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醫話》~ 慈濟醫話(卷二 上篇) (3)
慈濟醫話(卷二 上篇) (3)
1. 臟腑應十二月圖
臟腑應十二月者,子月為膀胱,丑月為腎,寅月為膽,卯月為肝,辰月為小腸。巳月為心,午月為三焦,未月為心包,申月為胃,酉月為脾,戌月為大腸,亥月為肺(此段意出《難經》)。
再詳推之,陽生於少陽,故歷建寅。建寅故寅、卯、辰為春,屬於肝。巳、午、未為夏,屬於心。午、未、申為長夏,屬於脾。申、酉、戌為秋,屬於肺。亥、子、醜為冬,屬於腎。陰陽離合升降之變化,則主令之各異。雖變化無窮,然有定理,有定法,絲毫不紊也。
白話文:
臟腑應十二月圖:
人體臟腑與十二個月份的對應關係是:正月(子月)為膀胱,二月(丑月)為腎,三月(寅月)為膽,四月(卯月)為肝,五月(辰月)為小腸;六月(巳月)為心,七月(午月)為三焦,八月(未月)為心包,九月(申月)為胃,十月(酉月)為脾,十一月(戌月)為大腸,十二月(亥月)為肺(這段文字出自《難經》)。
更詳細地說,陽氣的生長始於少陽(指寅月),因此寅月為春季的開始。寅、卯、辰三個月為春季,屬於肝經的運作時期;巳、午、未三個月為夏季,屬於心經的運作時期;午、未、申三個月為長夏(夏季的延續),屬於脾經的運作時期;申、酉、戌三個月為秋季,屬於肺經的運作時期;亥、子、丑三個月為冬季,屬於腎經的運作時期。陰陽之氣的相互作用、升降變化,造成了不同月份臟腑功能的主導地位各不相同。雖然陰陽變化無窮,但其中仍有其規律可循,絲毫不亂。
2. 陰陽已分而五行未相生圖
天一生水,故甲乙居坎而為水。地二生火,故丙丁為火而居離。天三生木,故戊己居震而為木。地四生金,故庚辛為金而居兌。天五生土,故壬癸居乾、艮、巽、坤四隅而為土。
甲乙居坎而為水者,乃陰陽未分將分,而五行未相生也。甲乙為十干之首,水為五行之首,故甲乙水也。
白話文:
天地生成之初,陰陽雖已分開,但五行相生的秩序尚未完全建立。
一、天一生水,所以甲乙屬水,位在坎卦。 二、地二生火,所以丙丁屬火,位在離卦。 三、天三生木,所以戊己屬木,位在震卦。 四、地四生金,所以庚辛屬金,位在兌卦。 五、天五生土,所以壬癸屬土,位在乾、艮、巽、坤四個方位。
甲乙位於坎宮而為水,正說明了在陰陽將要分開,五行尚未開始相生相剋的狀態下,甲乙作為十天干之首,如同水為五行之首,因此甲乙屬水。
3. 五行相生方位圍
震為長男,在人為少陽,在時為二月。時值春陽之首,故震為甲乙。木生火,則離為丙丁火,生土,則乾、艮、巽、坤為戊己。土生金,則兌為庚辛。金生水,則坎為壬癸。
白話文:
五行相生方位與八卦
東方震卦代表長男,在人體对应少阳,在時間对应二月。二月是春季的開始,所以震卦的五行屬木,对应甲乙兩木。木生火,所以南方離卦為丙丁火;火生土,所以乾、艮、巽、坤四卦的五行屬土,对应戊己土;土生金,所以西方兌卦為庚辛金;金生水,所以北方坎卦為壬癸水。
4. 五行以土定位變化圖
天干甲、乙、丙、丁、戊為陽;已、庚、辛、壬、癸為陰。五行土氣最厚而居中。甲為陽之首,己為陰之首。以土定位,則甲己為土,土生金,故乙庚為金。金生水,故丙辛為水。水生木,故丁壬為木。木生火,故戊癸為火。無論如何變化,不外此理。
白話文:
五行以土定位變化圖
天干甲、乙、丙、丁、戊屬陽;己、庚、辛、壬、癸屬陰。五行中土氣最厚重,居於中央位置。甲是陽的開始,己是陰的開始。以土為基準,則甲己屬土;土生金,所以乙庚屬金;金生水,所以丙辛屬水;水生木,所以丁壬屬木;木生火,所以戊癸屬火。無論怎樣變化,都脫離不了這個規律。
