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炙大法》~ 蟲魚部 (1)
蟲魚部 (1)
1. 石蜜
(凡煉蜜只得十二兩半是數。若火少火過並用不得。凡煉蜜每斤入水四兩,銀石器內以桑柴火慢煉,掠去浮沫,至滴水成珠不散乃用,謂之水火煉法。又法以器盛置重湯中煮一日,候滴水不散,取用更不傷火。)
白話文:
所有煉製好的蜂蜜,只能取十二兩半的量。如果火太小或火太大,都不能用。每煉製一斤蜂蜜,加入四兩水,在銀製或石製器具中以桑柴小火慢煮,並將浮沫撇去,直到滴出的蜂蜜成珠狀且不分散,才能取用。這種方法叫做「水火煉法」。另外還有一種方法,將蜂蜜裝在器具中,放在滾水中煮一天,等到滴出的蜂蜜不分散,就可以取出使用了,而且不傷火。
2. 蜜蠟
(蠟乃蜜脾底也,取蜜後煉過濾,入水中候凝取之,色黃者名黃蠟,煎煉極淨,色白者名白蠟。一說新則白,久則黃,非也。與今時所用蟲造白蠟不同。惡芫花、齊蛤。)
白話文:
蠟是蜜蜂脾底下的產物,採收蜂蜜後加以蒸煉過濾,放入水中等候凝固後取出。其中顏色黃的稱為黃蠟,經過煎煉後特別淨白則稱為白蠟。有人說新的蠟是白色的,久了的則變黃,但這是不正確的說法,這是和現今所用的蟲造白蠟不同,黃蠟怕芫花、蛤蜊。
3. 牡蠣
(左顧者良,東流水入鹽一兩,煮一伏時,後入火中燒令通赤,然後入缽中研如粉,用也。一法火煅醋淬七次,研極細如飛面;貝母為之使;得甘草、牛膝、遠志、蛇床子良;惡麻黃、辛夷、吳茱萸、伏硇砂。)
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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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顧者: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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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流水入鹽一兩:將東流水加入一兩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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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一伏時:煮一個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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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入火中燒令通赤:然後放入火中燒至通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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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入缽中研如粉:然後放入缽中研磨成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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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也: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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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火煅醋淬七次:另一種方法是將藥物用火煅燒,然後用醋淬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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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極細如飛面:研磨得極其細膩,如同飛揚的麪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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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母為之使:用貝母作為引經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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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甘草、牛膝、遠志、蛇牀子良:配伍甘草、牛膝、遠志、蛇牀子等藥物,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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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麻黃、辛夷、吳茱萸、伏硇砂:忌諱配伍麻黃、辛夷、吳茱萸、伏硇砂等藥物。
4. 真珠
(於臼中搗令細,以絹羅重重篩過,卻便研二萬下了用,不細則傷人臟腑。凡使要不傷破及鑽透者可用也。一法入豆腐內蒸易碎,入目生用不用蒸,依上法為是。)
白話文:
將藥材在臼中搗成細末,用絹羅反覆篩過,然後再研磨兩萬下後使用。如果藥物不細緻,會損傷臟腑。凡是使用的藥物都不能損壞或打碎。另外一種方法是將藥物放入豆腐中蒸熟,可使其容易碎裂。如果藥物直接用於眼睛,則不需要蒸。依照上述方法處理藥物是正確的。
5. 玳瑁
(入藥生用,以其性味全也。既經陽火,即不堪用,與生熟犀角義同。)
白話文:
使用這味藥時應採用生的,因為這樣能保持它的完整特性和味道。一旦經過火處理,就不能再使用了,這和犀角生用和熟用的情況是相同的道理。
6. 桑螵蛸
(凡使勿用諸雜樹上生者,不入藥中用。須桑樹畔枝上者採得,去核子,用沸漿水浸淘七遍,令水遍沸,於瓷鍋中熬令乾用。勿亂別修事,卻無效也。得龍骨止精。畏旋覆花、戴椹。)
白話文:
凡是使用龍骨,不可以用各種雜樹上生長的龍骨,不可入藥食用。一定要在桑樹旁邊的樹枝上採集,去除核子,用沸騰的漿水浸泡洗滌七遍,讓水完全沸騰,再用瓷鍋熬煮至乾燥後使用。不要亂用其他方法處理,否則會沒有效果。龍骨可以止精。龍骨忌諱旋覆花、戴椹。
7. 石決明
(即真珠母也。七、九孔者良。先去上粗皮,用鹽並東流水於大瓷器中煮一伏時了,漉出拭乾,搗為末,研如粉。更用東流水於瓷器中,如此淘之三度,待乾再研一萬匝方入藥中用。凡修事五兩,以鹽半分則取服之。十兩永不得食山桃,令人喪目也。)
白話文:
即珍珠的外殼。以七孔或九孔的為佳。先去除外層粗糙的表皮,用鹽和向東流動的清澈水,在一個大瓷器中煮一個時辰,撈出並擦乾,搗成粉末,研磨成細如麵粉的粉末。再用向東流動的清澈水,放置在瓷器中,如此反覆沖洗三次,待藥材晾乾後研磨一萬次再加入藥物中使用。每次服用五錢重的藥材,搭配半錢的鹽。服用十錢以上的藥材,永久禁止食用山桃,否則會導致失明。
8. 海蛤
(此即鮮蛤子雁食後糞中出,有文彩者為文蛤,無文彩者為海蛤。鄉人多將海岸邊爛蛤殼,被風濤打磨瑩滑者偽作之。凡修事一兩,於漿水中煮一伏時,後卻以地骨皮、柏葉各二兩,又煮一伏時,後於東流水中淘三遍,拭乾細搗研如粉用;蜀漆為之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白話文:
(這是一種蛤蜊,大雁食用後,在糞便中排出。有彩色的外殼的是文蛤,沒有彩色的外殼的是海蛤。鄉下人家多半將海岸邊爛掉的蛤蜊殼,經風濤打磨成光滑圓潤的,偽造文蛤。凡是一兩,以漿水中煮一整夜。接著以地骨皮、柏葉各二兩,再加上水一起煮一整夜。隨後在東流動的水中清洗三次,擦乾後搗碎研磨成粉末狀,以蜀漆當作粘合劑。害怕狗膽、甘遂、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