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窮源集》~ 卷二 (6)
卷二 (6)
1. 附:化數生成說
經曰: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故五太之年,化必成數;五少之年,化必生數也。惟戊寅、戊申二太徵年用生數。土言生數,不言成數者,土即地也,有地即有土矣,不待十數而始成也。司天在泉仿此。辰戌之紀,司天之化用成數,惟二庚年用生數,在泉皆用生數,土故也。
卯酉之紀,司天之化用成數,惟二乙年用生數,在泉乙癸四年用生數,丁己辛六年用成數。寅申之紀,司天之化用生數,惟二庚年用成數,在泉戊庚丙用生數,壬甲用成數。丑未之紀,司天之化皆用生數,土故也,在泉用生數,二乙年用成數。子午之紀,生成間化,壬甲丙六年屬生數,戊庚四年屬成數,司天在泉同。
巳亥之紀,亦生成間化,丁己辛六年上生而下成,癸乙四年上成而下生。經所云寒化六、寒化一者,以五行生成之數言之。化屬生數者,其氣未盛,其用未宏,故其化微。化屬成數者,其氣已壯,其用大光,故其化甚。然其間應成而反生,應生而反成,變化錯綜,莫可端倪。
求之六氣盛衰之跡,多有未合。蓋天地之陰陽,有非可按部推測者矣。
白話文:
經典裡提到:超過極限的情況,會達到它的最終狀態;不足的情況,會促使其成長。所以,在五個極盛之年,變化必定達到最終狀態;在五個較弱之年,變化則會促使其成長。只有在戊寅、戊申這兩個火氣旺盛的年份,會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對於土來說,提到的是促使其成長的數字,而不是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因為土就是大地,只要有大地,就會有土存在,不需要等到十個數字才形成。
當司天或在泉的運行到辰戌年份時,司天的變化會使用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只有在庚年會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在泉則全部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這是因為土的緣故。
當運行到卯酉年份時,司天的變化使用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只有在乙年會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在泉的乙癸四年會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丁己辛六年會使用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
當運行到寅申年份時,司天的變化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只有在庚年會使用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在泉的戊庚丙會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壬甲會使用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
當運行到醜未年份時,司天的變化全部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這是因為土的緣故。在泉也會使用促使其成長的數字,但在乙年會使用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
當運行到子午年份時,變化會在達到最終狀態和促使其成長之間交錯,壬甲丙六年屬於促使其成長的數字,戊庚四年屬於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司天和在泉的變化也是相同的。
當運行到巳亥年份時,同樣會在達到最終狀態和促使其成長之間交錯,丁己辛六年上面是促使其成長而下面是達到最終狀態,癸乙四年上面是達到最終狀態而下面是促使其成長。
經典中所提到的寒冷達到六級或一級,是以五行的最終狀態和促使其成長的數字來表示的。如果變化屬於促使其成長的數字,那麼它的能量還未完全展現,作用力也未完全發揮,因此它的變化較小。如果變化屬於達到最終狀態的數字,那麼它的能量已經強大,作用力也非常明顯,因此它的變化會非常顯著。然而,有些時候應該達到最終狀態卻反而促使其成長,或者應該促使其成長卻反而達到最終狀態,這些變化交織在一起,無法預測。
尋找六氣盛衰的痕跡,許多情況並不符合。天地的陰陽,有時並不能按照規律來預測。
2. 流年災宮說(九宮見前圖)
經於五少之年,必著災宮,己年災五宮,乙年災七宮,丁年災三宮,辛年災一宮,癸年災九宮。謂本年氣弱,則所勝者災之。惟二、四、六、八四隅宮,經不言災。然以理揆之,五正有災,四應何獨不然。竊意太過之年,經不言災,而亢則有害,豈無方位?即五少之例推之,五太必災其所勝之宮,或災其應宮。無應宮,則災正宮。
如木太過,則災二宮、五宮、八宮。火太過,則災六宮、七宮。土太過,則災一宮。金太過,則災三宮、四宮。水太過,則災九宮。制則災其本宮。不及之年,勝則災其本宮,復則災其勝己之宮,或正宮,或應宮。九宮有災,始與大造無私之意相符。經不言者,舉一可以隅反也。
