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肯堂

《証治準繩‧瘍醫》~ 卷之一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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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42)

1. 內消

若金石毒藥發疽者,尤效,蓋礬又能解金石之毒也。一方,用礬末五錢,硃砂五分,熱酒下亦效,此藥托裡固內,止瀉解毒,排膿不動臟腑,不傷氣血,有益無損,其藥易得,其功甚大,偏僻之處,不可不知。此方或蟲犬所傷,溶化熱塗患處,更以熱酒調末服,皆效。

榮衛返魂湯(又名通順散;又名何首烏散。)

何首烏(不犯鐵),當歸,木通(去皮尖),赤芍藥(炒),白芷(不見火),蘹香(炒),土烏藥(炒),陳枳殼(麩炒,若噁心,加薑汁炒),甘草

上方止此九味各等分,水、酒湯使,隨證用之,水酒相半亦可。惟流注加獨活,每服四錢。病在上食後服,病在下食前服。

此一藥,流注、癰疽、發背、傷折,非此不能效。至於救壞病,活死肌,彌患於未萌之前,拔根於既愈之後,中間君臣佐使,如四時五行,更相迭旺,真神仙妙劑,隨證加減,其效無窮。何則?此藥大能順氣勻血故也。夫氣陽也,血陰也。陽動則陰隨,氣運則血行。陽滯則陰凝,氣弱則血死。

血死則肌死,肌死則病未有不死者矣!必調其陽,和其陰,然後氣血勻,二者不可偏廢。只調陽不和陰,則氣耗而血凝,肌必不活,如五香連翹之類是已。只和陰不調陽,則血旺而氣弱,疾必再作,如內補十宣之類是已。然二藥亦須參用,不可執一為妙。此藥扶植胃本,不傷元氣,盪滌邪穢,自然順通,不生變證,真仙劑也。

用法列之於下。

一發背既久不愈,乃前醫用涼藥過也。涼藥內傷其脾,外冰其血。脾主肌肉,脾既受傷,飲食必減,顏色痿瘁,肌肉不生。血為脈絡,血一受冰,則氣不旺,肌肉糜爛。故必理脾,脾健肉自生。宜於此方中去木通,少用當歸,倍加厚朴、陳皮,盛則用家傳對金飲子,又盛則加白豆蔻之類為妙。一凡治流注,可加獨活。

流注者,氣血凝滯,故氣流而滯,則血注而凝。加此藥者,可以動盪一身血脈,血脈既動,豈復有流注乎。一流注起於傷寒,傷寒表未盡,餘毒流於四肢,經絡澀於所滯,而後為流注也。如病尚有潮熱,則里有寒邪未盡散,此方中可加升麻、蘇葉。如服此而熱不退,可加乾葛。

如有頭疼,加川芎,並用姜水煎。如無潮熱,可用水、酒相半煎。酒,大能行血生氣故也,氣生血行,病愈可必。然流注須表者,何也?所以推其因,究其源,不忘病之根本也。寒邪既盡,表之太過,則為冷流注,尤為難治,故宜略表為妙,表後第二節,宜服溫平之藥,乃十宣、內補是已。

如不效,第三節宜加附子,或服四柱散,數服即止,溫藥亦不可多用,恐增痛苦,反成膿血不幹。第四節仍歸本方收效,然表未盡則餘毒附骨而為骨癰。夫流注者,傷寒之餘毒、骨癰者,又流注之敗證也。流注非傷寒之罪,乃醫者表之未盡也。骨癰非流注之過,又庸醫涼藥之過也。

白話文:

內消

若因金屬、礦物或毒藥導致癰疽,此方尤為有效,因為礬石能解金石之毒。一方以礬石末五錢、硃砂五分,用熱酒送服,亦有效。此藥能托裏固內,止瀉解毒,排出膿液而不傷及臟腑,不傷氣血,益處多而無害,藥物易得,功效卻很大,偏遠地區更應熟知。此方亦可用於蟲犬咬傷,研成末用熱酒調和後塗於患處,再以熱酒調藥末服用,皆有效。

榮衛返魂湯(又名通順散;又名何首烏散)

何首烏(忌鐵器),當歸,木通(去皮尖),赤芍藥(炒),白芷(生),川芎(炒),土烏藥(炒),陳枳殼(麩炒,若噁心,加薑汁炒),甘草。

以上九味藥材各等分,水煎或酒煎,或水酒各半煎服,依病情服用。若是流注,則需加入獨活。每次服用四錢。病在上者,飯後服用;病在下者,飯前服用。

此方藥物,對於流注、癰疽、發背、傷折等症,都有奇效。它能救治危重病人,使壞死的肌肉復甦,能預防疾病發生,也能在痊癒後鞏固療效。方中藥材君臣佐使,如同四時五行,互相促進,實乃神仙妙藥。可根據病情加減藥物,功效無窮。為什麼呢?因為此藥能很好地調和氣血。氣屬陽,血屬陰,陽動則陰隨,氣運則血行;陽滯則陰凝,氣弱則血死。血死則肌肉壞死,肌肉壞死則疾病必死無疑!必須調和陽氣,滋養陰血,才能使氣血調和,二者不可偏廢。只調陽不和陰,則氣耗而血凝,肌肉必不能復甦,如同五香連翹之類的藥物一樣;只和陰不調陽,則血旺而氣弱,疾病必將復發,如同內補十宣之類的藥物一樣。因此,兩種藥物都應該兼顧使用,不可執著於一種藥物。此藥能滋補胃氣,不傷元氣,清除邪氣,自然順暢,不會產生新的病症,真是仙藥。

用法如下:

一、發背久治不癒,是因之前醫生使用了過多的寒涼藥物所致。寒涼藥物傷及脾胃,又使血液凝滯。脾主肌肉,脾受傷則飲食減少,面色萎黃,肌肉不生;血液流注於脈絡,血液受寒則氣血不旺,肌肉潰爛。所以必須調理脾胃,脾胃健壯,肌肉自然會再生。宜在此方中去除木通,少用當歸,加倍使用厚朴、陳皮,病情嚴重則用家傳對金飲子,更嚴重則加白豆蔻等藥物。二、凡治流注,可加獨活。

流注是指氣血凝滯,氣血流動受阻,則血液凝固。加入此藥,可以促進全身血液循環,血液循環通暢,流注自然會消失。三、流注起於傷寒,傷寒表證未盡,餘毒流於四肢,經絡阻塞,才會導致流注。如果病人仍有發熱,則表示體內寒邪未盡清除,此方中可以加入升麻、蘇葉。如果服用此藥後熱度不退,可以加入葛根。

如有頭痛,可加入川芎,並用薑水煎服。如果沒有發熱,可用水酒各半煎服。酒能行血生氣,氣生則血行,疾病自然痊癒。然而治療流注必須先解表,這是因為要追究病因,找到病根,不能忘記疾病的根本原因。寒邪去除後,表證過度,則為寒性流注,更難治療,故宜略微疏通表證即可。表證去除後,第二階段宜服用溫和的藥物,如十宣、內補之類。

如果無效,第三階段宜加入附子,或服用四柱散,服幾次即可,溫藥也不可多用,以免增加痛苦,反而導致膿血不幹。第四階段仍用本方收效。然而表證未盡,則餘毒會侵犯骨骼,導致骨癰。流注是傷寒的餘毒,骨癰則是流注的惡化。流注並非傷寒的罪過,而是醫生沒有完全去除表證;骨癰也並非流注的過錯,而是庸醫使用寒涼藥物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