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治準繩‧瘍醫》~ 卷之一 (6)
卷之一 (6)
1. 分經絡(四)
)一男子年近六十,形素肥,初夏於左膊外廉側生一核,方圓二寸余,不甚痛,召予治。診其脈息,緩大而弱。予曰:此因憂悶而生,當氣升散之時,須急與人參膏五六斤。又看作何應。病家召他外科,以十宣散五六帖而瘡甚。予曰:此太虛也,勿以輕小視之。病家不信,一外科仍以十宣散進之,又五六帖,瘡平陷,出清水而死。
此可為因虛而生癰疽者之例。胡經歷女,及笄,性急而形實,未許嫁,厚味積毒已深。髀骨中痛者年餘,醫以氣藥雜治之,愈而復發。至秋冬令,忽大痛發熱,醫者方悟髀樞穴上生附骨疽,在外廉側少陽之分。
其厚味性急自若,自首至尾悉是五香湯、十宣散,服至瘡潰,猶與五香湯者月餘,忽一日惡寒發熱膈滿,醫者不悟升散太多,陰血已絕,孤陽狂越於上,猶恨服五香飲欠多,致膈間有滯,大服以進,一夕喘汗而死。(此二者由不預防本經,少陽血少,遽猛浪用十宣、五香表散而死之者也,可不戒哉。
)劉宗厚曰:以上病例,不繫膏粱、丹毒、火熱之變,因虛勞氣鬱所致,止宜補形氣,調經脈,其瘡當自消散,蓋不待汗之、下之而已也。其不詳脈證、經絡受病之異者,下之先犯病禁、經禁,故致失手如此。丹溪又曰:才得腫痛,參之脈證,但有虛弱,便與滋補,血氣無虧,可保終吉。
若用尋常驅熱、拔毒及氣藥,虛虛之禍,不旋踵矣。且夫火熱為病,亦有微甚,所謂君火、相火是也。瘡瘍所發,有癰疽癤癧,輕重淺深不同,或止發於一經,或兼二經者,止當求責於一二經,不可干擾余經也,若東垣處方用藥是已。矧有兼風、兼濕、兼痰、兼氣、兼血、兼陰虛等證者,病本不同,治當求責。
前論雖略,比之世俗外科等書,圖人形瘡樣而不分經絡者,此則大有徑庭矣。
頭部,巔(足太陽、厥陰、督脈。)頭角直耳上(中是少陽)。中行(前直鼻上巔,後直須中上巔,督脈。)第二行(足太陽,一寸五分各開兩傍,為頭第三行。)第三行(足少陽。)
面部,額(足少陽、陽明。)鼻(手陽明、太陽,足陽明,督脈。)人中督脈,(手、足陽明。)唇(足陽明。)唇內(足厥陰。)承漿(足陽明,任脈。)上齒(足陽明。)下齒(手陽明。)舌(足太陰、少陰。)目內眥(手足陽明,手足太陽。)目銳眥(手太陽,手、足少陽。
)眉至額(直鼻而上督脈,直目內眥而上足太陽,直目瞳子而上足少陽,直銳眥而上手、足少陽。)頰(直目內眥而下足陽明,直目瞳子而下足陽明。)頰車(足少陽、陽明。)耳(手足少陽,手太陽。)目系(手少陰,足太陽。)
頸項部,項中間(督脈)。拔項大筋中(足太陽)。當完骨下(手少陽,項大筋之前,耳之後也。)當耳下(足少陽。)當曲頰下(手太陽。)曲頰前(一寸手陽明。)挾喉兩旁動脈(足太陽、陽明。)缺盆中(任脈。)咽(手太陰、少陰、足太陰。)喉嚨(足少陰、陽明。)喉嚨後(足厥陰。)
白話文:
分經絡(四)
一位近六十歲的男子,體型肥胖,初夏時在左上臂外側長了一個腫塊,直徑約二寸左右,不太疼痛,於是請我診治。我診脈發現脈象緩慢、有力卻虛弱。我說:這是因為憂鬱而引起的,在氣血應該上升舒散的時候,必須緊急服用人參膏五六斤。再看看有什麼其他反應。病人家屬又請了外科醫生,用十宣散五六帖,結果病情加重。我說:這是因為身體太虛弱了,不能輕視。病人家屬不相信,外科醫生還是繼續用十宣散治療,又用了五六帖,腫塊塌陷,流出清水,病人就死了。
