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一奎

《醫旨緒余》~ 下卷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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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15)

1. 十八反

甘草反諸藥類: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烏頭反諸藥類:半夏,栝蔞,貝母,白蘞,白芨

藜蘆反諸藥類:人參,玄參,丹參,沙參,苦參,細辛,芍藥

白話文:

甘草不能與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一起服用。烏頭不能與半夏、栝蔞、貝母、白蘞、白芨一起服用。藜蘆不能與人參、玄參、丹參、沙參、苦參、細辛、芍藥一起服用。