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楠

《醫門棒喝》~ 卷之三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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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16)

1. 附辨日月體象

朱丹溪嘗言日無虧,故陽常有餘;月有虧,故陰常不足。後世偏執其說,害與偏從景岳同。夫陰陽二氣,變化流行,互有偏駁之時,故有偏陰偏陽之病。豈可謂陰陽之理,固有偏勝之異哉。且日為陽,故有光。月為陰,本無光,因其借日映照而現光,光從日轉,則有背面側面。

故人見有盈虧,其月體豈有盈虧哉。丹溪不明陰陽至理,且亦不識日月體象也。而《天元歷理》一書,亦不明日月體象。乃云:

昔人謂月無光,借日之光以為光,非也。日月皆為天之精氣,何一有光,而一無光乎。

《經》曰,日月者,陰陽之精氣也。雖同行於天,其陰陽體象,自然不同。陽氣有光,陰精無光,亦一定之理,何以見月必有光乎。

特陰光不勝陽光,故日出而暗,日入而明。若曰借光,則晝當並明,何以晦暗。

既言月自有光,日入而明,則凡有月之時,必當如日之圓,不應有缺。因其借日顯光,故向日半邊明,背日半邊暗,遂有圓缺之異。若晝時同行,亦必向日半邊有白光,背日半邊則無跡。若行度相近,則日高在上,月低在下,其光向上對日,人在下,故不見其形。今反言借光晝當並明,何也?如月自體有光,方能並明於晝,縱不能如日之明,其白光必圓。今或無跡,或向日半邊有白色,則其本體無光,更可知矣。

蓋陽精積火,故內朗;陰精積水,故外瑩。內朗,故通體皆明;外瑩,故半明半魄。

半明半魄者,必謂通體之光不能透澈也。斷非截然中分之半明半暗也。若截然中分,明暗各半,豈非變成死物,必無是理矣。謹按聖人設卦,以火屬離,水屬坎。夫火生於日,水生於月,驗水火之明暗,足知日月之體象也。故昔人按坎、離二卦論水火,最為確當。離卦外陽內陰,故火外明內暗。

坎卦外陰內陽,故水外暗內明。火之內暗,人猶難見。若水之內明,入水者靡不親見,黑夜不見水色,則外暗又可知矣。蓋陰陽之道,互根互交,互藏互用。日陽而涵陰體,月陰而藏陽精。故日外明內暗,月外暗內明。以其中有所藏,故陽能生陰,陰能生陽,而生生不息也。

月與天同色,故人不見其體,如以白布一圓,置大幅白綢上,近睹可辨綢布,遠觀則不能辨,惟見白色而已。月之在天,亦如是。夜中天象黑,月體亦黑,如缸水置暗室,則不見水色。將燈照之,水光即現,但光淡,不及燈光之紅。月借日光亦如是,良以水火從月日而生,故相感之理無異也。

今反謂火內朗,水外瑩,則將坎離二卦顛倒矣。既非聖人設卦之理,尤可不辨而知為謬也。

水火陰陽,相勝而相濟,故明則相向,魄則相背。日明與月明,必相對而轉,故向背從遠近而增損,於是有上弦下弦,若借光則圓體漸進,不當有弦。有弦者,半體之漸轉也。

白話文:

丹溪曾說太陽沒有虧損,所以陽氣常常有餘;月亮有虧損,所以陰氣常常不足。後世的人過於執著這種說法,造成的弊害和偏頗,與景岳的觀點相同。其實陰陽二氣,變化運行,彼此都有偏盛偏衰的時候,所以會有偏陰或偏陽的疾病。怎麼可以說陰陽的道理,本來就有偏勝的差異呢?況且太陽是陽,所以有光。月亮是陰,本來沒有光,因為它借用太陽的光照射才顯現光芒,光從太陽轉來,就會有正面和側面。

所以人們看到月亮有圓缺,月亮的本體怎麼會有圓缺呢?丹溪不明白陰陽的至理,而且也不了解日月本來的樣子。《天元歷理》這本書,也不了解日月本來的樣子。竟然說:

古人說月亮沒有光,借用太陽的光才發亮,這是不對的。日月都是天的精氣,為什麼一個有光,一個沒有光呢?

