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家心法》~ 二十五法方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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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法方論 (1)

1. 二十五法方論

五五二十五方之機軸。出於張景岳五陰煎、五柴胡飲。其用藥法象較穩,不似十方之私心擬議,不可為訓也。然細閱之,尚未能該括,亦未能的確不移。後起者,當為補正,始成完備。

足厥陰肝、足少陽膽木主病,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肝與膽自病為正邪,用逍遙散,瀉木中之木。

肝之心病為實邪,用七味飲,瀉木中之火。

肝之脾病為微邪,用小柴胡湯,瀉木中之土。

肝之肺病為賊邪,用左金丸,瀉木中之金。

肝之腎病為虛邪,用滋腎生肝散,瀉木中之水、

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火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心、小腸自病為正邪,用歸脾湯,瀉火中之火。

心之脾病為實邪,用遠志飲子,瀉火中之土。

心之肺病為微邪,用龍骨丸,瀉火中之金。

心之腎病為賊邪,用導赤散,瀉火中之水。

心之肝病為虛邪,用養榮湯,瀉火中之木。

心包絡、三焦附。

足太陰脾、足陽明胃土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脾與胃自病為正邪,用六君子湯,瀉土中之土。

脾之肺病為實邪,用四君子湯,瀉土中之金。

脾之腎病為微邪,用理中湯,瀉土中之水。

脾之肝病為賊邪,用建中湯,瀉土中之木。

脾之火病為虛邪,用香連丸,瀉土中之火。

手太陰肺、手陽明大腸金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肺、大腸自病為正邪,用瀉白散,瀉金中之金。

肺之腎病為實邪,用生脈散,瀉金中之水。

肺之肝病為微邪,用生金滋水飲,瀉金中之木。

肺之心病為賊邪,用黃耆湯,瀉金中之火。

肺之脾病為虛邪,用補中益氣湯,瀉金中之土。

足少陰腎、足太陽膀胱水主病,

變見五證用藥之法

腎、膀胱自病為正邪,用六味飲,瀉水中之水。

腎之肝病為實邪,用疏肝益腎湯,瀉水中之木。

腎之心病為微邪,用八味丸,瀉水中之火。

腎之脾病為賊邪,用右歸飲,瀉水中之土。

腎之肺病為虛邪,用左歸飲,瀉水中之金。

命門附。

白話文:

在中醫學裡,有「二十五法方論」的概念,源於張景嶽的五陰煎和五柴胡飲。這些方劑的使用方法比較穩妥,不像「十方」那樣帶有個人主觀臆測,不能作為常規教導。然而,仔細研究後,我們發現仍有些許不足,無法完全涵蓋所有情況,且某些部分尚無法確定。未來的醫者應加以補充修正,才能使之更為完善。

對於由肝和膽所主的木系疾病,可透過五種不同病症的表現來選擇治療的方劑:

  1. 肝膽本身的疾病,屬於正邪,可用逍遙散,調節肝膽的過盛。
  2. 心對肝的影響,屬實邪,可用七味飲,調節肝中過旺的心火。
  3. 脾對肝的影響,屬微邪,可用小柴胡湯,調節肝中過旺的脾土。
  4. 肺對肝的影響,屬賊邪,可用左金丸,調節肝中過旺的肺金。
  5. 腎對肝的影響,屬虛邪,可用滋腎生肝散,調節肝中過旺的腎水。

對於由心和小腸所主的火系疾病,同樣可透過五種不同病症的表現來選擇治療的方劑:

  1. 心小腸本身的疾病,屬於正邪,可用歸脾湯,調節心小腸的過旺。
  2. 脾對心的影響,屬實邪,可用遠志飲子,調節心火中過旺的脾土。
  3. 肺對心的影響,屬微邪,可用龍骨丸,調節心火中過旺的肺金。
  4. 腎對心的影響,屬賊邪,可用導赤散,調節心火中過旺的腎水。
  5. 肝對心的影響,屬虛邪,可用養榮湯,調節心火中過旺的肝木。

對於由脾和胃所主的土系疾病,可透過五種不同病症的表現來選擇治療的方劑:

  1. 脾胃本身的疾病,屬於正邪,可用六君子湯,調節脾胃的過旺。
  2. 肺對脾的影響,屬實邪,可用四君子湯,調節脾胃中過旺的肺金。
  3. 腎對脾的影響,屬微邪,可用理中湯,調節脾胃中過旺的腎水。
  4. 肝對脾的影響,屬賊邪,可用建中湯,調節脾胃中過旺的肝木。
  5. 心對脾的影響,屬虛邪,可用香連丸,調節脾胃中過旺的心火。

對於由肺和大腸所主的金系疾病,可透過五種不同病症的表現來選擇治療的方劑:

  1. 肺大腸本身的疾病,屬於正邪,可用瀉白散,調節肺大腸的過旺。
  2. 腎對肺的影響,屬實邪,可用生脈散,調節肺金中過旺的腎水。
  3. 肝對肺的影響,屬微邪,可用生金滋水飲,調節肺金中過旺的肝木。
  4. 心對肺的影響,屬賊邪,可用黃耆湯,調節肺金中過旺的心火。
  5. 脾對肺的影響,屬虛邪,可用補中益氣湯,調節肺金中過旺的脾土。

對於由腎和膀胱所主的水系疾病,可透過五種不同病症的表現來選擇治療的方劑:

  1. 腎膀胱本身的疾病,屬於正邪,可用六味飲,調節腎膀胱的過旺。
  2. 肝對腎的影響,屬實邪,可用疏肝益腎湯,調節腎水中的肝木。
  3. 心對腎的影響,屬微邪,可用八味丸,調節腎水中的心火。
  4. 脾對腎的影響,屬賊邪,可用右歸飲,調節腎水中的脾土。
  5. 肺對腎的影響,屬虛邪,可用左歸飲,調節腎水中的肺金。

以上方劑僅供參考,實際使用時應根據病人具體情況來判斷。

2. 木中之木,逍遙散

治肝、膽二經鬱火,以致脅痛、頭眩,或胃脘當心而痛,或肩背絆痛,或時眼赤痛,連及太陽。無論六經傷寒,但見陽證,悉用此方,或婦人鬱怒傷肝,致血妄行,赤白淫閉、砂淋、崩濁等證,俱宜此方加減治之。《易》曰:風以散之。此方是也。

柴胡,白朮,茯苓(各一錢),當歸,白朮(各錢半),炙甘草(三分),薑、棗引。

右方加丹皮、山桅各一錢,名加味逍遙散。去丹皮、山梔,加吳茱萸(黃連同炒),名左金逍遙散。加龍膽草三錢,亦名逍遙散。加生地或熟地三錢,名黑逍遙散。

木中之木,是本臟風動之邪也,其證來多夾雜。氣血陰陽,皆有是證。此方論尚膚淺不切,當另補正。

白話文:

這段文字談的是「木中之木,逍遙散」的使用方法和變化。主要用於治療因肝臟和膽囊經絡的鬱悶火氣導致的側腹疼痛、頭暈,或是胸口胃部疼痛,亦或是肩膀背部的持續疼痛,甚至偶爾眼睛紅腫疼痛,影響到太陽穴。不論是六經中的哪種傷寒,只要呈現出熱性的症狀,都適用這個藥方。或者女性因為鬱悶生氣傷害了肝臟,導致血液異常流動,出現月經紊亂、白帶異常、尿路結石、子宮出血等情況,也適合使用這個藥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主要成分有柴胡、白朮、茯苓各一錢,當歸、白朮各錢半,炙甘草三分,以及薑、棗作為輔助。

如果在基礎方中加入丹皮、山梔各一錢,就變為「加味逍遙散」。若去掉丹皮、山梔,加入與黃連一同炒過的吳茱萸,則稱為「左金逍遙散」。若加入龍膽草三錢,也同樣叫做「逍遙散」。若加入生地或熟地三錢,則被命名為「黑逍遙散」。

「木中之木」指的是肝臟本身的風動病邪,這種病症常常複雜多樣。不管是氣血問題,還是陰陽失調,都有可能出現這樣的症狀。不過,對於這個藥方的理論描述還比較淺顯,未盡詳實,應該要再進一步補充修正。

3. 木中之火,七味飲

治肝經氣虛,筋無所養,變為寒證,以致筋骨疼痛。腳軟懶行,並傷寒服涼藥過多,木中無火,手足牽引,肝經血虛,以致火燥筋攣,變為結核瘰癧等證。經曰:辛以潤之。此方是也。

熟地,山藥,山萸肉,丹皮,茯苓,澤瀉,肉桂

木中之火,木中生養之氣。若在五邪為實,治有別法。非火實諸證,當舒達其木也;火虛諸證,亦恐非宜。

白話文:

[木中之火,七味飲]主要用於治療因肝臟機能虛弱導致的筋絡得不到滋養,進而轉變為寒性症狀,造成筋骨疼痛及腳步乏力,行走困難。此外,過量服用寒涼藥物導致身體內的木中之火(即肝臟的活躍能量)衰減,手腳出現抽搐,以及肝臟血液不足,引起筋絡乾燥收縮,形成結節或瘰癧(頸部淋巴結腫大)等病況。古籍記載:應使用辛香類藥材來滋潤調理。此處指的就是這七味飲配方。

該方由熟地、山藥、山茱萸、牡丹皮、茯苓、澤瀉、肉桂組成。

木中之火,指的是肝臟的生發與養護能力。如果面對的是五邪(風、寒、濕、燥、熱)導致的實證,則需採用其他療法。對於非火實的各種症狀,應該要疏通和活化肝臟功能;但如果是火虛的各種情況,可能就不適合此法了。

4. 木中之土,小柴胡湯

治少陽膽經傷寒之證,凡耳聾、脅痛、口渴、目赤,及夏秋六經瘧疾,俱當用此方。

人參,黃芩,柴胡,半夏(各一錢),炙甘草(三分)

右方加丹皮、山桅各一錢,名加味小柴胡湯。

木中之土,乃木虛其位,而土反侮之,亦名橫。欲於木中瀉土,別有證治。苟能散精而淫氣,其內助之功不小矣!

白話文:

[小柴胡湯的使用,主要針對少陽膽經受到風寒的症狀,如耳鳴聽力下降、脅肋疼痛、口乾舌燥、眼睛紅腫,以及夏秋季節的六經瘧疾,都適用此方進行治療。

藥材組成包括:人參、黃芩、柴胡、半夏(各約三公克),炙甘草(約一公克)。

若在此基礎上添加牡丹皮和山梔子各約三公克,則稱為加味小柴胡湯。

所謂「木中之土」,指的是肝木虛弱,導致脾土反過來侵蝕的情況,這種現象也稱為橫逆。如果要從肝木中調理脾土,有特定的證候和治療方式。只要能有效調節體內精氣,防止病氣肆虐,對於強化體質的效果是不容忽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