這可以作為因身體虛弱而生癰疽的例子。還有一個案例,一位年輕女子,青春期,性情急躁但身體強壯,尚未婚嫁,飲食過度積累毒素已深。大腿骨疼痛已有一年多,醫生用各種氣藥治療,時好時壞。到了秋冬季節,突然劇烈疼痛發熱,醫生才意識到是在髀樞穴上長了附骨疽,位於外側少陽經的分佈區域。
她飲食過度,性情急躁,從始至終都服用五香湯、十宣散,直到瘡瘍潰爛,仍然服用五香湯一個多月,突然有一天惡寒發熱,胸悶,醫生沒有意識到表散藥物用得太多,陰血已耗盡,陽氣孤獨亢盛,還覺得五香湯喝得不夠,又大量服用,一夜之間喘息出汗而死。(這兩個病例都是因為沒有預防本經,少陽經血虛,又猛烈使用十宣散、五香湯等表散藥物而致死,實在應該引以為戒。)
劉宗厚說:以上病例,都不是因為膏粱厚味、丹毒、火熱等引起的變化,而是由於虛勞氣鬱所致,只要補益形氣,調和經脈,瘡瘍就會自行消散,根本不需要發汗或瀉下。他們之所以失手,是因為不了解脈證、經絡受病的差異,用藥之前犯了禁忌,所以才會導致這樣的結果。丹溪又說:一發現腫痛,就根據脈證診斷,如果只是虛弱,就給予滋補,血氣不虧,就能保住性命。
如果使用普通的驅熱、拔毒和氣藥,虛弱的禍患就會很快發生。而且,火熱致病也有輕重緩急之分,所謂君火、相火就是如此。瘡瘍的發生,有癰疽癤癧之分,輕重淺深不同,有的只發生在一條經絡上,有的則涉及兩條經絡,治療時只應針對一兩條相關經絡,不能干擾其他經絡,就像東垣的處方用藥一樣。更何況還有兼夾風、濕、痰、氣、血、陰虛等證候的,病因不同,治療方法也應有所區別。
以上論述雖然簡略,但比起世俗外科書籍,那些只畫人體瘡瘍圖而不分經絡的,就大相徑庭了。
頭部:頭頂(足太陽經、厥陰經、督脈);頭角直耳上(少陽經);頭部中間(前面直達鼻樑上端,後面直達髮際上端,督脈);第二行(足太陽經,從中間向兩側各開一寸五分);第三行(足少陽經)。
面部:額頭(足少陽經、陽明經);鼻子(手陽明經、太陽經、足陽明經、督脈);人中(督脈、手陽明經、足陽明經);嘴唇(足陽明經);嘴唇內側(足厥陰經);承漿穴(足陽明經、任脈);上齒(足陽明經);下齒(手陽明經);舌頭(足太陰經、少陰經);目內眥(手足陽明經、手足太陽經);目銳眥(手太陽經、手足少陽經)。
眉到額頭:(從鼻樑向上為督脈,從目內眥向上為足太陽經,從瞳孔向上為足少陽經,從目銳眥向上為手足少陽經);面頰(從目內眥向下為足陽明經,從瞳孔向下為足陽明經);頰車穴(足少陽經、陽明經);耳朵(手足少陽經、手太陽經);目系(手少陰經、足太陽經)。
頸項部:項部中間(督脈);項部大筋中間(足太陽經);完骨穴下方(手少陽經,位於項大筋前方,耳朵後方);耳下方(足少陽經);曲頰穴下方(手太陽經);曲頰穴前方(一寸,手陽明經);喉嚨兩旁動脈(足太陽經、陽明經);缺盆穴(任脈);咽喉(手太陰經、少陰經、足太陰經);喉嚨(足少陰經、陽明經);喉嚨後方(足厥陰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