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賓

《景岳全書》~ 卷之四十謨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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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十謨集 (10)

1. 發搐(十八)

百日內搐,亦有因乳母七情厚味所致者,當兼治其母,而以固胃為先,不可逕治其兒也。苦涎入心脾則不能言,用涼心、鎮驚、下痰之藥。逆搐者不治。若吐瀉後變證者亦不治。大凡發搐,因風者則面青目赤,因驚則叫呼搐搦,因食則噯吐氣悶,脾肺虛則生黏痰,喉間作鋸聲。

此乃心火不能生脾土,脾土不能生肺金,以致肺不能主氣,脾不能攝涎,故涎氣泛上而喉中作聲耳。若用祛風治痰之劑,則氣散陰消而促其危矣。

白話文:

嬰兒在出生一百天內發生的抽搐,有時候是因為哺乳的母親情緒不穩或吃了太過濃膩的食物所引起的,這時候應該同時治療母親,並且以調理母親的脾胃為優先,不可以只直接治療嬰兒。如果因為苦澀的口水進入心脾,會導致嬰兒無法說話,這時要用清心火、鎮驚、化痰的藥物來治療。若是抽搐是往上逆的狀況,就無法醫治。如果嘔吐腹瀉後又產生其他病變,也無法醫治。

一般來說,抽搐如果是因為風邪引起的,臉色會呈現青色、眼睛會發紅;如果是因為受到驚嚇引起的,會大聲哭叫、身體抽動;如果是因為飲食不當引起的,會打嗝、嘔吐、感到胸悶;如果是脾肺虛弱,則會產生黏稠的痰,喉嚨發出像鋸木頭的聲音。

這是因為心火無法滋養脾土,脾土無法滋養肺金,導致肺無法主導呼吸,脾無法控制口水,所以口水和氣向上湧,喉嚨才會發出聲音。如果用祛風、化痰的藥物,反而會使氣散失、陰液耗損,加速病情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