第災宮之說,往往不驗。蓋時際昇平,環宇遍蒸和煦,而運遭百六,幽遐共患艱虞,元運有盛衰,又非災宮之說所得拘矣。至如應災每宮,而反災他宮者,此或三年被鬱而發於今年,或本年六氣偏勝,各有方月推驗之法,不在此例。
白話文:
在人處於五少之年的時候,必定會遭遇災宮的影響,具體來說,己年會影響五宮,乙年影響七宮,丁年影響三宮,辛年影響一宮,癸年影響九宮。這表示在本年氣勢較為薄弱的情況下,會對相剋的宮位造成影響。然而,對於二、四、六、八這四個角宮,古籍並未提及災難的問題。但從道理上推敲,五正宮有災難,那麼四角宮難道就不會有嗎?我個人認為,在太過旺盛的年份,古籍雖未明確指出災難,但過度強盛確實可能帶來危害,這難道不會有特定的方向性嗎?按照五少的規則來推論,五太的年份必定會對它剋制的宮位造成災難,或者影響其應宮。如果沒有應宮,就會影響正宮。
例如,木元素如果太過旺盛,就會影響二宮、五宮、八宮。火元素太過旺盛,就會影響六宮、七宮。土元素太過旺盛,就會影響一宮。金元素太過旺盛,就會影響三宮、四宮。水元素太過旺盛,就會影響九宮。受到剋制的元素,就會影響其本身的宮位。在力量不足的年份,如果受到剋制,就會影響其自身的宮位;如果復甦,就會影響剋制自己的宮位,或者正宮,或者應宮。當九宮都遭受災難,才真正符合天道無私的理念。古籍之所以未提及,是因為一個例子就能讓人聯想到其他情況。
然而,災宮的理論,往往無法得到驗證。在社會安定、天下太平的時期,各處充滿了和煦溫暖,但如果遭遇百年一遇的厄運,遠方的地方同樣會遭受困難和苦難,元運有盛有衰,這已超出災宮理論所能解釋的範疇。至於那些應該影響某宮,結果卻影響了其他宮位的情況,可能是過去三年的壓抑在今年爆發,或者是本年六種氣象力量失衡,各有各的推算方法,這些都不屬於災宮理論的範疇。
3. 方月圖說
經之言運氣,詳矣。即其說而推之,往往不驗。蓋天下之大,不下萬餘里。或南旱而北水,或西熱而東寒。氣候不齊,災祥各別。同在六合之中,五運司歲,寧有彼此之殊;六步紀功,應無參差之驗。而不侔若此,遂謂運氣之說不足憑信,是皆未達方月之旨而尋其究竟也。經曰:六氣之用,各歸不勝而為化,各命其所在以徵之。
以主氣言,厥陰初氣居東北,二氣少陰居東南,三氣少陽居正南,四氣太陰居西南,五氣陽明居西北,六氣太陽居正北,方月之有常者如是。假如子午年少陰司天,則太陽在東北為初氣,厥陰在東南為二氣,少陰在正南為司天,太陰在西南為四氣,少陽在西北為五氣,陽明在正北為在泉,客氣之方月如是。
若歸所不勝而為化,則客氣之太陽寒化,當施於正南少陰、西北少陽之位,或施於主氣少陰、少陽之位,候之當在初氣六十日內。下五氣仿此。至天災流行,有非可一端求者。有司天之災,有在泉之災,有間氣之災,有中運之災,有三年郁發之災。所災之方,或六氣所屬,或五運所主,或十二辰所指。
月亦如之,各歸所不勝而為化,此其大較也。然經之所著,乃五行生剋之理,陰陽勝復之義。言理而不言數,數有不應而理無或息。氣變,則無方不可災,無時不可災。氣平,則應災之方不必災,應災之月不必災。學者當於臨時驗五行之盛衰,六氣之強弱,病證之形勢,脈法之應否。
上觀天星,俯察物產,按其方,定其月,即理以徵數,庶乎得之。如拘執經文,按年豫決,是猶刻舟求劍,守株待兔之智也。
白話文:
「運氣學說在經典中被描述得非常詳細,然而,如果我們直接套用這些理論去預測實際情況,往往會發現結果並不符合。我們要考慮到,世界廣大,各地氣候變化多端,比如南方可能乾旱,北方卻是洪水,西方可能酷熱,而東方卻是寒冷。不同地區的天候和自然現象都有各自特點。儘管我們都生活在同一片天地間,受五行運轉的規律支配,但實際上各地區的運行節奏和結果卻有著顯著差異。因此,有人認為運氣學說不夠可靠,這主要是因為他們沒有深入理解『方月』理論的真正意涵。
經典中提到,六氣的作用,會根據它們的相剋關係來產生影響,而我們可以根據這種影響來預測疾病和災害。以主氣而言,厥陰初氣在東北,少陰二氣在東南,少陽三氣在正南,太陰四氣在西南,陽明五氣在西北,太陽六氣在正北,這就是運氣學說中所謂的『方月』。例如,在子午年,少陰掌管天空,那麼太陽就會在東北成為初氣,厥陰在東南成為二氣,少陰在正南成為天空主宰,太陰在西南成為四氣,少陽在西北成為五氣,陽明在正北成為在泉,這就是所謂的『客氣』。
如果我們再進一步看,太陽寒氣的影響會出現在正南的少陰和西北的少陽位置,或者出現在主氣的少陰和少陽位置,這種影響會在初氣的六十日內出現。對於其他五氣的影響,也是同樣的道理。然而,當天災流行時,影響因素就更為複雜,可能與天空主宰的災害、在泉的災害、間氣的災害、中運的災害,以及三年週期的災害有關。這些災害可能與六氣的屬性、五行的主宰,或者十二地支的方向有關。
對於月相的影響,同樣遵循著相剋的原則。這就是運氣學說的大致框架。然而,經典中記載的,是五行相生相剋的原理,陰陽相勝相復的哲理。它講述的是原理,而不是具體的數字,因為數字可能會有出入,但原理永遠不會改變。當氣候發生變化,任何地方都可能遭受災害,任何時間都可能發生災害。反之,如果氣候穩定,那些應該遭受災害的地方和月份,不一定真的會發生災害。學習者應該根據當時的情況,觀察五行的盛衰、六氣的強弱,以及病狀的發展趨勢和脈象的反應。
同時,還需要向上觀察天象,向下考察地產,根據地點和月份,通過理論來驗證數值,這樣才能真正理解運氣學說。如果只是死板地套用經典的文字,提前預測未來,那就像是刻舟求劍、守株待兔一樣,只會徒勞無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