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蓀醫話》~ 谷蘇醫話(卷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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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蘇醫話(卷二) (3)

1. 卵珠

女子受精成胎,全在卵珠。卵珠生於卵巢,而外有胞,每月熟一個為常度,亦有成熟兩個者。月經之行,即為卵珠成熟之徵候,月經將終,則為卵珠裂胞而出,入輸卵管,將卵中所藏胚珠為裂脫出,預留一隙,則以為精蟲攝入之路,然後前進而達於子宮,造成一種巢狀,約留六日乃至十日,在此期內一遇精蟲闖入,即吸收而營養之,是為妊娠。若期內不遇媾合,則卵珠由子宮口部脫出而下膣腔,不能成孕矣。

中醫不知卵珠之說,故論收胎多主男精女血,不知血是養胎者也。今竟說成精血混合而成胎,豈非謬誤。又如褚氏以精裹血、血裹精分男女,東垣以精勝血,血勝精分男女,此等尤為無稽。卵珠成熟而受精,則為妊娠。故婦人無子,不得不注意於卵珠之營養與分泌。

白話文:

女子受精成胎,全在卵珠。

女子懷孕,完全取決於卵珠。卵珠生成於卵巢,外層包裹著胞膜,每月通常成熟一個,偶爾也會成熟兩個。月經來潮,正是卵珠成熟的徵兆。月經將結束時,卵珠會裂開胞膜,進入輸卵管。此時卵珠會將其中所含的胚珠裂解出來,留下一個空隙,作為精蟲進入的通道。精蟲進入後,會繼續前進到達子宮,並形成一個巢狀構造,持續約六至十天。在這段期間,若有精蟲進入,卵珠就會吸收並滋養精蟲,進而懷孕。如果在此期間沒有精蟲與卵珠結合,卵珠就會從子宮口脫落,進入陰道,無法受孕。

古代中醫並不知道卵珠的存在,因此對於受孕的描述大多強調男精女血,認為血是滋養胎兒的物質。他們認為精血混合便會成胎,這顯然是錯誤的。此外,褚氏認為精包裹血,血包裹精,就分別生男或生女;東垣則認為精強於血,血強於精,就分別生男或生女,這些說法更是荒謬無稽。

事實上,只有卵珠成熟並受精,才能懷孕。所以婦女若想生育,就必須注意卵珠的營養和分泌。

卵珠位於卵巢,而藏於濾泡,其營養一以濾泡內所含之白液為主,白液吸盡則卵珠成熟,濾泡外壁,通過多數微絲血管,血管充溢而破裂,則胞乃緊滿而突出於巢之表面,卒乃破其被膜,乃巢之表層而分泌卵珠,其分泌正為月經潮來,子宮黏膜剝脫之候,而卵珠即由輸卵管以達子宮,與黏膜之新創面相附著,以受精蟲之攝入。由此觀之,卵珠之營養在白液,卵珠之分泌在血液。

以中醫學理解釋之,則白液者水也,血液者火也,水為體而火為用,壯水益火,治各有宜。古方治無子多主虛寒而用溫熱,其方之最佳者為秦桂丸,蔭丹溪力言其誤,予謂此方用桂、附,薑、辛等味,力能鼓盪血液而助分泌之用,以治血寒凝結,卵珠不能裂胞而出者,可以取效。若血熱,則非所宜。

又況白液不足,卵珠失其營養者,更何以概施!

白話文:

卵子位於卵巢,藏在卵泡裡,主要靠卵泡內的白液提供營養。白液被吸收完後,卵子成熟,卵泡外壁充滿血液,血管破裂,卵泡膨脹突出卵巢表面,最後破裂釋放卵子。這個過程同時也是月經來潮的徵兆,子宮內膜脫落,卵子通過輸卵管到達子宮,附著在新的內膜上,等待精子受精。由此可見,卵子的營養來自白液,卵子的釋放則依賴血液。

從中醫角度來看,白液屬水,血液屬火,水為本,火為用,滋養水份和溫補火氣,治療需因人而異。古方治療不孕症多以溫熱藥物治療虛寒,其中最有名的藥方是秦桂丸,但丹溪先生認為它不適用於所有情況。秦桂丸中桂枝、附子、薑、辛等藥物能溫補血液,有助於卵子釋放,適合治療血寒凝結、卵子無法排出者。但如果血熱,則不適合使用。

此外,如果白液不足,卵子缺乏營養,也不能一概而論。

2. 妊娠

婦人受妊,有難以常理測者,經不通不能受妊,此常理也。然汪石山治婦產後年餘,經水不通,首夏忽病嘔吐,手指麻痹,聲啞而噦,醫皆視為風病,汪診其脈細而近滑,尺按不絕,便斷為妊娠惡阻,治之果愈。又有一生不至孕,晴經者,是經不通,亦受妊也。妊後經即不行,亦常理也。

然薛立齋治一婦,妊娠三月,其經月三、五次,兒大方止。張景岳治一婦,妊娠,經三月方止。王孟英治黃嶺吉室人,妊後四月經始停,娠始顯,娩如期。又有月月行經產子者,書名「胎盛」,俗名「垢胎」,是妊娠亦能行經也。能受妊者必無病,亦常理也。然江篁南治遊讓溪夫人,病新愈月餘,即受妊。

