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炮炙論》~ 上卷 (6)
上卷 (6)
1. 象膽
雷公云:凡使,勿用雜膽。其象膽幹了,上有青竹紋斑,並光膩,微微甘。
凡用,勿便和眾藥搗,此藥先搗成粉,待眾藥末出,然後入藥中。
此物是胡人殺得白象取膽,干,入漢中是。
白話文:
雷公說:使用時,不要採用混有雜質的膽。真正的象膽乾了之後,表面會有類似青竹的紋路,並且看起來光滑細膩,味道微微帶甜。
使用時,不要直接和其他藥材一起搗碎,應先單獨將此藥搗成粉末,等到其他藥材都已磨成末後,再將它加入混合。
這種藥材是由胡人殺死白象取得象膽,經過乾製處理後,才傳入漢地的。
2. 鹿角膠
雷公云:凡使,採得鹿角了,須全戴者,並長三寸鋸解之,以物盛,於急水中浸之;一百日滿出,用刀削去粗皮一重,了,以物拭水垢令淨;然後用鹼醋煮七日,旋旋添醋,勿令火歇,戌時不用著火,只從子時至戌時也;日足,其角白色軟如粉,即細搗作粉;卻,以無灰酒煮其膠,陰乾,削了,重研,篩過用。
每修事十兩,以無灰酒一鎰,煎乾為度也。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鹿角,採摘時必須是全佩戴的,並鋸解長度超過三寸。放入容器中,浸泡在急流水中;滿一百天後取出,用刀削去一層粗糙的外皮。完了,擦去水垢,保持鹿角乾淨;然後用鹼醋煮七天,不停添醋,不要讓火熄滅。戌時不添火,只從子時到戌時才加熱;達到時間,鹿角會變成白色,柔軟得像粉末一樣。接著將其細細搗成粉末;另外,用無灰酒煮其膠質。晾乾後,削掉,再次研磨,篩過即可使用。
3. 阿膠
雷公云:凡使,先於豬脂內浸一宿;至明出,於柳木火上炙,待泡了,細碾用。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這藥材時,應先在豬油裡浸泡一夜;到了第二天取出,在柳木生的火上烤,等到起了泡泡後,再細細研磨來使用。
4. 醍醐
雷公云:是酪之漿。
凡用,以綿重濾過,於銅器中沸三、兩沸了用。
白話文:
雷公說:這是奶酪的汁液。
凡是使用時,應先用布絹重重過濾,然後在銅製容器中煮至沸騰兩三次後再用。
5. 雞子
雷公云:雞子,凡急切要用,勿便敲損,恐得二十一日滿,在內成形,空打損後無用。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需要立即服用的雞蛋,不要輕易敲破,因為擔心經過二十一天後,雞蛋裡面的胚胎已經形成,空打蛋殼後沒有用了。
若要用,先於溫湯中試之。若動,是成形也;若不動,即敲損,取清者用,黃即去之。
內有自潰者,亦不用也。
白話文:
如果要使用,先在溫水中試一下。如果會浮動,就是成型了;如果不浮動,則是損壞了,選取清澈的部分來用,混濁的部分就丟棄。
內部如果有自行潰散的,也不要使用。
6. 石蜜
雷公云:凡煉蜜一斤,只得十二兩半或一分是數。若火少、火過,並用不得。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熬煉一斤的蜂蜜,只能得到十二兩半或是一分的量。如果火候不夠或是過頭,都不能使用。
7. 牡蠣
雷公云:有石牡蠣、石魚蠣、真海牡蠣。石牡蠣者,頭邊背大,小甲沙石,真似牡蠣,只是圓如龜殼;海牡蠣使得,只是丈夫不得服,令人無髭;真牡蠣,火煅白炮,並用瑿試之,隨手走起,可認真是。萬年珀,號曰瑿,用之妙。