5.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本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伏羲取象河圖○引而伸之為一,圖□而成□,陰圍陽為水,又因坎卦始於一陽,故曰天一生水,取象河圖○○引而伸之為□,因一而成□,陽圍陰為火,又因□生於兩個○○,故曰地二生火。取象河圖○○○變而為□以成□,適得離卦之初爻二爻。但兩爻不成卦,又加坎卦三爻而成□,因此卦起於□,適合離卦之兩爻,加坎卦之一爻,一二相加,故曰天三生水。取象河圖○○○○變而為□以成□,適得離之陰爻而上升,二二相成,故曰地四生金。
取象河圖而生四卦(伏羲本河圖畫八卦,一二三四,已有坎離震兌四卦,其乾坤巽艮四卦,系由而生),三生於□,□生於□,三生於,三生於□,再五個○之象,每○均有一陰一陽,蓋□及□,五陽餘一陰,其一陰為餘數,並於五數中之一數內,仍化為陽而為五陽。□及□五陰餘一陽,其一陽為餘數,亦並於五數中之一數內,仍化為陰而為五陰。
五陰五陽相合,仍為,故曰天五生土。
此為一加四之數,其餘之一及□,即相火。故四行與土成則土為五,土與四行成則土為六。例如□卦加-,-,-,-,-,-,之四卦,則為□□之兩卦。□卦加—,—,—,—,—,—,之四卦,則為□□之兩卦。
天一生水,加土之五,為天一加天五,則成六。六為偶數,偶數為地,故曰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加土之五,為地二加天五,則成七,七為奇數,奇數為天,故曰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加土之五,為天三加天五,則成八,八為偶數,偶數為地,故曰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加土之五,為地四加天五,則成九,九為奇數,奇數為天,故曰天九成之。
四行成土,得奇則為天,得偶則為地,奇為天數,偶為地數也。土本身之數為五,分其餘之相火則為六,土旁四行,加四行則為十,故曰地十成之。
或問前釋天五生土,不曰二加三,而曰一加四,何也?曰:例如□□,為一陽爻,五陰爻,在卦為艮為坤,艮在後天為陽,坤為陰,陰陽合,成六爻之卦,析之則為□為少陽,□為太陰,此六爻系一少陽加二太陰為四陰爻,以二太陰之四陰爻,加少陽之一陰爻,得數五,故非曰一加四不可。
白話文:
伏羲根據河圖的圖像推演,將其延伸為數字“一”,陰圍繞陽,代表水,又因坎卦始於一陽,故稱“天一生水”。河圖的圖像延伸為“二”,陽圍繞陰,代表火,又因火生於兩個陰爻,故稱“地二生火”。河圖的圖像變化為“三”,恰好得到離卦的初爻和二爻,再加坎卦的三爻,形成一個完整的卦象,因此稱“天三生木”。河圖的圖像變化為“四”,得到離卦的陰爻,二二相成,故稱“地四生金”。
河圖產生了四卦(伏羲河圖原本畫有八卦,其中坎、離、震、兌四卦已存在,乾、坤、巽、艮四卦則由其他圖像演變而來)。“三”生於某卦象,“某”生於“某”,依此類推。五個圓圈的圖像,每個圓圈都包含一陰一陽,陰陽相合,得到五陰五陽,最終合為一,故稱“天五生土”。
這是“一加四”的數理關係,其餘的“一”和“某”即相火。四行與土結合,土成為“五”;土與四行結合,土成為“六”。例如,某卦加上另外四卦,則形成兩個卦象。
“天一生水”加上“土之五”,為“六”,六為偶數,偶數屬地,故稱“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加上“土之五”,為“七”,七為奇數,奇數屬天,故稱“天七成之”。以此類推,“天三生木”加“土之五”為“八”,“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加“土之五”為“九”,“天九成之”。
四行化生為土,得到奇數則屬天,得到偶數則屬地;奇數為天數,偶數為地數。土本身的數為“五”,加上相火為“六”,土加上四行則為“十”,故稱“地十成之”。
