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棒喝》~ 卷之三 (21)
卷之三 (21)
1. 論易理
故此扶陽抑陰四字,雖出朱注,實本孔子,如雲為治世而言,則何不筆之於《詩》、《書》、《春秋》,而獨見於《易》乎。
《詩》、《書》、《春秋》,論世間事蹟,褒君子,貶小人,以明治亂之所由,原非論陰陽之理者,《易》象表明陰陽進退消長之理,儒者用喻世事治亂之道,《傳》曰,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是以陽卦比君子,陰卦比小人,故朱子言扶陽抑陰者,欲使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則世常治而無亂,所以上文有「淑慝之分」四字,豈非指君子小人而言,不然,陰陽流行,化生萬物,安有所謂淑慝哉,若以喻言作實理,則錯解《易經》,刻舟求劍,失之遠矣,
故《易》象為大道之源,醫理儒理俱在其中,《易》辭為儒者之言,可用治世不可治病也,若謂扶抑二字,不為治世而設,試問天地陰陽,流行生化,誰能扶之抑之乎,若果能之,亙古以來,可無災患矣。盍再思之。
就使為治世而言,亦必爻象確有此理,而後聖人言之。否則空言,早落邊際,非四大聖人共成天地間第一部言道之書矣。世儒操筆,多落邊際,賢人或有之,聖人則四通八達,面面俱圓,必無是也。
上節既云扶陽抑陰四字,雖出朱注,實本孔子,是硬坐聖人有此意。此節言確有此理,而後聖人言之,是又硬坐聖人有此言。余實不解先生是何意見也。若爻象確有此理,定可明白指示,卻從何處見之,斷不能含糊籠統而泛說也。聖人之言,既面面俱圓,而無邊際,則扶陽抑陰四字,已偏倚一邊,豈反不落邊際乎?何不思之甚邪。乃硬坐為聖人之言,不幾於誣聖乎。
且與上節雖出朱注四字,又相矛盾矣。
試即天地論。天體陽,包乎地外,地體陰,處乎地中。非陽大陰小確證乎?
陽既大矣,而又扶之,豈非更大。陰既小矣,而又抑之,豈非更小。夫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災。而扶之抑之,反使其偏,豈不害道而致災乎。可見爻象斷無此理,聖人斷無此言,不亦顯然哉。究實而論,天不過清氣,地不過濁滓。形雖大小,而陰陽之氣,何有大小哉。若有大小,豈能生化萬物乎。乃泥其形而昧其理,不可以論陰陽,即不可以談易也。
體天地之陰陽者,日月也。日陽月陰,日大月小,日萬古光明,月晦朔生死。且日行晝,月行夜,同運並行,而定晝夜四時寒暑,以日不以月,非陽為主,陰為輔乎。
此節無所深義,聖人因日以定月,因月以定歲,因歲分氣候節令。拙集《論景岳篇》末,及《辨日月體象篇》,均暢發其義矣。日行速而高,月行遲而低。世人觀之,以為高者其形必小,低者其形必大。殊不知月借日光以為光,故其形之大小等耳。月之本體無光,焉能知其大小哉。
白話文:
論易理
「扶陽抑陰」四字,雖然出自朱熹的註解,但實際上其根本思想來自孔子。如果說這是為了治世而提出的論點,那麼為何不記載在《詩經》、《尚書》、《春秋》三經中,而獨見於《易經》呢?
《詩經》、《尚書》、《春秋》記載的是世間的事件,褒揚君子,貶斥小人,闡明治亂的緣由,本非論述陰陽之理的著作。《易經》則以卦象闡明陰陽進退消長的道理,儒家則用它來比喻世事治亂之道。《易傳》說:「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所以陽卦比喻君子,陰卦比喻小人。因此朱熹說「扶陽抑陰」,是想使君子之道興盛,小人的勢力衰微,使天下長治久安。上文中「淑慝之分」四字,正是指君子和小人。若非如此,陰陽運行,化生萬物,哪裡有什麼善惡之分呢?如果把比喻當作真實的道理,那就是曲解《易經》,如同刻舟求劍,大錯特錯了。
《易經》的卦象是大道之源,醫理、儒理都包含其中。《易經》的辭義是儒家的言論,可以用來治世,卻不能用來治病。如果說「扶陽抑陰」二字不是為了治世而設,那麼試問天地間陰陽運行,生生不息,誰能扶持它,抑制它呢?如果真能做到,那麼亙古以來,豈會有災難?值得再次思考。
即使說是為了治世而說,也必須在爻象中確實有這樣的道理,然後聖人才會這樣說。否則只是空言,早已被淘汰,哪能成為天地間第一部闡述道理的書呢?世上的儒者著書立說,大多膚淺空洞,有智慧的人或許可以做到,但聖人則通達一切,周全考慮,絕不會如此。
上一段說「扶陽抑陰」四字,雖然出自朱熹註解,實際上本自孔子,這是硬套聖人有此意。而這一段說必須有此理,然後聖人才會這樣說,這又是硬套聖人有此言。我實在不明白先生的意見是什麼。如果爻象確實有這樣的道理,必定可以明確指出,卻從何處可以看見呢?斷不能含糊籠統地泛泛而談。聖人的言論,周全完善,沒有漏洞,而「扶陽抑陰」四字,卻偏向一邊,豈不是反而有漏洞嗎?為何不深思熟慮呢?硬套為聖人的言論,難道不算是誣蔑聖人嗎?
而且,這與上一段「雖出朱注」四字,也互相矛盾。
試從天地來論述。天體屬陽,包羅大地之外;地體屬陰,位於地中。難道陽大陰小不是確證嗎?
陽已經很大了,還去扶持它,豈不是更大?陰已經很小了,還去抑制它,豈不是更小?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則為災。而扶持抑制它,反而使其偏向一方,豈不是有害於道而導致災禍嗎?由此可見,爻象中斷沒有這樣的道理,聖人斷沒有這樣說過,不是很明顯嗎?深入探究,天不過是清氣,地不過是濁氣。雖然形狀大小不同,但陰陽之氣,哪裡有大小之分呢?如果有大小,豈能生化萬物呢?只看到其形狀而忽略其道理,就不能論述陰陽,更不能談論《易經》了。
體現天地陰陽的是日月。太陽屬陽,月亮屬陰;太陽大,月亮小;太陽萬古光明,月亮有陰晴圓缺。而且太陽運行在白天,月亮運行在夜晚,共同運行,決定晝夜四季寒暑,以太陽為主,月亮為輔,不是嗎?
這一段沒有深刻的意義,聖人根據太陽來確定月亮的運行,根據月亮來確定一年,根據一年來劃分氣候節令。我的拙作《論景岳篇》和《辨日月體象篇》都已詳細闡述了這個道理。太陽運行迅速而高,月亮運行緩慢而低。世人觀察,認為高的東西形狀一定小,低的東西形狀一定大。殊不知月亮依靠太陽的光芒而發光,所以其形狀的大小差不多。月亮的本體沒有光,怎麼能知道它的形狀大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