肉穢液之毒,氣血骨髓穢液之毒,三毒既出,發為痘證。子母俱忌食蔥、韭、薤、蒜、酒、醬、雞、羊、魚腥、等物。

世俗未曉,將為舉發,往往不顧其後,誤傷者多矣云云。奈世人不察,一遇小兒痘瘡見點時,即用雞、羊、魚腥、麻菇、糯粥種種舉發,謂之提漿,不知時行天痘,與所種之痘,大有區別。鼻孔種痘,欲其液毒引之使出,不得不於種後,假食品以為引發之路。若天痘,則五臟之熱毒,本感六淫而舉發,安可再用發食以助其為虐耶。

甲寅、乙卯之間,吾紹痘證盛行,每見小兒患痘者十斃七八,大半皆受食品舉發之害,深願世之有子女患痘疫者,慎勿用食品舉發而貽後悔也。

白話文:

疫痘順證案

此案例記錄了一位患有順證天花的兒童的治療過程。初期症狀表現為肢體溫熱,精神狀態良好,脈象有力。醫師判斷病情較輕,安慰家屬,預後良好。 治療採用了補益的藥方,藥物包括人參、蒼朮、川芎、升麻等。服用八劑藥後,患兒痊癒。

醫師在案例中提到,順證天花(俗稱狀元痘)通常不需要用藥,但三四日內可考慮使用辛涼解毒的藥物,七八日內可用甘溫的藥物以助痘毒排出,但最多服用兩帖即可,需觀察痘疹的顏色和形態,不能一概而論。 醫師認為天花是疾病,用藥治療是必要的,但用藥不當反而不如不用。

案例還討論了天花病理,指出痘疹是五臟六腑、皮膜肌肉、氣血骨髓等穢液毒素聚集而發,並強調在結痂期應避免食用過多甜食,以免病情變化。 此外,案例特別指出,民間常以雞、羊、魚腥等發物來“提漿”(促進痘疹排出),這是錯誤的,因為天花是由於感受外邪引起的,而非人工種痘,不應再用發物刺激病情。 醫師以自身經歷佐證,在甲寅、乙卯年間天花盛行,許多兒童死亡都與食用發物有關,因此告誡後人切勿以發物助長痘毒,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