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蓀醫話》~ 谷蘇醫話(卷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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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蘇醫話(卷二) (16)

1.

云在天空,與人身氣血亦有相關之故,然古惟針灸科曾一及之,用方藥者鮮能救此,惟《杭州府志》載錢塘葛林治楊公子一案。假雲氣以濟方藥之窮,殊有妙理。少師楊公子,當暑眩已絕,且移之木矣,林趨入曰「無傷也,亟出之。」公曰:「兒已噤矣,奈何劑也?」林曰:「予無劑也,所恃者天上云耳。

云生而悽悽欲雨,陰氣舒而陽郁消,吾以清利物煮水而蒸其下,其可瘳乎!」如其法而疾愈。迨暮而兒戲於庭矣。內證亦無不可移。臟病可移於腑,如魏玉璜治一少年一老人,勞嗽失音,為用集靈膏,皆下生痔而愈是也。重病移之使輕,如錢仲陽患周痹,恐其入臟,自用藥移之,使病在末,故左手足雖不用,而能享天年是也。

內部移之外出,如張子和治川德源洞泄,治之漸愈,而足上患一癤,謂是里邪外出,病痊之候是也。又王海藏云「少陽病用柴胡移其時,早移於晏,晏移於早,氣移於血,血移於氣,使邪無可容之地,是內證亦有移治之法也。」大抵病之不能痊愈、不能速愈者,皆須用移法,此可補《石室秘錄》一百二十八法所未備。

白話文:

雲在天空,與人體氣血也有一定的關係。古代只有針灸科稍微提及過這方面,用藥物治療的很少能治好這種病症,只有《杭州府志》記載錢塘葛林治療楊公子一案,巧妙地利用雲氣來彌補藥物治療的不足。少師楊公子,盛夏中暑昏迷,已經快要不行了,葛林趕緊跑進去說:「沒事的,趕快把他抬出來!」楊公子說:「孩子已經昏迷不醒了,怎麼治療呢?」葛林說:「我沒有藥物,我依靠的是天上的雲。

雲氣陰鬱欲雨,陰氣舒展而陽氣鬱結消散,我用清涼的藥物煮水,然後用蒸汽熏蒸他,這樣就能痊癒!」按照這個方法治療,孩子很快就好了,傍晚時分就能在庭院裡玩耍了。內在的病症也可以轉移。臟腑之病可以轉移到其他臟腑,例如魏玉璜治療一個少年和一個老人,都患有勞嗽失音,他用集靈膏治療,都使病症轉移到長痔瘡而痊癒了。把重病轉移到輕病,例如錢仲陽患有周痹,擔心它會侵入臟腑,自己用藥物轉移病症,使病情表現在四肢末端,所以雖然左手腳不能用,但他還是活到了高壽。

內在的病症可以轉移到體表,例如張子和治療川德源的泄瀉,治療漸漸好轉,而腳上卻長了一個癤,認為這是體內邪氣外泄,是疾病痊癒的徵兆。又王海藏說:「少陽病可以用柴胡來調整發病時間,把早上的病症轉移到晚上,晚上的病症轉移到早上,把氣的病症轉移到血,把血的病症轉移到氣,使邪氣無處藏身,這就是內證也可以用轉移的方法治療。」總之,那些不能痊癒或不能迅速痊癒的疾病,都需要用轉移的方法治療,這可以補充《石室秘錄》一百二十八法中沒有記載的內容。

2. 以意讀書

醫者意也,以意用藥,亦可以意讀書,如《內經》驚者平之,此平字有鎮定之意,而張子和解為平常之平,以為平常見之,則不驚也,曾治一婦大驚後,聞有聲響,則驚倒不省,乃故擊幾以驚之,擊四五次,然後徐徐驚定,是夜擊門窗,自昏達曙,熟臥不聞,此以意讀書之一驗也。

《金匱·婦人妊娠篇》有絕之之語,此絕字明是斷絕之絕,觀原文謂妊娠惡阻於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明言誤治,則斷絕其胎孕也。樓全善解絕之為禁,絕其醫藥,曾治一婦惡阻病,前醫愈治愈吐,遂借禁絕之旨,以炒糯米代茶,止藥月餘漸安,此又以意讀書之一驗也,非圓機之士,未易語此。

白話文:

以意讀書

醫生治病,講究的是體察病人的病情和心理狀態。用藥也一樣,需要用心去理解。同樣的道理,讀醫書也要用心去體會,不能只看字面意思。例如,《黃帝內經》中說「驚者平之」,「平」字的意思是鎮定,而不是張子和所理解的「平常」。張子和認為,如果經常見到這種情況,就不會害怕了。我曾經治療一位婦女,她受驚後,只要聽到一點聲音就會嚇倒昏迷。我就故意敲打桌子來嚇她,敲了四五次後,她才慢慢鎮定下來。那天晚上,她家裡門窗不斷發出聲響,但她從晚上睡到天亮,熟睡不醒,絲毫沒有被驚動。這就是用心去理解醫書的一個例子。

《金匱要略·婦人妊娠篇》中提到「絕之」這個詞,明顯是指斷絕的意思。原文意思是,懷孕初期妊娠反應嚴重,到六十天左右就會出現這種情況,如果醫生用反常的方法治療,例如一個月內不斷地催吐瀉下,就會導致胎兒流產,這就是說錯誤的治療會斷絕胎孕。樓全善則把「絕之」解釋為禁止,禁止使用藥物。我曾經治療一位妊娠反應很嚴重的婦女,之前的醫生一直用各種方法讓她嘔吐,後來我就根據「禁止」的意思,用炒過的糯米代替茶水,停藥一個多月後,她的病情就慢慢好轉了。這也是用心去理解醫書的一個例子,不是有很高醫術的人,不容易理解這些深層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