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砭》~ 陰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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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證 (2)

1. 陰證

(雄)謂:更有熱壅於上,氣不下行而兩足如冰,面赤煩渴,儼似下寒上熱之戴陽、格陽者,皆不可認為陰證,而用熱藥使其漸冷,以圖殺人不覺之巧也。

白話文:

有些人認為,即使上焦有熱邪壅塞,導致氣機不能下行,出現兩足冰冷、面紅口渴等症狀,看似下寒上熱的戴陽、格陽之證,也不能簡單地歸為陰證。他們會用溫熱的藥物,慢慢地使其體溫下降,以此達到不知不覺殺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