白話文:

婦女懷孕,有些狀況並非用常理就能推測。經期不通暢就不能懷孕,這是正常的道理。然而,汪石山醫治一位婦女,產後一年多,經水不通,初夏突然患上嘔吐、手指麻痺、聲音嘶啞且有呃逆的症狀,許多醫生都認為是風病,汪石山卻診斷出她脈象細滑,尺脈按之不絕,斷定是懷孕造成的妊娠惡阻,治療後果然痊癒。

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人終生不孕,即使偶爾有月經,也是因為經期不通暢,卻依然懷孕。懷孕之後經期就停止,也是正常的道理。

然而,薛立齋醫治一位婦女,懷孕三個月,月經卻來了三次,孩子卻依然健康出生。張景岳醫治一位婦女,懷孕後三個月月經才停止。王孟英醫治一位名叫黃嶺吉的婦女,懷孕四個月才停止經期,妊娠才顯露出來,後來如期生產。還有些人,月月行經卻能生孩子,書上稱為「胎盛」,俗稱「垢胎」,證明懷孕也能有月經。

能夠懷孕的人一定沒有病,這也是正常的道理。然而,江篁南醫治一位名叫遊讓溪的婦女,她剛病癒一個多月,就懷孕了。

汪石山治二婦病鼓脹,大如箕垂如囊,無藥可救,後皆因產而亡。王孟英治金碗香媳平產後營分不攝,季夏漸愈,仲秋診其脈,已有孕矣。治石誦義室,脘痛甫愈,適汛逾期,亦斷為孕,已而果然,果病體虛體亦能受孕也。凡若此等,理則反常,在事則恆有,當其胎孕未顯,求診於醫,苟非指下了了,安能見有於無。

此外,更有血欲凝而暴竭證,初非有脈可驗,醫不知此妄投湯藥,此犯景岳暗產之戒,又《女科輯要》載錢鵠云之室得厥症,治愈後生一子,計其得病之時,乃受胎之初月。錢彬安之室,得咳嗆涎痰,脈細數之症,吳門葉氏謂是百日勞,不治,浦書亭取六味丸料與服,病愈而胎始顯。

白話文:

汪石山曾經治療過很多婦女患有鼓脹病,肚子像簸箕一樣大,像袋子一樣垂下來,沒有藥可以治好,後來都因生產而死。王孟英治療金碗香的媳婦,她生產後氣血失調,到了夏季才漸漸好轉,到了秋季診脈時,已經懷孕了。王孟英也治療過石誦義的妻子,她剛治好腹痛,就過了生理期,王孟英判斷她懷孕了,結果真的懷孕了。由此可見,即使身體虛弱,也可能懷孕。像這樣的案例,道理是反常的,但實際上卻經常發生。當懷孕還沒有明顯徵兆的時候,去看醫生,如果醫生沒有準確地診斷,就無法發現懷孕的跡象。

另外,還有一些病人,血氣將要凝結而突然昏厥,一開始沒有脈象可以觀察,醫生不知道這是懷孕初期,就亂投藥,這是犯了張景岳所說的“暗產”禁忌。還有,《女科輯要》中記載錢鵠的妻子患了厥症,治好後生了個兒子,推算她得病的時間,正好是她受孕的第一個月。錢彬安的妻子患了咳嗽、嗆咳、吐口水、脈搏細數的症狀,吳門的葉氏認為是百日勞,不予治療。浦書亭給她服用六味丸,病治好了,肚子也開始顯懷孕了。

汪石山診一婦,孕五月,右脈大於左脈,謂是女孕,彼則喜曰:「我男胎矣,往歲有妊,尊甫先生診云,亦謂右脈浮大,當是女子,孕後生男,今妊又得是脈,可知為男矣。」後果生男。王孟英診周光遠妻,右寸關忽見強大滑疾,上溢魚際,詢知汛愆半月,曰:「妊也,並可必其為男。」聞者疑之,王曰:「肺象乎天,今右寸脈強滑上溢,豈非本乎天者親上耶。

後果舉一子,脈書之不可泥如此。

白話文:

一位名叫汪石山的醫師診治一位懷孕五個月的婦女,發現她的右手脈搏比左手脈搏強勁,判斷是懷了女胎。婦女卻高興地說:「我懷的是男胎!以前懷孕時,尊貴的父親診斷說右手脈搏浮大,應該會生女孩,結果後來生了男孩,現在又出現同樣的脈象,肯定會生男孩。」最後果然生了男孩。另一位名叫王孟英的醫師診治周光遠的妻子,發現她右手寸關脈突然強勁滑利,向上溢至魚際穴,詢問得知她懷孕已經超過一個半月,便說:「她懷孕了,而且一定是男孩。」有人感到疑惑,王孟英解釋說:「肺象徵著天,現在右寸脈強滑上溢,不就是本於天者向上升嗎?」後來果然生了男孩。由此可見,脈象判斷懷孕性別不可完全依賴書本記載。