有人問,之前解釋“天五生土”時,為何不用“二加三”而用“一加四”?因為例如某卦,為一陽爻和五陰爻,在卦象中為艮為坤,艮在後天八卦中為陽,坤為陰,陰陽結合,成為六爻卦。分析它,可以得到少陽和太陰,這六爻是由一少陽加二太陰(四陰爻)組成。用二太陰的四陰爻加上少陽的一陰爻,得到數“五”,所以必須用“一加四”。
6. 五運圖
起運之法不一,以陰陽論,由冬至起。以氣候論,由立春起。以氣交論,由大寒起。三者各有所主,不容是此非彼。但以冬至起運之說為較長,由去年冬至(冬至陽生,故去年冬至為本年春之始),至本年立夏為角運。立夏至夏至為徵運。夏至至立秋為宮運。立秋至立冬為商運。
立冬至冬至為羽運。年凡五運,但五運初二三四終之序,隨年推移,非屬固定。例如丁壬之年,初角運,二徵運,三宮運,四商運,終羽運。戊癸之年,初徵運,二宮運,三商運,四羽運,終角運。甲乙之年,初宮運,二商運,三羽運,四角運,終徵運。乙庚之年,初商運,二羽運,三角運,四徵運,終宮運。
丙辛之年,初羽運,二角運,三徵運,四宮運,終商運。
或問除丁壬年外,餘年之角、徵、宮、商、羽五運,先後次序,不免倒置何也?曰:因司天在泉,間氣之不同,是以各異也。
六氣運行,甲子相乘,合而復離,周而復始,如環無端。故司天在泉,以六十為一大會,茲再揭六圖之一以明之,舉一反三,余皆例此。
太陽為坎而居水,寒氣應之則為寒,因太陽為寒,少陰當然為熱,坎離已定,寒熱已分,則陽明為燥,太陰為濕,少陽為火,厥陰為風,此陰陽合而復分之象也。假設少陰居南,則太陰居西南,厥陰居東南,陽明居北,則少陽居西北,太陽居東北。此離陰陽之本而言陰陽,故少陰居南,陽明居北,即《難經》旺水由少陽起,《傷寒》由太陽起之理也。
或問三陰三陽之司天,其初氣與四氣互有不同何也?曰:六氣起運,以三終定位,以初四為首,三陰三陽之比較,初氣四氣,互易其位,因以類求類也。故陽氣司天,則初氣起干司天左間,陰氣司天,則初氣起於在泉左間。
或問足厥陰肝、足少陽膽皆木也。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皆君火也。手少陽三焦、手厥陰心包皆相火也。是太陰脾、足陽明胃皆土也。手陽明大腸、手太陰肺皆金也。足太陽膀胱、是少陰腎皆水也。而論六經者,舍膽取肝,舍小腸取心,舍心包取三焦,舍胃取脾,舍肺取大腸,舍腎取膀胱何也?曰:以陰陽論,腑為陽,臟為陰,氣為陽,血為陰。
六腑中膽與小腸與胃,皆為化水穀之械,三焦則輸氣之機,大腸則通氣之府,膀胱則化氣之源也。三陽主氣,故舍膽、小腸、胃,取三焦、大腸、膀胱。六臟中心包與肺與腎,皆為布精輸血之臟,肝則藏血,心則生血,脾則統血也,三陰主血,故舍心包、肺、腎,取肝、心、脾。是以三焦、大腸、膀胱為氣之源,肝、心、脾為血之本。
或問司天在泉,以間氣推之固無疑,以生克推之似難通。少陽火司天,則其母厥陰木在泉。陽明金司天,則其所不勝少陰火在泉。太陽水司天,則其所不勝太陰土在泉。厥陰木司天,則其子少陽火在泉。少陰火司天,則其所勝陽明金在泉。太陰土司天,則其所勝太陽水在泉。
或由子而母,或由母而子,或由所不勝而所勝,或由所勝而所不勝,種種不同何也?曰:以陽精所降陰精上奉之理推之,自無所不通。陽氣能降必有樞,人以少陽為樞,因為樞紐,故陽下降,當歸根於母,此子司天母在泉之理。陰上升,當筍子而上達(厥陰為木,筍子則生少陽火而上達),此母司天子在泉之理。
陽下降,陰必侵之,此所勝司無所不勝在泉之理。陰上奉,陽必助之,此所不勝司天所勝在泉之理。
或問陰何以侵陽,陽何以助陰?曰:就陰陽升降言之,陰常靜,其氣易保,陽常動,其氣易散,此一證也。就陰陽內外言之,陰生陽長,陰內守,陽外衛,陽皆助陰,非僅前言太陽陽明也。即陰偏勝時,陽仍可外衛,俾陰得內守。設陽偏勝時,陰則以靜制功,此又一證也。是以陽病見陰脈多死,陰病見陽脈,多生。陰虛可療,陽虛難治,即此理也。
白話文:
五運圖
