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斆
《雷公炮炙論》~ 雷斆論合藥分劑料理法則
雷斆論合藥分劑料理法則
1. 雷斆論合藥分劑料理法則
凡方云丸如細麻子許者,取重四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小豆許者,取重八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大豆許者,取重十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兔蕈(俗云兔屎)許者,取重十二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梧桐子許者,取重十四兩鯉魚目比之。
云如彈子許者,取重十六兩鯉魚目比之。一十五個白珠為準,是一彈丸也。
凡雲水一溢、二溢至十溢者,每溢秤之重十二兩為度。
凡云一兩、一分、一銖者,正用今絲綿秤也,勿得將四銖為一分,有誤,必所損兼傷藥力。
白話文:
講到「一兩」、「一分」、「一銖」,就是指現在使用的秤子。不要把四銖當成一分,如果搞錯了,就會既損失藥材,又影響藥效。
凡雲散只作散,丸只作丸,或酒煮,或醋或乳煎,一如法則。
凡方煉蜜,每一斤只煉得十二兩半或一分是數,若火少,若火過,並用不得也。
凡膏煎中用脂,先須煉去革膜了,方可用也。
凡修事諸藥物等,一一併須專心,勿令交雜。或先熬後煮,或先煮後熬,不得改移,一依法則。
凡修合丸藥,用蜜只用蜜,用餳則用餳,用糖只用糖,勿交雜用,必宣瀉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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