凡修事,先用二十個,東流水,鹽一兩,煮一伏時;後,入火中燒令通赤;然後入缽中研如粉用也。
白話文:
「雷公」說:有石牡蠣、石魚蠣、真海牡蠣三種。
石牡蠣 :頭部較大,外殼有沙石,形狀像牡蠣,但外形圓潤如龜殼。
海牡蠣 :一般常見,但男性不適合食用,因為會導致鬍鬚稀疏。
真牡蠣 :用火燒到白色後磨碎,再用磁鐵測試,如果磁鐵能吸附,便是真牡蠣。
萬年珀 :又稱磁鐵,用它測試牡蠣是否真假非常靈驗。
8. 真珠
雷公云:凡使,須取新淨者,以絹袋盛之;然後用地榆、五花皮、五方草三味各四兩,細銼,了,又以牡蠣約重四、五斤已來,先置於平底鐺中,以物四向搘令穩,然後著真珠於上,了,方下銼了三件藥,籠之,以漿水煮三日夜,勿令火歇;日滿出之,用甘草湯淘之令淨後,於臼中搗令細,以絹羅重重篩過,卻,更研二萬下了用。
凡使,要不傷破及鑽透者,方可用也。
白話文:
雷公表示:凡是使用真珠,須取用新的、乾淨的,並用絹袋盛裝。
然後取地榆、五花皮、五方草三種藥材,各四兩,切碎。另外取出約四到五斤重的牡蠣,先放在平底鍋中,用東西四周支撐穩固,再將真珠放上去。
接著將切碎的三味藥材鋪在真珠上,用蒸籠蒸煮,並以漿水煮三天三夜,期間不要讓火熄滅。三天後取出,用甘草湯清洗乾淨,再用臼子搗碎。用絹羅篩過多次,最後再研磨兩萬次使用。
9. 桑螵蛸
雷公云:凡使,勿用諸雜樹上生者螺螺,不入藥中用。凡採覓,須桑樹東畔枝上者。
凡採得,去核子,用沸漿水浸淘七遍,令水遍沸,於瓷鍋中熬令乾用。
勿亂別修事,卻無效也。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時,不要採用生長在各種雜樹上的螺螺,這些不能用於藥材中。選擇時,必須選取生長在桑樹東側枝條上的。
凡是採摘得到後,要去除裡面的籽粒,然後用沸騰的漿水浸泡洗滌七次,每次都要讓水煮沸,之後再放到瓷製的鍋中熬乾來使用。
不要隨意改變處理方法,否則會沒有療效。
10. 石決明
雷公云:凡使,即是真珠母也。先去上粗皮,用鹽並東流水於大瓷器中煮一伏時;了,漉出,拭乾,搗為末,研如粉;卻,入鍋子中,再用五花皮、地榆、阿膠三件,更用東流水於瓷器中,如此淘之三度;待乾,再研一萬匝,方入藥中用。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就是指珍珠母。
先去掉上層的粗糙外皮,用鹽和取自東方的流水在大瓷器中煮一晝夜。煮好後,撈出來擦乾,搗成粉末,研磨得像麵粉一樣細。然後放入鍋中,再加入五花皮、地榆、阿膠三種藥材,用取自東方的流水在瓷器中淘洗三次。晾乾後,再次研磨一萬次,才能放入藥中使用。
凡修事五兩,以鹽半分取則,第二度煮,用地榆、五花皮、阿膠各十兩。
服之十兩,永不得食山桃,令人喪目也。
白話文:
凡是處理藥材五兩,用鹽半分作為標準,第二次煎煮時,加入地榆、五花皮、阿膠各十兩。
服用此方十兩後,永遠不能再吃山桃,否則會導致失明。
11. 海蛤
雷公云:凡使,勿用遊波蕈骨。其蟲骨真似海蛤,只是無面上光。其蟲骨誤餌之,令人狂走擬投水,時人為之犯鬼心狂,並不是緣,曾誤餌此蟲骨。若服著,只以醋解之,立瘥。
白話文:
雷公說:使用藥物時,不要使用遊波蕈骨。它的骨頭看起來很像海蛤,但沒有表面的光澤。這種蟲骨如果誤食了,會讓人狂奔亂跑,想投水自殺。當時的人說這是中邪了,但事實上並不是,而是誤食了這種蟲骨。如果服用了蟲骨,可以用醋解毒,立刻就會好轉。