古代關於運行的理論並非單一標準,從陰陽角度看,以冬至為一年之始;從氣候角度看,以立春為一年之始;從氣的交替角度看,以大寒為一年之始。三種說法各有其道理,不能互相否定。但以冬至起算的說法較為普遍,從上一年冬至(冬至陽氣初生,故上一年冬至視為本年春季開始)到本年立夏為角運;立夏到夏至為徵運;夏至到立秋為宮運;立秋到立冬為商運;立冬到冬至為羽運。一年共五個運,但這五個運的順序會隨著年份不同而變化,並非固定不變。例如,丁壬年,依次為角、徵、宮、商、羽運;戊癸年,依次為徵、宮、商、羽、角運;甲乙年,依次為宮、商、羽、角、徵運;乙庚年,依次為商、羽、角、徵、宮運;丙辛年,依次為羽、角、徵、宮、商運。
有人問:除了丁壬年外,其他年份的角、徵、宮、商、羽五運的順序為何會顛倒?這是因為司天在泉,間氣不同,所以各有差異。
六氣運行,甲子相乘,互相結合又分離,周而復始,循環往復,如同環狀無始無終。因此,司天在泉,以六十甲子為一個大周期,這裡只解說其中一個圖的運轉規律,其他的以此類推。
太陽屬坎卦,居於水中,寒氣相應則為寒;因為太陽屬寒,則少陰自然屬熱。坎離既已確定,寒熱已分,則陽明屬燥,太陰屬濕,少陽屬火,厥陰屬風,這是陰陽結合又分離的景象。假設少陰在南,則太陰在西南,厥陰在東南,陽明在北,少陽在西北,太陽在東北。這是從陰陽本性來論述陰陽的方位,所以少陰在南,陽明在北,這也符合《難經》中旺水由少陽開始,《傷寒論》中由太陽開始的道理。
有人問:三陰三陽的司天之氣,其初氣與四氣為何有所不同?這是因為六氣的運行,以三終之氣來確定位置,以初四之氣為首,三陰三陽的比較,初氣與四氣互換位置,是根據類推的原則。所以陽氣司天,初氣從干支司天左邊開始;陰氣司天,初氣從在泉左邊開始。
有人問:足厥陰肝、足少陽膽都屬木;手少陰心、手太陽小腸都屬君火;手少陽三焦、手厥陰心包都屬相火;太陰脾、足陽明胃都屬土;手陽明大腸、手太陰肺都屬金;足太陽膀胱、少陰腎都屬水。但在論述六經的時候,卻捨棄膽而取肝,捨棄小腸而取心,捨棄心包而取三焦,捨棄胃而取脾,捨棄肺而取大腸,捨棄腎而取膀胱,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從陰陽角度看,腑屬陽,臟屬陰,氣屬陽,血屬陰。
六腑中膽、小腸、胃都參與食物的消化吸收,三焦是氣的運行通道,大腸是排氣的器官,膀胱是化氣的來源。三陽主氣,所以捨棄膽、小腸、胃,而取三焦、大腸、膀胱。六臟中,心包、肺、腎都參與精氣和血液的運行,肝藏血,心生血,脾統血。三陰主血,所以捨棄心包、肺、腎,而取肝、心、脾。因此,三焦、大腸、膀胱是氣的來源,肝、心、脾是血的根本。
有人問:司天在泉,以間氣推演沒有問題,但以生克關係推演好像不通。少陽火司天,則其母厥陰木在泉;陽明金司天,則其所不勝少陰火在泉;太陽水司天,則其所不勝太陰土在泉;厥陰木司天,則其子少陽火在泉;少陰火司天,則其所勝陽明金在泉;太陰土司天,則其所勝太陽水在泉。
有時是從子到母,有時是從母到子,有時是從所不勝到所勝,有時是從所勝到所不勝,情況為何如此不同?這是根據陽精下降,陰精上升的道理來推演的,這樣就都能理解了。陽氣下降必有樞紐,人體以少陽為樞紐,所以陽氣下降,最終回到其母,這就是子司天母在泉的道理。陰氣上升,如同竹筍破土而出(厥陰屬木,竹筍生長而出少陽火),這就是母司天子在泉的道理。
陽氣下降,陰氣必然侵犯它,這就是所勝司天,所不勝在泉的道理。陰氣上升,陽氣必然輔助它,這就是所不勝司天,所勝在泉的道理。
有人問:陰為何侵犯陽,陽為何輔助陰?從陰陽升降的觀點看,陰靜而易守,陽動而易散,這是其一。從陰陽內外的觀點看,陰生陽長,陰內守,陽外衛,陽都輔助陰,不僅僅是前面提到的太陽和陽明。即使陰氣偏盛,陽氣仍然在外保護,使陰氣得以內守。如果陽氣偏盛,陰氣則以靜制動,這是其二。因此,陽病見陰脈多死,陰病見陽脈多生。陰虛可以治療,陽虛難治,道理就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