《黃帝內經》說,日月是陰陽的精氣。雖然一起運行於天空,它們的陰陽屬性,自然不同。陽氣有光,陰精沒有光,也是一定的道理,怎麼能說月亮一定有光呢?

只是陰光比不上陽光,所以太陽出來時月光就暗淡,太陽下山後月亮就明亮。如果說月亮是借用太陽的光,那麼白天應該一起明亮,為什麼會昏暗呢?

既然說月亮自己有光,太陽下山後才明亮,那麼凡是有月亮的時候,就應該像滿月一樣圓,不應該有缺。因為月亮是借用太陽的光顯現光芒,所以向著太陽的那一半明亮,背著太陽的那一半就黑暗,因此才會有圓缺的變化。如果在白天太陽和月亮一起運行,也一定是向著太陽的那一半有白光,背著太陽的那一半就看不見。如果運行的角度很近,太陽在上方,月亮在下方,它的光朝向上方對著太陽,人在下方,所以看不見月亮的形狀。現在反而說月亮是借用太陽的光,白天應該一起明亮,這是為什麼呢?如果月亮本身有光,才能在白天一起明亮,縱然不能像太陽那麼明亮,它的白光也一定是圓的。現在月亮有時沒有蹤跡,有時只有向著太陽的那一半有白色,那麼月亮本身沒有光,就更可以明白了。

陽的精氣積聚成火,所以內部明亮;陰的精氣積聚成水,所以外表晶瑩。內部明亮,所以整體都明亮;外表晶瑩,所以一半明亮一半黑暗。

說一半明亮一半黑暗,一定是說整體的光不能夠完全透徹。絕對不是截然從中間分為一半明亮一半黑暗。如果截然從中間分為一半明亮一半黑暗,難道不是變成了死物嗎?絕對沒有這樣的道理。我仔細研究聖人設立卦象,用火代表離卦,用水代表坎卦。火產生於太陽,水產生於月亮,檢驗水火的明暗,就足以了解日月的本質形象。所以古人依照坎卦、離卦來論述水火,是最準確的。離卦外陽內陰,所以火外表明亮內部黑暗。

坎卦外陰內陽,所以水外表黑暗內部明亮。火的內部黑暗,人們很難看見。至於水的內部明亮,進入水中沒有人看不見,黑夜看不見水的顏色,就知道水的外表是黑暗的。陰陽的道理,是相互依存、相互交融、相互隱藏、相互作用的。太陽是陽,但包含著陰的本質;月亮是陰,但蘊藏著陽的精氣。所以太陽外表明亮內部黑暗,月亮外表黑暗內部明亮。因為它們其中有隱藏的東西,所以陽能生陰,陰能生陽,生生不息。

月亮和天空顏色相同,所以人們看不見月亮的本體,就像把一塊白布放在一大塊白綢上,近看可以分辨出綢布,遠看就不能分辨,只能看見白色而已。月亮在天空也是這樣。夜晚天空是黑色的,月亮的本體也是黑色的,就像把一缸水放在黑暗的房間裡,就看不見水的顏色。用燈光照它,水的光芒就顯現出來,只是光芒很淡,比不上燈光的紅色。月亮借用太陽的光也是這樣,確實是因為水火從月亮和太陽產生,所以彼此感應的道理沒有不同。

現在反而說火內部明亮,水外表晶瑩,那就把坎卦和離卦顛倒了。既然不符合聖人設立卦象的道理,更可以不用分辨就知道是錯誤的。

水火陰陽,是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所以明亮時就彼此相對,黑暗時就彼此相背。太陽的光明和月亮的光明,一定是相對轉動的,所以向著太陽或背著太陽會隨著距離的遠近而增減,因此才會有上弦月和下弦月,如果是借用光芒,那麼圓形的月亮會漸漸前進,不應該有弦的出現。有弦的出現,是月亮半邊的漸漸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