凡修事一兩,於漿水中煮一伏時;後卻以地骨皮、柏葉二味又煮一伏時;後出,於東流水中淘三遍;拭乾,細搗,研如粉,然後用。
凡一兩,用地骨皮、柏葉各二兩,並細銼,以東流水淘取用之。
白話文:
凡是修補藥物,先用漿水煮一小時;接著再用地骨皮和柏葉兩種藥材煮一小時;煮好後,拿出藥材並在流動的清水中淘洗三遍;擦乾後,搗碎成細粉,然後再使用。
12. 猾髓
雷公云:水中生火,非猾髓而莫能。海中有獸,名曰猾,以髓入在油中,其油沾水,水中生火,不可救之,用酒噴之即烻。
勿於屋下收。
白話文:
雷公說:水中生火,沒有猾獸的髓液,是做不到的。大海中有一種野獸,名叫猾獸,拿它的骨髓放在油中,它的油沾到水就會在水中生火,無法撲滅,可以用酒噴射就能熄滅。
13. 草豆蔻
雷公云:凡使,須去蒂並向裡子後,取皮,用茱萸同於鏊上緩炒,待茱萸微黃黑,即去茱萸,取草豆蔻皮及子,杵用之。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用肉桂,必須去除蒂頭和裡面的子,取表皮,並和茱萸放在鐵板上慢慢炒熱。等到茱萸稍微變為黃黑色,就將茱萸去除,取草豆蔻的果皮和種子,搗碎後使用。
14. 橘皮
雷公云:凡使,勿用柚皮、皺子皮,其二件用不得。
凡修事,須去白膜一重,細銼,用鯉魚皮裹一宿,至明,出,用。
其橘皮,年深者最妙。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柚皮]、皺子皮,這兩種東西都不能用。
凡是製作藥材,需要去掉一層白膜,再細細銼碎,用[鯉魚皮]包裹一夜,到明天早上,取出使用。
[橘皮]中,年份久遠的最好。
15. 覆盆子
雷公云:凡使,用東流水淘去黃葉並皮、蒂,盡了,用酒蒸一宿,以東流水淘兩遍,又曬乾方用為妙也。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這味藥材時,應使用東方流來的河水清洗去除黃色的葉子和外皮、蒂部,完全清理乾淨後,再用酒蒸煮一整夜,接著再使用東方流來的河水清洗兩次,然後晒乾後再使用效果最好。
16. 巨勝
雷公云:凡使,有四件。八稜者,兩頭尖、色紫黑者,又呼胡麻,並是誤也;其巨勝有七稜,色赤、味澀酸是真;又呼烏油麻,作巨勝,亦誤。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藥材,有四種要素需要考慮。其中八棱的,兩端尖銳、顏色紫黑的,又有人叫它胡麻,這些都是錯誤的說法。真正的八棱色澤赤紅、味道澀而酸,而且它還有七棱。有人把它叫做烏油麻,也是錯誤的。
若修事一斤,先以水淘,浮者去之,沉者漉出,令乾,以酒拌蒸,從巳至亥,出,攤曬乾;於臼中,舂令粗皮一重盡;拌小豆相對同炒,小豆熟即出,去小豆用之。上有薄皮,去、留用,力在皮殼也。
白話文:
要調理一斤藥材,首先用清水淘洗一遍,浮在水面的部分去掉,沉下去的部分撈出來,晾乾。然後用酒拌勻蒸煮,從巳時(上午九點到十一點)到亥時(晚上九點到十一點),把藥材取出,攤開晾乾。接著,把藥材放在臼裡,舂成粗糙的粉末,將一層皮殼舂掉。再用小豆混合炒熟,小豆炒熟後取出,去掉小豆留用藥材。藥材表面有一層薄皮,去不掉,所以要連皮殼一起用。要重點注意的是藥材的皮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