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醫病書》~ 七、五臟六腑體用治法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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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臟六腑體用治法論 (2)

1. 七、五臟六腑體用治法論

凡補五臟之體者,皆守藥;補六腑之體者,皆通藥。蓋臟者,藏也;腑則過而不留者也。

白話文:

凡是補益五臟本質的藥物,都應該選擇性質平和、留滯於體內的藥物;而補益六腑本質的藥物,則都應該選擇能夠通利、不留滯於體內的藥物。因為臟器的作用是收藏精氣,而腑的功能則是使食物通過而不貯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