3. 過用不產

《病源論》妊娠過年不產,由挾寒冷,宿血在胞而有胎,冷血相搏,令胎不長,產不以時,予觀書傳所載,古之偉人,如符堅則十二月生,劉朔則十三月生,帝堯及昭帝則皆十四月生,劉聰則十五月生,又《產育寶慶集》云:婦人懷胎,有七月、八月、九月而產者,亦有經一年至二年、三年、五年而後產者,蓋人之生,陰注陽定,自有時日,不可改移,今必拘以十月,似為未盡,據此,則《病源》云云,未為通論。證諸生理學家之說,胎兒至第四個月男女已別,爪發始生。

至第七個月,頭毛密生,睪丸漸下,瞳膜漸消,此時產出之兒,已能續其生命,故七月生子,固不為異。至遲產延至十數月者,證以西說,亦所恆有,惟遲至三年、五年實屬駭聞,然造化之奇,每有不可以常理測者,蕭慎齋目為不經則過矣。又按潘溫叟治一孕婦,孕五歲,一婦孕十有四月,皆未育,公視曰:「疾也。

白話文:

古人認為懷孕超過一年不生產,是因寒氣入侵、積血在子宮,導致胎兒無法正常發育,所以生產延遲。不過古籍記載,像符堅、劉朔、堯帝、昭帝、劉聰等歷史人物,都曾出生在超過十月的時間。《產育寶慶集》也提到,有些人懷孕七、八、九月就生,有些人則要懷孕一、二、三、甚至五年才生產。這些例子都說明了,人生的陰陽變化有其自然的規律,懷孕的時間長短,並非一定只能是十個月。生理學家也指出,胎兒在第四個月時性別已分化,指甲和頭髮也開始生長;第七個月時,頭髮長出,睪丸下降,瞳孔也逐漸清晰,此時生下的孩子已經可以存活。所以,七個月生孩子並非奇事,十個月以上才生產的情況也並非罕見。至於懷孕三年五年這種情況,雖然聽起來很奇怪,但造化奇妙,有時會超出常理,蕭慎齋說這是「不經」,就顯得過於武斷了。潘溫叟曾經治療過兩個懷孕時間過長的婦女,一個懷孕五年,另一個懷孕十四個月,兩人最後都沒有順利生產,潘溫叟認為這是病症。

」作大劑飲之,孕五歲者,墮肉塊首余枚,有眉目狀。孕十四月者,墮一大蛇,而皆愈。許裕卿治一婦孕十七月不產,問諸情況,果孕非病,但云孕五月以後不動,為主丹參一味令服,兩旬余,胎下已死而枯,張石頑治馬雲生婦,孕十三月不產,脈來微結,為處十全大補湯,服至二十劑而下,胎枯色白,據此,則過期不產,有怪胎、枯胎,臨證又不可不審也。

白話文:

「服用大量藥物,懷孕五年者,墮落肉塊頭一個,有眉目形狀。懷孕十四月者,墮落一條大蛇,而都痊癒了。許裕卿醫治一位婦女懷孕十七月不生產,詢問各種情況,確實是懷孕而非疾病,只說懷孕五個月後就不動了,以單味丹參藥物令她服用,二十多天後,胎兒已死且枯乾。張石頑醫治馬雲生婦女,懷孕十三月不生產,脈象微弱而結,施以十全大補湯,服用二十劑後產下胎兒,胎兒已枯乾呈白色。根據這些案例,則過期不生產,會有怪胎、枯胎,臨證時不可不仔細審慎。」

4. 產後奇證

丹溪、立齋醫案,有產後產下一物,如手帕者,有下一物如合缽者,有二歧者,有出肉線一條者,有子宮損落一片者,其在人身,果系何物,丹溪,立齋均無確見,然究其致此之由,則氣虛血脫四字,足以賅之,故立方處治,不過參、耆、歸、地,加以升提收澀之品。所謂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也。

丹溪有產後當大補氣血,雖有餘證,以未治之之論,殆為此等而發,當時得心應手之餘,不覺有此滿意語耳。又竇夢麟治一婦,因骨梗嘔吐,吐見一物,脫出口外二尺余,形如小腸,闊五分,內有未化食物,或云即是小腸,而腸不能出於口,竇氏謂是肺系,而肺系內不能容食,雖經治愈,理終不明。

白話文:

古代醫書《丹溪·立齋醫案》中記載產婦生產後出現了一些奇怪的現象,例如排出像手帕、碗、分叉物、肉線或子宮組織碎片等。丹溪和立齋都無法確切地知道這些東西是什麼,但認為是因氣虛血脫所致。因此治療方法主要使用人參、黃耆、當歸、生地等補氣養血的藥材,再輔以升提收澀的藥物。

丹溪認為產後應大力補氣血,即使有些餘症,也應先治本,此言論可能就是針對這些案例而發。竇夢麟也曾治過一位因骨梗嘔吐、吐出類似小腸、長達兩尺的患者,雖然治愈了,但病因仍然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