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家心法》~ 二十五法方論 (1)

回本書目錄

二十五法方論 (1)

1. 二十五法方論

五五二十五方之機軸。出於張景岳五陰煎、五柴胡飲。其用藥法象較穩,不似十方之私心擬議,不可為訓也。然細閱之,尚未能該括,亦未能的確不移。後起者,當為補正,始成完備。

白話文:

五五二十五方劑的依據。源自張景嶽的五陰煎和五柴胡飲。其用藥法方嚴謹,不像十方的私心臆測,不可作為教導。然而仔細閱讀後,發現還未能完全概括,也不能說是絕對不變的。後人應當加以補充修正,才能完善。

足厥陰肝、足少陽膽木主病,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肝與膽自病為正邪,用逍遙散,瀉木中之木。

肝之心病為實邪,用七味飲,瀉木中之火。

肝之脾病為微邪,用小柴胡湯,瀉木中之土。

肝之肺病為賊邪,用左金丸,瀉木中之金。

肝之腎病為虛邪,用滋腎生肝散,瀉木中之水、

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火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心、小腸自病為正邪,用歸脾湯,瀉火中之火。

心之脾病為實邪,用遠志飲子,瀉火中之土。

心之肺病為微邪,用龍骨丸,瀉火中之金。

心之腎病為賊邪,用導赤散,瀉火中之水。

心之肝病為虛邪,用養榮湯,瀉火中之木。

心包絡、三焦附。

足太陰脾、足陽明胃土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脾與胃自病為正邪,用六君子湯,瀉土中之土。

脾之肺病為實邪,用四君子湯,瀉土中之金。

脾之腎病為微邪,用理中湯,瀉土中之水。

脾之肝病為賊邪,用建中湯,瀉土中之木。

脾之火病為虛邪,用香連丸,瀉土中之火。

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金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肺、大腸自病為正邪,用瀉白散,瀉金中之金。

肺之腎病為實邪,用生脈散,瀉金中之水。

肺之肝病為微邪,用生金滋水飲,瀉金中之木。

肺之心病為賊邪,用黃耆湯,瀉金中之火。

肺之脾病為虛邪,用補中益氣湯,瀉金中之土。

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水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腎、膀胱自病為正邪,用六味飲,瀉水中之水。

腎之肝病為實邪,用疏肝益腎湯,瀉水中之木。

腎之心病為微邪,用八味丸,瀉水中之火。

腎之脾病為賊邪,用右歸飲,瀉水中之土。

腎之肺病為虛邪,用左歸飲,瀉水中之金。

命門附。

白話文:

足厥陰肝、足少陽膽主病,出現五種病症時,用藥方法如下:

肝與膽本身的病症,屬於正邪,使用逍遙散,瀉去木中之木。

肝的心臟病症,屬於實邪,使用七味飲,瀉去木中之火。

肝的脾臟病症,屬於微邪,使用小柴胡湯,瀉去木中之土。

肝的肺臟病症,屬於賊邪,使用左金丸,瀉去木中之金。

肝的腎臟病症,屬於虛邪,使用滋腎生肝散,瀉去木中之水。

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火主病,

出現五種病症時,用藥方法如下:

心、小腸本身的病症,屬於正邪,使用歸脾湯,瀉去火中之火。

心的脾臟病症,屬於實邪,使用遠志飲子,瀉去火中之土。

心的肺臟病症,屬於微邪,使用龍骨丸,瀉去火中之金。

心的腎臟病症,屬於賊邪,使用導赤散,瀉去火中之水。

心的肝臟病症,屬於虛邪,使用養榮湯,瀉去火中之木。

心包絡、三焦附。

足太陰脾、足陽明胃土主病,

出現五種病症時,用藥方法如下:

脾與胃本身的病症,屬於正邪,使用六君子湯,瀉去土中之土。

脾的肺臟病症,屬於實邪,使用四君子湯,瀉去土中之金。

脾的腎臟病症,屬於微邪,使用理中湯,瀉去土中之水。

脾的肝臟病症,屬於賊邪,使用建中湯,瀉去土中之木。

脾的火病症,屬於虛邪,使用香連丸,瀉去土中之火。

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金主病,

出現五種病症時,用藥方法如下:

肺、大腸本身的病症,屬於正邪,使用瀉白散,瀉去金中之金。

肺的腎臟病症,屬於實邪,使用生脈散,瀉去金中之水。

肺的肝臟病症,屬於微邪,使用生金滋水飲,瀉去金中之木。

肺的心臟病症,屬於賊邪,使用黃耆湯,瀉去金中之火。

肺的脾臟病症,屬於虛邪,使用補中益氣湯,瀉去金中之土。

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水主病,

出現五種病症時,用藥方法如下:

腎、膀胱本身的病症,屬於正邪,使用六味飲,瀉去水中之水。

腎的肝臟病症,屬於實邪,使用疏肝益腎湯,瀉去水中之木。

腎的心臟病症,屬於微邪,使用八味丸,瀉去水中之火。

腎的脾臟病症,屬於賊邪,使用右歸飲,瀉去水中之土。

腎的肺臟病症,屬於虛邪,使用左歸飲,瀉去水中之金。

命門附。

2. 木中之木,逍遙散

治肝、膽二經鬱火,以致脅痛、頭眩,或胃脘當心而痛,或肩背絆痛,或時眼赤痛,連及太陽。無論六經傷寒,但見陽證,悉用此方,或婦人鬱怒傷肝,致血妄行,赤白淫閉、砂淋、崩濁等證,俱宜此方加減治之。《易》曰:風以散之。此方是也。

白話文:

治療肝臟和膽囊經絡鬱結發炎,導致肋骨疼痛、頭暈,或胃部中心疼痛,或肩背抽痛,或偶爾眼睛發紅疼痛,甚至影響太陽穴。不論是六經傷寒,只要出現陽性症狀,都可用此方治療。或者婦人鬱悶發怒傷及肝臟,導致月經不調、白帶異常、結石、崩漏等症狀,也適合使用此方加減治療。《易經》說:用風氣來疏散鬱結。此方便是這個意思。

柴胡,白朮,茯苓(各一錢),當歸,白朮(各錢半),炙甘草(三分),薑、棗引。

白話文:

柴胡、白朮、茯苓(各 1 錢)

當歸、白朮(各 1.5 錢)

甘草(0.3 錢,經炙烤處理)

薑和棗:引經藥

右方加丹皮、山桅各一錢,名加味逍遙散。去丹皮、山梔,加吳茱萸(黃連同炒),名左金逍遙散。加龍膽草三錢,亦名逍遙散。加生地或熟地三錢,名黑逍遙散。

木中之木,是本臟風動之邪也,其證來多夾雜。氣血陰陽,皆有是證。此方論尚膚淺不切,當另補正。

白話文:

在原有的逍遙散中,加入丹皮、山梔,各一錢,叫做「加味逍遙散」。

去掉丹皮、山梔,加入吳茱萸(與黃連一同炒製),叫做「左金逍遙散」。

加入龍膽草三錢,也叫做「逍遙散」。

加入生地或熟地三錢,叫做「黑逍遙散」。

3. 木中之火,七味飲

治肝經氣虛,筋無所養,變為寒證,以致筋骨疼痛。腳軟懶行,並傷寒服涼藥過多,木中無火,手足牽引,肝經血虛,以致火燥筋攣,變為結核瘰癧等證。經曰:辛以潤之。此方是也。

白話文:

治療肝經氣血虛弱,導致筋脈得不到滋養,轉化為寒證,從而引起筋骨疼痛。腳步發軟、行動遲緩,再加上服用了過多寒涼的藥物,肝木中缺乏陽氣,手足會出現牽拉疼痛。肝經血氣不足,導致肝火亢盛,筋脈乾枯攣縮,轉化為結核、瘰癧等症狀。經書上說:辛味藥物可以滋潤。因此,此方可以治療此症狀。

熟地,山藥,山萸肉,丹皮,茯苓,澤瀉,肉桂

木中之火,木中生養之氣。若在五邪為實,治有別法。非火實諸證,當舒達其木也;火虛諸證,亦恐非宜。

白話文:

  • 熟地:補血滋陰
  • 山藥:滋補脾肺腎
  • 山茱萸:補腎固精
  • 丹皮:清熱涼血
  • 茯苓:健脾利水
  • 澤瀉:利尿消腫
  • 肉桂:溫補脾腎

4. 木中之土,小柴胡湯

治少陽膽經傷寒之證,凡耳聾、脅痛、口渴、目赤,及夏秋六經瘧疾,俱當用此方。

白話文:

治療少陽膽經的傷寒症狀,凡是出現耳聾、脅痛、口渴、眼睛紅,以及夏秋兩季的六經瘧疾,都應該使用這個處方。

人參,黃芩,柴胡,半夏(各一錢),炙甘草(三分)

右方加丹皮、山桅各一錢,名加味小柴胡湯。

白話文:

人參、黃芩、柴胡、半夏各一錢,炙甘草三分

木中之土,乃木虛其位,而土反侮之,亦名橫。欲於木中瀉土,別有證治。苟能散精而淫氣,其內助之功不小矣!

白話文:

木中的土,是因為木的力量不足,導致本應被木克制的土反而來侵犯木,這也叫做橫逆。想要在木中洩土,需要根據具體的症狀來治療。如果能夠分散精氣並去除邪氣,對內部的幫助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